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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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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全市外事侨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
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
为侨服务的宗旨,发挥职能优势,勤奋敬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工作任务。2004年,被评为全省侨务系统先进集体。
一、巩固与海外各界的友好关系,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
精心接待国外来访团组,积极拓宽合作渠道。2004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接待来
访团组6批, 百余人次。接待中坚持做到,热情周到服务的同时,积极推介邹城,积
极为华人华侨来邹城市开展合作提供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的活动舞台。热情为招
商引资牵线搭桥。
努力发展国外友好城市,加大实质性合作力度。友好城市是对外交往的有效渠道,
对外开放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工作中,积极拓展新的友城关系,进一步巩固与
现有友城的关系,提高友城交往质量。2004年,邹城市与韩国京畿道涟川郡建立了友
好交流关系。 是年5月,邹城市友好城市访问团赴韩参加了文化节庆典活动,借助庆
典活动推动双方的交流向纵深发展。访问期间,双方就文化、教育、科技、艺术等各
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友好城市交流活动,增进了两市、郡人民的友谊,扩大
了邹城在韩国的影响,吸引韩方客商来邹城市投资,共同推进双方的繁荣和发展。
二、提高涉外管理和外事服务水平,为扩大开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随着对外交往的持续扩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涉外管理服务水平,为扩大开放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0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完善工作
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因公出国申报审批程序。本着“服务、质量、效率”
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出国的各项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
出国申报程序的通知》(邹政办发[2004]26号文件),并设计了新的简洁明了的申
报表格,制定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申报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更加
规范有序。二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外国专家工作,加强对外国专家单位的检查和
指导力度,协助做好资格申报和年检注册。防非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防非
各项措施,保证了外籍人员在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三是强化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素质。
积极参加济宁市举办的全市因公出国专办员培训班,经考试合格领取专办员证,持证
上岗。更好地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三、挖掘和培育侨务资源,促使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夯实基础,完成全市侨情普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
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充分掌握全市侨情,夯实基础工作,根据
济办发[2004]25号文件精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在市人大、市政协支持下,成立了
由分管市长牵头,市外侨办、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参加的侨情普查小组,
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采取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电话了解情况等形式,
按照“政治上有一定地位、社会上有一定名望、科技上有一定成就、经济上有一定实
力、发展上有一定潜力”的标准,在历次侨情调查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边核实边登
记,对全市新移民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了新的较为全面准确的
侨情资料信息库。做到了工作对象明、服务措施实,以亲情、友情为纽带,巩固与他
们的联系,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大力宣传《保护法》,在全社会逐步形成爱侨、护侨、兴侨、利侨的良好社会氛
围。侨务工作就是以侨胞的利益为本,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是侨办的基本任务。随着
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外事侨务工作也从过去的依靠政策办事转向依靠法律办事,依
法行政、依法护侨。为使归侨侨眷更好地了解、掌握《保护法》,在2004年的《保护
法》宣传月期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召开了全市归侨侨眷座谈会,并在传统节日期间,
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与他们交流信息,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让他们知法、
守法,而且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听取他们对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
议,以情感人,凝聚侨心,加强了与归侨侨眷的联谊。
(撰稿人:龙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