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 到2004年底,设办公室、法规征管科、税
收管理科、 计划统计科、人事政工科、监察室、信息管理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等8个
科室,有市稽查局、市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等2个直属单位,下辖城区、峄山、中心店、
北宿、 太平、张庄、城前等7个农村分局。共有干部职工224人,其中党员211人,占
94%; 大专以上学历172人,占77%。担负着全市9854户国有、集体、三资、私营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2003年, 邹城市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地税收入
10.3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比上年同期增长12%。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95亿
元, 省级收入完成7311万元,市级收入完成1.69亿元,县级收入完成4亿元。2004年
共完成地税收入16.37亿元, 同比增长58%,增收6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7.16亿
元,省级收入完成1.18亿元,市级收入完成3.17亿元,县级收入完成4.86亿元。收入
总额在全省县(市、区)局中名列第一。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
文明单位” 称号,1名同志被命名为“全省财贸系统职业道德先进标兵”。2004年先
后有120多人(次) 被授予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七个农村分局全部被命名为“济宁市
文明单位”,市局连续三年被邹城市委市政府荣记“服务经济集体三等功”。
一、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效
2003年坚持市局、 征管单位两级控管,对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实行
设点跟踪管理,及时协调组织税收入库,稳定收入大局。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增强税
源控管能力。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交换制度。加快征管信息化
步伐。强化涉外税收管理。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发票改革,全面
推行税控装置。2004年加大争取地方支持、部门配合协调和社会参与力度,社会综合
治税向纵深发展。强化以票管税,大力推广使用税控装置885台,严格货运发票管理。
落实“抓大控中定小”,税源监控更加严密。对个体工商业户及部分小企业实行微机
核定征收, 加强对大中型纳税业户的管理, 纳入市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达到
141户。积极稳妥开展纳税评估,评估入库地方税费210万元。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二、纳税服务有新思路,征纳关系更加协调融洽
2003年,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落实十项服务措施;强化办税服务厅职能作用,
整合服务窗口职能。深化税情恳谈,了解税情民意,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税情恳谈会
20余次,及时、全面掌握各种税情信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8.5
%。2004年,及时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继续丰富诚信、效率、
文明、政策、“一窗式”、沟通、维权、信息、提醒、代理等十项服务内容,结合查
前辅导、公示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需求型服务。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整合12366、
办税服务厅、信访、举报、投诉等服务职能,充实“纳税人之家”建设,推行以电子
申报、双委托为主的申报方式改革,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
纳税人满意度达99%以上。
三、规范执法有新举措,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高
2003年, 结合工作实际对ISO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岗位职责,明确
任务权限,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实行检查审批、查前公示、查后回访、
巡回审理、集体定案、案卷复审等机制,促进了全局执法水平的提高。2004年,组织
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充分发挥稽
查促管促收的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对电力、金融企业、医疗、房地产等行业的专项
检查。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在全局设置了56个执法岗位和36个行
政岗位,每个岗位明确其具体的职责、权限、流程,既各自独立又互相衔接。在此基
础上,严格考核,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了税收工作水平和效率。
四、基层建设有新风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巩固
2003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强化党风纪律监督,建设廉政型
机关;改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实干型机关;倡导诚信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
督导,积极推动“标准化基层分局”创建。四个分局被济宁市局命名为“二级标准化
基层分局”,得到了济宁市局的充分肯定。2004年,按照上级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
际,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其中四个分局被济宁市局命名为“一级标准化基
层分局”,市局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率先跨入全省首批“六好基层单位”的行列。
(撰稿人:杨立文)
邹城市地税局
邹城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 到2004年底,设办公室、法规征管科、税
收管理科、 计划统计科、人事政工科、监察室、信息管理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等8个
科室,有市稽查局、市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等2个直属单位,下辖城区、峄山、中心店、
北宿、 太平、张庄、城前等7个农村分局。共有干部职工224人,其中党员211人,占
94%; 大专以上学历172人,占77%。担负着全市9854户国有、集体、三资、私营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2003年, 邹城市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地税收入
10.3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比上年同期增长12%。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95亿
元, 省级收入完成7311万元,市级收入完成1.69亿元,县级收入完成4亿元。2004年
共完成地税收入16.37亿元, 同比增长58%,增收6亿元。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7.16亿
元,省级收入完成1.18亿元,市级收入完成3.17亿元,县级收入完成4.86亿元。收入
总额在全省县(市、区)局中名列第一。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
文明单位” 称号,1名同志被命名为“全省财贸系统职业道德先进标兵”。2004年先
后有120多人(次) 被授予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七个农村分局全部被命名为“济宁市
文明单位”,市局连续三年被邹城市委市政府荣记“服务经济集体三等功”。
一、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效
2003年坚持市局、 征管单位两级控管,对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实行
设点跟踪管理,及时协调组织税收入库,稳定收入大局。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增强税
源控管能力。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交换制度。加快征管信息化
步伐。强化涉外税收管理。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发票改革,全面
推行税控装置。2004年加大争取地方支持、部门配合协调和社会参与力度,社会综合
治税向纵深发展。强化以票管税,大力推广使用税控装置885台,严格货运发票管理。
落实“抓大控中定小”,税源监控更加严密。对个体工商业户及部分小企业实行微机
核定征收, 加强对大中型纳税业户的管理, 纳入市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达到
141户。积极稳妥开展纳税评估,评估入库地方税费210万元。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二、纳税服务有新思路,征纳关系更加协调融洽
2003年,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落实十项服务措施;强化办税服务厅职能作用,
整合服务窗口职能。深化税情恳谈,了解税情民意,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税情恳谈会
20余次,及时、全面掌握各种税情信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8.5
%。2004年,及时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继续丰富诚信、效率、
文明、政策、“一窗式”、沟通、维权、信息、提醒、代理等十项服务内容,结合查
前辅导、公示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需求型服务。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整合12366、
办税服务厅、信访、举报、投诉等服务职能,充实“纳税人之家”建设,推行以电子
申报、双委托为主的申报方式改革,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
纳税人满意度达99%以上。
三、规范执法有新举措,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高
2003年, 结合工作实际对ISO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岗位职责,明确
任务权限,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实行检查审批、查前公示、查后回访、
巡回审理、集体定案、案卷复审等机制,促进了全局执法水平的提高。2004年,组织
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充分发挥稽
查促管促收的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对电力、金融企业、医疗、房地产等行业的专项
检查。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在全局设置了56个执法岗位和36个行
政岗位,每个岗位明确其具体的职责、权限、流程,既各自独立又互相衔接。在此基
础上,严格考核,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了税收工作水平和效率。
四、基层建设有新风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巩固
2003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强化党风纪律监督,建设廉政型
机关;改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实干型机关;倡导诚信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
督导,积极推动“标准化基层分局”创建。四个分局被济宁市局命名为“二级标准化
基层分局”,得到了济宁市局的充分肯定。2004年,按照上级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
际,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其中四个分局被济宁市局命名为“一级标准化基
层分局”,市局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率先跨入全省首批“六好基层单位”的行列。
(撰稿人:杨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