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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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长足发展】2001年来,在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央再就业会议、党的十六大会议
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劳动执法工作力度,加强职业教育工作,
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
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入手,按照"三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全
市企业职工档案收缴管理工作进行顺利, 接收入库档案1.1万件,其中,破产企业64
家,失业职工6150人。积极开展劳务代理工作,共为1360人签订了劳动代理合同,为
18名失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劳务输出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开辟劳务输出基地8个,
开展劳务输出5.3万余人。劳动力市场建设不断加强,成功地举办了春季、秋季人才、
劳务市场供需见面会, 参加人员达2万余人,介绍成交4159人,确定了职介中心每周
五为劳动力供需洽谈日,运行良好,共发布各类用工信息500余条,为4万余人提供了
政策咨询服务, 介绍成交17030人,截止2002年底全市城镇从业人员223298人,失业
率控制在2.4%以内,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大失业保险征缴力度,切实保障失业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
交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失业保险金收缴力度,年收缴基金3000万元,保证了
我市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认真做好了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接收工作,为改制、破
产企业5071名失业人员拨付失业金、医疗费1430万元。规范了失业保险申领、发放程
序,从1999年我市实行了失业保险金由银行代为发放办法,规范了发放程序,使失业
职工及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按照"三三制"筹集原则,拨入财政下岗职工再就业基
金1758万元。 为兖矿集团等10家企业10320名下岗人员支付再就业转岗培训费和生活
费1100万元。
(三)发挥职业培训功能,提高失业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就业训练工作。结合自
身优势, 重新调整设置了主导专业4个,其他专业12个,为他们提供了合理专业技能
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自主择业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定期研究教学工作,代课教师实行聘任制,目标明确,确保教学工作的完成,共培训
各类人员15320人,其中失业、下岗职工10320人。市就业训练中心顺利通过省厅验收。
(四)努力发展劳服企业,扩大就业安置容量。全市现有劳服企业87家,其中新
发展5家, 实现生产经营总额2.7亿元,劳服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6万人。坚持在劳服
企业内部抓优秀质量管理不放松,在群众中开展"以小、实、活、新"为特点技术革新
活动,推出鲁源公司、供电局实业公司的QC小组成果参加了全国劳服企业、小企业优
秀质量管理发布会,并分别获一等奖和三等奖。落实好优惠政策,巩固发展劳服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先后为5家企业减免所得税600万元,大大增强了企业活力。
二、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企业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298个,职工人数37980人,收缴职工
养老基金8180万元。超额完成了济宁市政府下达的5338万元的征缴任务,超额完成53
%。 积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新增投保单位38个,其中私营企业10个,个体工商
户27个,新增投保316人。
(二)企业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242个,职工10.29万人,收缴生育保
险基金1436万元。 共为全市2062名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医疗费、流产补助费956万
元。
(三)企业工伤保险。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对全市99个发生工
伤事故的企业, 380多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确定工伤为290人。对130多人进行了伤
残鉴定, 被评定伤残等级的113人。参加保险的单位203个,职工人数4.5万人,收缴
工伤保险基金385万元。为企业工伤职工支付有关待遇314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工伤职
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了他们的切身利益。
(四)企业医疗保险。企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比上年增加
3个, 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316人。为156名未参加医疗保险企业的军转干部、30名破
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指导
企业正确使用企业医疗保险调剂基金。 全年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83个,人数达到2.7
万人。共收缴医疗保险基金1586万元,为企业因病职工支付医疗费用1485万元。
(五) 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化工作。 发放率继续保持100%的水平,保证了全市
498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离退休费,发放离退休费用4146万元。按照鲁劳
社[2002]12、50号文件要求增加的养老金,全部一次性发给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发
养老金357万元, 切实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极大地稳定了社会。目前全市
人均月退休费用已达579元。
(六)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全市已有189个机关事业单位的20600名干部
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 参保率达到99%, 养老保险收缴率达98%,离退休费拨付率达
100%。 共收缴保险基金5624万元, 为离退休2905人拨付养老金4430万元,累计节余
7630万元。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开展农保缴费清查核对工作,养老保险金收入10
万元, 利息收入37万元,资金积累总额2448万元,投保人数35391人,已有1277人领
取养老金,发放养老保险金70万元。
(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在做好公费医疗工作的基础上,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我局新成立了社
会医疗保险处,配备了专职人员。2002年12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于
2003年1月1日在124个机关事业单位10743人中全面实施。
三、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做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
劳动仲裁工作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及时处理和预防各种劳动
争议案件,维护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仲
裁办、劳动监察室开展劳动年检和劳动执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签劳动合同、
不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单位,限期一个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订立劳动合同,有支付能力的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补发拖欠的职工工资。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强化劳动争议预防。 全市共鉴证劳动合同二万份,鉴证率
100%,纠正违法无效劳动合同一千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二千五百人。我市共
成立乡镇协调委员会17个, 县以上企业调解委员会200个。完善三方机制,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今年,坚持着重调解,调解不成,及时立案裁决的原则,处理、预防
劳动争议案件546人次,其中来信来访、政策咨询解决521人次,调解解决24件,立案
仲裁1件, 赔偿职工经济损失10余万元,结案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规,适应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
保障法律体系,一年来我们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新成立了劳动监察大队,对全市
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邹城市技工学校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
开拓进取的光荣传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搞好招生、培训和学生就业等各项工作,
圆满地完成了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连续3年超额完成招生计划。今年入校新生已达到
600余人。 在毕业生就业安置方面,走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路子。自2000
年,我们的学生走出了邹城,仅青岛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就安置了80余人,就业形势
更加看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全面展开。为全市2200名技术工人换发了资格证书。
对全市餐饮服务业、 汽车维修业、美容美发业等工种计186家2012人进行了职业资格
证书大检查, 新发证书262人,并对我市六家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今年职
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我市技工参加的省市美容美发、焊工大奖赛,焊工
获济宁市团体第一名,全省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市劳动局获优秀组织奖。
(撰稿人: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