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及办事机构现设有办公室、信访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财 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 工作委员会、老干部科共9个室(委、科),均为正科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