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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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2年, 邹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市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在市委、市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和上级民宗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
策和法律法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工作,使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在济宁市名列前茅,呈现出民族团
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两年中,向省、市争取到少数民族发
展扶持资金20万元,向国家民委争取民族企业"十五"期间贴息贷款项目一项,制订出
邹城市少数民族扶贫项目27项纳入省财政扶贫项目库管理。两年来,邹城市民族宗教
侨务办公室2001年被评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先进集体",钢山街道办事处西
关居委会2002年被省命名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共青团西关居委会
团支部2001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北宿镇南屯基督教活
动场所、中心店镇中心清真寺2001年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千泉街道办
事处南关基督教活动场所和凫山街道办事处巷里清真寺2002年分别被济宁市民宗局授
予"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同时,刘霞2001年先后分别获得济宁市、邹城市两
级"19962000年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马启民2002年被评为济宁市宗教活动
场所年检工作先进个人。
一、民族工作。邹城市是济宁市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现有少数民族成份24
个, 少数民族人口6900余人,其中回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2%以上。少数民族主要
散(聚) 居在凫山街道办事处、钢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店镇、平阳寺镇、北宿镇5个
镇街的7个民族聚居村, 即和睦村、巷里村、西关居委会、中二村、中三村、邢村、
后万村。 (一)高质量地完成建立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工作。2002年3月,根据省民
委鲁民发[2002] 6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省民委决定,建立全省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今后,财政扶贫项目逐年从项
目库中选择。对这项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举措,我们力争好事办好。
召开了5个镇街分管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和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主要负责人会议,详细
部署工作任务,并抽调钢山办事处工作人员一名,深入村居,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调查
研究,帮助少数民族村居找准亟待解决的问题,选好发展项目,请业务部门的专门人
员, 帮助制订项目, 经过3个月的扎实工作,反复修改,3易其稿,共取得调查数据
8000多个,制订出少数民族发展项目27个,分别为:申报"十五"期间第一批全国少数
民族特需定点生产企业1个, 农电改造3个,人畜饮水6个,道路硬化7个,排水设施2
个, 高科技养殖2个,农田灌溉3个,民族学校建设3个,以上27个项目分别输入全省
少数民族扶贫项目库和呈报国家民委核准,为进一步促进邹城市少数民族发展进步奠
定了基础。(二)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加速发展民族经济。
经过本办的不懈努力,2001年和2002年,争取省、济宁市、邹城市分别对少数民族村
居5个项目共发放资金20万元, 资金已全部到位,扶持和解决了民族村居人畜饮水、
高科技养殖等问题。 2003年8月,邹城市鲁邾家俱公司作为"十五"期间第一批全国少
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将享受中国人民银行对工行和农行按有关规定发放的
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按年利率给予2.88%的补贴, 有力地支持了少
数民族企业的发展。 同时,为推动邹城市民族经济快速发展,2001年,组织全市7个
民族村居的负责人到兄弟县市区民族村庄参观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通过学习,
巷里村建了集加工、冷藏、批发、零售于一体的清真食品一条街和奶牛养殖基地,为
少数民族致富拓宽了门路。邹城市西关居委会作为经济发展亿元村的代表,被推荐出
席山东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全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经验交流
会。
(三)精心组织好第一、二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
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新世纪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省委、省政府
决定,从2001年起,把每年的10月份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这一活动,
对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
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两次活动中,根据省、市要求,
邹城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制定出活动月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把工作重
点放在有少数民族村居的5个镇街, 宣传活动主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5·31"讲话精神为指导, 围绕团结进步、 发展繁荣这一主题, 采取在《邹城
市报》发表高善东副市长署名文章、开辟专栏宣传民族发展进步成果,电台、电视台
专题报道,制作展板参加济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巡回展、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
传单、过街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展示改革
开放以来我市民族工作的新成就,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据统计,宣传月中,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件,张贴过街标语30余幅,召开座谈
会5次, 报纸发典型稿件12件。两次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济宁市民宗局
的负责同志和邹城市领导聂凤银、骆军、赵连友、孔瑞云、刘玉启、高善东及有关镇
(街)、市直部门、民族村居的干部群众观看了展出,各位领导还现场回答了各界人
士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增强了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
(四)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认定和民族成份的更改工作。少数民族考生享
受升学加分照顾,充分体现了党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
的民族政策,保障公民正确表达民族成份的权利,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在每年的56
月份, 本办在只有2人的情况下,针对办理时限紧,要求急,考生对所办手续生疏的
实际,做到急考生之所急,坚守工作岗位,不厌其烦地讲解表格的填写和上报审核材
料的准备,对乡镇考生采取延时等候,随到随办。同时,对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做到
严格按照政策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办,杜绝了虚假行为的发生。两年中,
共为62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考分照顾手续,为10位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经调查取
证,按政策予以更正,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五)开展清真食品检查工作,
依法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2001年邹城市清真食品管理指导小组成立。在连续两年的
国庆、仲
秋节期间,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民族间
的团结进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站的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
集中时间,深入全市城乡挂清真标志的近50处餐饮店、8个农贸市场和百货大楼、 华
联商厦、 吉客隆、兖矿万家乐等4个大型食品经销单位,对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
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受查单位基本做到清真标识明确、醒目,清真食品与少数
民族禁忌食品分开销售,没有发现假冒清真食品。
二、宗教工作。邹城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宗
教教职人员28人,其中:道教2人,伊斯兰教4人,基督教22人;爱国宗教团体一个,
即邹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邹城市基督教协会);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
所(含兖矿集团2处)16处,宗教信徒21144人,其中,基督教13300人,天主教46人,
佛教360人,道教538人,穆斯林总人口6900人。(一)圆满完成2001、2002年度邹城
市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和济宁市
宗教年检工作要求,邹城市委、市政府对年检工作非常重视,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
了专门部署, 分别以邹政办[2001]3号、[2002]10号文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宗教
活动场所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把年检分为准备、自检自查和审核验收三个阶段,
对年检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进行了重点安排。会后,会同统战部、公安局政保
科的同志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实地查看,和宗教信教人员座谈,了
解其守法情况,对所呈总结、财务情况和年检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全市14个
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合格。鉴于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成绩突出,2001年邹
城市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被山东省宗教事务局授予"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先进
集体",北宿镇南屯基督教活动场所、中心店清真寺分别被评为"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
所";2002年,邹城市积极参加了济宁市在宗教界开展的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在这项活动中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南关基督教活动场所和凫山街道办事处巷里清真
寺被济宁市民宗局命名为"全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 太平镇马启民被授予"全市宗教
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二)认真扎实地做好宗教调研工作。2002年3月
和9月, 根据省、济宁市关于认真做好宗教工作调研的指示精神,邹城市民宗侨办先
后两次抽调人员组成调查工作组,深入镇街村居,对宗教基本情况和宗教工作情况进
行全面、详实、准确的调查,进一步澄清底子,找准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依法管
理宗教事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两次调查累计3个多月,共取得调查数据3万多个,完
成2万多字的调查报告。 (三)做好邹城市基督教"两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为进一步
做好全市基督教工作,2001年,经邹城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邹城
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进行邹城市基督教协会换届,"两会"合署办公,实行
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市民宗侨办广泛
征求各级
领导及宗教界人士意见, 实施了基督教"两会"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新的基督教"两
会"工作班子, 确保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同时,将基督教"两会"负责人李保华推荐为
邹城市政协委员,以发挥其在宗教界的影响,为两大文明建设多做贡献。(四)切实
搞好宗教界人士培训。20012002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市民宗
局先后推荐14名伊斯兰教人士参加济宁市伊协举办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班, 推选5名
伊斯兰教人士参加全省第三期伊斯兰教培训班, 推荐12名基督教学员参加济宁市基
督教协会举办的义工培训班, 推荐2名阿訇参加山东省伊协阿訇证书考试并获得证书,
同时,批准举办了邹城市基督教第三期义工学习班,重点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法律法规及宗教知识,以提高宗教界人士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更好地带领基督教信
众参加两大文明建设。(五)依法抓好宗教领域的治理整顿。两年中,在依法管理宗
教事务方面,市民宗局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结
合年检工作,把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整顿列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
镇、村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依法进行了治理,该合并的合并,属于布局不合理的由
基督教两会遵照依法设立场所条件先行予以规范,待符合条件后再由暗转明,属于家
庭聚会的纳入就近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管理。同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乱建庙宇和
露天佛像问题的严重性、 危害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制止了2处乱建寺庙问题,
维护了邹城市宗教领域的稳定。
三、综合工作。(一)完成了机构改革与统战部合署办公。2002年5月9日,邹发
[2002]20号文件《中共邹城市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发布,邹城市民族宗教局与邹
城市委统战部合署,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
个牌子。据此,原邹城市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副科级)随之升格为邹城市民族宗教
事务局(正科级),从市政府办公室分出,(其侨务工作职能与外事合并为市政府办
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后市民宗局为尽快完成改革任务,向市委常委会做了专
题回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了机构人员、经费和交通工具等问题,使
工作很快纳入了正常运行。(二)健全和完善了全市民族宗教管理网络。在2000年12
月的撤并乡镇中,全市由原20个乡镇,改设为17个镇街。针对全市民族宗教原管理网
络已被打乱的实际,2001年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完善市、镇(街)、村三级民族宗教
管理网络工作。在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战部、政法委、政府办、民
宗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镇街也重新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统战、宣传、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宣
传委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村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负责人的纵向管理格局。使全市建
立起了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民族宗教管理体系和工作网络,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走访慰问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
众、宗教人士的关怀,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负
责同志,每年春节期间,都深入到少数民族村居的困难群众家中和宗教活动场所,送
钱送物, 走访慰问,两年来,累计春节走访少数民族困难群众26户,宗教活动场所8
处, 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心中。 (四)做好新疆民丰县领导来邹接待工作。
2001年上半年,新疆民丰县领导在邹挂职工作三个月,挂职期间,对邹城市农业、工
业、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市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遵照市领导的要
求,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严格按照民族政策和风俗习惯搞好服务,当好向导、参谋,
较好地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五)做好文书档案建档立卷工作。在日常工作
中,本局严格按照文书管理规定,随时为立卷作必要的准备,年初请市档案局的同志
指导,集中整理归档,在上交市档案局的同时,自存一份备用。两年中,共立卷建档
各类文卷80卷,在完整、清晰地反映本单位历史面貌的同时,为今后查阅资料、研究
工作、解
决问题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
(撰稿人: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