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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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
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并重,
资产管理和资源管理并举的方针,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真抓实干,先后被评为全省
矿产资源补偿征收先进单位、全省压煤村庄搬迁先进集体、全市党政机关先进集体、
全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耕地保护确保占补平衡
一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现状调查,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
护责任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切
实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 刷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880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大型宣传
栏17个,发放各类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材料3200份。二是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严格执
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实行用地总量控制、用地预审制度,按规
定申报农转用计划指标。成立建设用地审批内部会审委员会,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
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切实把住建设用地审批、报批关。共审批农村宅基地295宗,面
积88.5亩,审批各类村镇用地非耕地200宗,面积280亩。三是强化土地开发整理。完
成了《2001—2010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了平阳寺6050亩塌陷地治理配
套工程、 中心店350亩塌陷地滚动治理工程。争取国家资金3700多万元,启动了北宿
镇12000亩塌陷地治理工程, 进一步加大了全市塌陷地治理力度。先后组织实施了济
宁市、 邹城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0个, 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近6万亩, 新增耕地约
7000亩,经上级验收增加县级耕地储备库5000亩,实现了开发整理责任目标,完成了
新增耕地计划,有力保证了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建设用地指
标。
二、积极做好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供地,积极为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等重点建设项
目提供建设用地,协调主管部门和被征地单位,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保障经济建设发
展用地需要。 2003年及时调整修改规划3841.95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折抵置换,争
取建设用地指标1875亩。 2004年,依法调整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600亩,提供
补充耕地5480.3亩。及时上报项目用地,先后完成采煤塌陷地、压煤村庄搬迁、经济
开发区项目建设、东城区建设等15个批次的报批工作,完成了电厂四期工程、兖矿50
万吨甲醇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征地等工作。严格征地补偿费管理,及时足额给
予农民补偿,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持续
健康发展,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维护国家财产权益
一是扩大土地储备范围。在对全市城区土地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闲置土地、
利用不合理的土地和城市道路两侧的土地进行收购、收回、储备。2003年储备土地面
积2960亩。二是健全地租征管机制。对《划拨供地目录规定》以外的建设用地,特别
是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足额收缴地租,2003年以来共收取土地租
金近1500万元。三是全面推行招拍挂制度。对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房地产开发用
地及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用地者的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特别是城市规划
区的土地,一律根据城市规划,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2003年以来,
全市共拍卖出让土地8宗,面积1084.9亩,成交额2.7亿元;挂牌出让14宗,面积92亩,
成交额4956万元。四是依法处置改制企业土地资产。2003年以来,按照降低改制成本、
适应市场经济多元化的要求,遵循产权明晰、形式多元的原则,采取租赁、出让与租
赁相结合及对破产企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共收回破产企业土地资产10宗,
面积79824平方米;处置3宗,其中租赁2宗,面积4144平方米,出让1宗,面积4664平
方米,依法处置率达100%,显现土地资产1.25亿元,全部折抵负资产用于安置下岗职
工,有效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确保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四、探索管理体制改革地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
一是强化矿产开发管理。积极联合省地质科研单位,初步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
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科学划分出了矿产资源的限采区、开发区、保护区,为全市
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管理提供了依据。加大巡回监察力度,对于规模过小、不符合办
矿条件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予以坚决关停、注销,及时查处及时制止无证
开采、越界开采、滥采乱挖等行为,关闭非法采石点30余处,取缔非法采沙点15处,
全市发证矿山企业93个,采矿持证率达100%。二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采取部门联动、
共同执法等强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在重要交通沿线、峄山风景区、九
龙山地质环境保护区、云山文物保护区及城市规划区内的非法露天采矿行为。同时,
积极开展峄山省级地质公园的申报工作,现已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三是强化矿费
征收管理。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确保了矿产补偿费及时足额上缴。2003
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万。积极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停止无偿授予
矿业权, 一律采取有偿取得的方式,2003年来共挂牌出让采矿权1宗,协议出让采矿
权64宗,实现矿业权收益近130万元。
五、积极协调多方关系压煤搬迁进展顺利
一是圆满完成了“三丁”搬迁任务。在连续多年坚持不懈工作的基础上,搬迁人
口850户、2670人,建设小康楼850幢,建筑总面积161500平方米,并顺利通过省市验
收; 二是积极推进北屯、后屯村搬迁。已完成北宿镇北屯村新村建设任务的90%,全
面建设小康楼570幢; 中心店镇后屯村新村建设全面动工,前期三通一平工程现已完
成;三是及时处理黄厂问题。联合平阳寺镇、鲍店矿、黄厂村两委,针对这平阳寺镇
黄厂村抢栽抢建现象的实际,对丈量结果进行复核分类,并对房屋性质进行了认定,
初步达成平阳寺镇黄厂村搬迁协议,新村选址已完成;四是积极邀请省搬迁办专家,
对太平镇南城村、 平阳寺镇中鲍、前鲍、后鲍、平阳寺村5个村庄的房屋斑裂原因、
房屋斑裂程度进行技术鉴定。斑裂补偿和太平镇边庄、邵庄、里彦、中城四个村薄煤
层塌陷补偿工作全部完成,切实维护了煤炭企业和矿区群众双方的合法利益,确保了
矿区的稳定。
六、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国土法制宣传。结合“矿法颁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日”活动,
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印制法规汇编5套3000多册,发行《邹城文学》土地特刊1000
多册。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土地处置、矿业权处置、行政处罚、大额经费等重
大事项,严格实行内部会审制度。大力推行窗口办公,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制约
监督机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成立了投诉承办工作机构,出台了投诉举报承办工作
规则。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任务范围、权限
和标准,重新修订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强化日
常管理工作。 共办理登记发证400本,变更登记1950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申报、换证
3000本,完成了1∶50000地籍现状的入库工作,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整理各类档
案4013卷宗,在全市档案管理检查中获得第一名,被推荐全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四
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2003年共查处89宗违法
用地案件,收缴出让金500多万元,罚款36万元,处结信访案件42件,处结率98%,办
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 行政诉讼案件18件, 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均为
100%,土地市场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4年,立案查处千万元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25个,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0起,提出处分建议44份,罚款689.87万元,制
止违法行为75起,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维护了国家的财产权益。
七、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
按照“精通法律、熟悉业务、廉洁勤政、服务热情”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大
力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加强法制学习和依法行政教育,编印《国土资源工作
规范手册》《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手册》两套行为规范手册,进一步明晰职责,规
范工作程序,完善“培训上岗”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等教育培训管理机制,逐步
实现了由重权力行使向重法律责任,由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
(撰稿人:赵 磊 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