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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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设置
邹城市文物局列政府序列,2004年底,设人秘科、保卫科、文物科、考古研究科、
旅游服务中心、 古建办公室6个工作科室,下属孟庙孟府管理所、邹城博物馆、荒王
陵管理所、孟林管理所、文物稽查大队5个工作单位。有各类人员131名,其中专业技
术人员14名,中共党员64名。
二、文物工作情况
2003—2004年,市文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
下,认真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和新颁布的《文物
保护法》,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大讨论为契机,牢记使命、勤奋工
作,扎实做好基础性文物保护工作,克服困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文物保
护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结合实际,宣传落实《文物保护法》和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提
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
事业作了全面部署。 市文物局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新颁布的
《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作为工作主要内容。局成立了学习领导
小组,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报刊理论文章与自己写心
得体会相结合,党员与群众互相促进学,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岗位学等方式,深入扎实、
效果显著。每人都写了两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全体党员和职工充分认识到了文物保护
事业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使大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更加
积极主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为深入落实《文物保护法》 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在邹城电视台开办了
“知我文物、爱我家乡”,让“拥有文物是邹城人民的骄傲,保护文物是邹城人民的
责任”唱响全社会。2003年元月份,市政府在峄山镇、香城镇分别召开文物保护先进
集体和个人表彰会,对追缴一件青铜簋(经过国家文物部门鉴定为一级文物)的公安
局经侦大队,峄山派出所有功人员,对发现并主动上交出土文物青铜、铜镜的香城镇
村民陈继唐颁发了锦旗、证书和奖金。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增强了市民文物保
护意识和文物法制观念。为了更好的保护孟林景区的古树名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
取消孟林物资交流会的通告》 等规章。200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全市贯彻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市人大分管领导和相关委室的同志先后
深入镇、街、村进行调研,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进行实地察看,认真听取
各方面的工作建议。全市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正逐步向纵
深发展。
(二)全面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投入,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性工
作。2000年12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文物工作的
基本思路,对各级政府一个时期内的文物工作做了部署,为落实好会议精神,根据国
家、省文物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依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规范》,
市文物局编制完成了孟庙孟府、铁山岗山摩崖石刻、汉鲁王墓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记录档案,并报国家文物局存档,实现了邹城市国家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管理和历史文
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效果显著。 2001年9月,古树保护专家李锦龄教授与陈晓奎工
程师对邹城市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程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复壮区内的古树已
停止衰弱下滑趋势,多数古树长出新叶,萌发新根,复壮效果明显。特别是病虫害防
治非常有效。李教授还结合邹城古树实际状况,在文物局进行了古树保护和复壮业务
知识讲座,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听了讲座后,对邹城市古树保护工作有了新
的了解和认识。
组织有关人员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对文物库房、图书室、古籍资料室顺利
的从孟府搬迁到了博物馆。多方筹措资金,对孟府一进院东西配房进行了修缮;修复
了世恩堂内顶棚,孟府西跨院进行防漏处理;恢复孟府五进院院墙;对孟庙亚圣殿、
启圣殿、承圣门、孟庙围墙进行了保护修缮;制作安装了重兴塔保护围栏;完成了荒
王陵办公场所修建工程;对孟林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对孟子墓进行了加固维修。
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了孟庙广场、庙府旅游厕所星级标准改造。
编制文物保护“十一五”规划,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升级推荐工作。按照《国家
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邹城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编
制完成了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一五”规划,并上报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山东省关于“推荐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省文物
保护单位”的通知精神,邹城市申报了孟林、邾国故城、明鲁荒王陵、葛山、峄山摩
崖石刻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重兴塔、凫山羲皇庙遗址,孟母三迁祠为山东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文物安全。为确保全市文物安全,全
市文物工作者时刻牢记“文物安全, 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安全
第一”的方针,紧紧围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责任事故的文物安全工作目标,全
面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文物安全保护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种文物违
法犯罪行为,使全市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3年8月, 市政府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市文物安全目标责任
制落实情况,表彰了2000年—2002年度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2003—2004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
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考核政绩、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在全市形成了目标明确,纵横互保的责任体系。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
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始终有
人决策,有人管理,有人落实,有人检查,使文物安全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孟庙、孟府、孟林古建筑群、古树名木的防火安全是全市
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严格用电用火管理,
加强巡查力度,杜绝外来火源进入。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和设施的作用,做好安全防火
工作。博物馆和荒王陵突出抓好内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了不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文物局会同公安、工商、矿管等部门,加大文物综合执
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制止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开山
采石和盗拓石刻拓片等违法行为。依法对邾国故城宫殿区石料加工厂、大束镇岗上村
5件元代石刻和沃村明代灵塔基座采取了抢救性保护措施。查获文物倒卖案件1起,收
缴文物3件。依法对全市5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进行了文物调查勘探,清理墓葬5座,出
土文物17件。 2004年12月,在峄山冬干工地抢救性发掘汉代古墓6座,出土青铜器16
件,陶器26件。使邹城文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四)开发利用文物资源,为社会发展、进步和建设服务。邹城市文物资源丰富,
大力开发、合理利用,为社会发展、进步和建设服务,是文物部门的重要职责。2003
年至2004年,市文物局努力搞好孟庙、孟府、孟林、铁山、岗山、荒王陵、博物馆等
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绿化美化环境的同时,孟庙孟府修复制作古家具64件,维修古
建筑26间,博物馆引进“海洋生物展”“全国书法书画作品展”“邹城东区规划模型
展”“野生动物保护图片展”等,配合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孟庙孟府制作了
高档次中英文对照与景点协调的说明牌、指向牌、安全警示等标志标识,建立了游客
中心,完善了各种服务设施,改善了旅游环境,提高了接待水平和能力。景点年接待
游客50多万人次,其中青少年近10万人次,外籍游人3万多人次。
(五) 建设高素质的文博讲解队伍。2003年,通过人才市场新招收6名文博讲解
员,聘请专家和业务骨干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到徐州、南京、上海、杭州、扬
州、苏州等地参观学习,对全市3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千余件馆藏文物实地考察,了
解熟悉掌握邹城市历史文物,增长业务知识,提高讲解技能。采取以老带新,重点辅
导,边讲边学等方式,在她们的积极努力下,现已成为邹城市文博讲解队伍中的生力
军。
(六)扩大对外宣传,加强与各文博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2003—2004年,多
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文物旅游宣传促销会,并主动到徐州、济南、曲阜等地开展旅游
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同600余家旅行社签订协议,加大了与外地
旅游部门的联系。2003年10月24日-27日,由市文物局主办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部分)业务研讨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博物馆召开,来自全国10个省市、16个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的4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物事业的
改革和发展,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与国
际接轨,文物在加强国际间文化交流与合作中的作用,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博物馆
文化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会议期间,编撰出版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
分)业务研讨会论文资料汇编》(第二辑),收录历次业务研讨会论文30余篇,从不
同层面上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抢救、利用、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
2004年10月,市文物局派员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参加“中国佛教文化学术研讨会”,
“邹城北朝摩崖刻经调查研讨会”并发表了论文;先后参加了“中国汉画学会第九届
年会”、第十四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业务研讨会”。中国曲阜国际文化节期间,
配合有关部门承办了“孟氏宗亲恳亲联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加深和促进了邹城
市同各文博单位与民间团体之间的联系和了解。弘扬了儒家文化,加强了海内外孟氏
宗亲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撰稿人:方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