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邹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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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邹城市支行(以下简称市农发行)位于邹城市太平西路609号,
是附属核算单位,隶属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济宁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济宁市分行)
领导,是县级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并接受邹城市银监局的监管,在管理上实行企业化
管理。
2003年被农发行济宁市分行评为“县级支行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2003年度文
明建设单位” “2003年‘三防一保’ 先进单位”“2003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
“2003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两年来,市农发行在上级行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57次常务会议
精神和上级行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和信贷
风险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粮棉油购销政策,积极支持粮食收购,加强了收购资金供
应和管理,促进了邹城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加强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两年来,市农发行按照上级行精神,努力改进信贷服务,切实搞好粮食收购资金
供应,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支持邹城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作中对于不同的
贷款种类按规定分别掌握:对于储备粮的增储和轮入所需资金,在落实利费和价差补
贴承诺的前提下,全额提供贷款;对于粮食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政策性购销任务的
收购资金需要,按照地方政府委托粮食企业入市收购或调入粮食的有关文件和计划,
全额提供粮食调控贷款;对于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自主经营和收购或调入粮食所需资金,
市农发行根据该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按照“控制风险、择优扶持、
全程监管、按期收回”的原则给予支持。
根据济宁市政府的安排,2004邹城市新增县级储备小麦3000万斤,全部由粮油直
属库承储; 粮油购销储运处在夏粮收购期间,轮入县级储备小麦605万斤。市农发行
在2004年5月10日、6月12日分别以邹农发行字[2004]10号和邹农发行字[2004]16
号文件, 向农发行济宁市分行报告了夏粮收购资金计划。于2004年6月23日发放县级
储备粮贷款404万元, 其中:粮油直属库200万元,粮油收储处204万元,保证了企业
即时开磅收购。
截止2004年11月底,市农发行累计发放市县级储备粮贷款2652万元,其中:为粮
油直属库发放新增市县级储备粮贷款2321万元,支持该企业收购市级储备小麦3000万
斤, 平均单价0.77元/斤,确保新增储备粮计划的完成;为粮油购销储运处发放储备
粮贷款331万元,支持该企业轮换市级储备粮605万斤。由于邹城市政府不签定“四方
协议”,粮食收储企业不能足额提供粮食流转贷款所必须的“风险保证金”,不符合
农发行粮食流转贷款条件,因此市农发行未发放粮食流转贷款。
二、加强资金计划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市农发行作为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政策性和效益性。2003—2004年,市
农发行切实加强系统内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合理运用资金;加强收息意识,广
开收息渠道;实行民主理财,减少财务支出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了经营效益的提
高。
(一)认真做好系统内资金的管理工作。市农发行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手段和
调控管理体系,对系统内借款勤借勤还,压缩非赢利性资金,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提高了资金运用率。
(二)加强现金管理工作。市农发行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大额现金
与支付登记备案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开户企业的现金库存定期进行检查,认真执行
现金分级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对收购账户、企业财务资金账户规定了不同的现金支
付审批权限,既能保证收购用现需要又能合理运用现金。
(三)加大收息力度及不合理贷款的清收。2003年市农发行克服老库存粮食销售
和企业违规对清收不合理占用贷款带来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清收不合理
占用贷款。 累计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75万元。2004年市农发行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1
万元。
(四)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全信贷资产。为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盘活存量贷款,
保全信贷资产, 市农发行突出抓了三个方面: 1、 及时催收到(逾)期贷款,对到
(逾) 期贷款,坚持做到贷(逾)款到期前10天下发到(逾)通知单。2、积极参与
改制、破产企业工作。全面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经营体制改革,市农发
行坚决支持企业的改革,全面参与企业改革,但对企业借改革之机,逃废、悬空市农
发行债务行为坚决制止,维护市农发行的合法权益。3、对8个破产终结企业,市农发
行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呆账贷款认定及核销管理办法》和破产清算组搞好协调与
配合认真收集整理破产终结材料,并装订成册,经农发行济宁市分行审计科和信贷科
的审查,符合破产终结材料认定条件,并上报上级行备案。
(五)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财政补贴资金是市农发行收息的主要来源,由
于老库存粮食的大量销售,市农发行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依靠程度也明显加大。为此市
农发行在工作上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向邹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汇报、勤争取,获得
工作的主动权;向邹城市财政局多协调、多联系、多沟通,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
持;向粮食主管部门多协调,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的到位管理工作。
三、认真开展粮棉财务挂账和清产核资工作
棉花财务挂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农发行成立
了以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任副组长,计划信贷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及分管信贷员
为成员的棉花挂账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行部署积极开展工作。
2003年1月14日, 邹城市财政局、计划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农发行、农业银
行、供销集团总公司七部门联合召开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核复落实专题会。会上市农
发行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准备了大量的原始依据,据理力争,取得了挂账落实工作的
良好效果。 市农发行2003年挂账总数4516万元,占全市核复挂账总数的53%。其中:
1992年前中央政策性挂账50万元, 未收回1993年棉花贴息挂账贷款194万元,1993—
1998年新增中央政策性挂账63万元,1993—1998年企业经营性挂账4209万元。挂账总
额较贷款多82万元, 剔除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贷款外, 核复挂账额较落实贷款额多
1691万元,所有贷款全部进入挂账范围。按照农发行济宁市分行的统一部署,2003年
4月20日, 市农发行对挂账情况进行会计科目结转,与邹城市棉麻公司、联丰供销有
限公司、 北宿鑫农供销有限公司、唐村科农供销有限公司、平阳寺供销合作社5个单
位分别签订了《贷款变更协议》和《贷款形态调整通知书》。
2004年,邹城市参加棉花清产核资的企业只有棉麻公司,由于棉麻公司2000年以
来已不再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目前处于关停状态,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棉花关停
并转企业,不再参与棉花清产核资。按照山东省审计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局、农发行五部门《关于清理审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济宁市审计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粮食局、农发行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国
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粮食收储企业1998年
6月1日—2004年5月底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审计工作自2004年9月14日开始,到2004年10
月底全面结束。市农发行将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审计工作作为全行阶段性核心工作,成
立了粮食财务挂账领导小组并全程参与审计挂账工作。在审计中市农发行以大局为重,
既搞好与审计、财政、粮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又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农发行的利
益;更重要的是征得市政府领导对挂账工作的支持。期间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座
谈达几十次,参加了三次大型的粮企财账专题会议,会上市农发行严格按照五部委的
187号文件和邹城的实际, 开展了有理有据的争论,最终取得了邹城市政府的理解和
支持,与财政、审计、粮食、计划等部门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据初步统计,目前邹城
市新增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数额和应挂贷款比例比较理想。
(撰稿人:王风霞高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