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城市污水处理 资料库:邹城市地情库 章节:邹城年鉴(2003-2004)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1/article/1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c/section/1/article/1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3—2004年,市污水处理厂在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功 能,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其良好的运行管理及优质的出水指标在上级领导的多次检查 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多次明查暗访中受到一致好评。 一、严格国债资金的管理,确保国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市污水处理厂共使用国债(债改贷)资金6900多万元,为确保该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债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由财政部门指定专业银行专户储 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程序申报,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 和合同要求,提报资金使用申请;严格审批程序,对每一笔款项,由建设局派驻污水 处理厂的审计人员,全权负责资金使用的初审,报建设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会审后, 由财政局基建科负责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对 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事后审计, 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 分别于2002年9月、 2003年4月两次通过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2002年11月、2003年11月国家财政部两次对 邹城市污水处理厂国债资金的使用及建设运行情况的检查。 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按期竣工试运行 二期日处理污水4万吨工程在借鉴和总结一期工作的基础上, 全部重新进行招投 标,经过竞标,除土建、安装由中国煤炭第68处工程处中标以外,其他中标单位基本 没变,大大降低了工程费用。为强化施工质量管理,项目单位成立了由法人代表为组 长的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对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把关,监理单位严格检验,对 各分项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自觉 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执证上岗、挂牌施工,并在施工现场树立工程质量责任牌,接受 社会监督。实行报表、报告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工作措施得力, 2003年5月18日二期日处理污水4万吨工程按期顺利竣工试运行。 三、开征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提高其他用水污水处理费 根据国办发[2004]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 资源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 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邹城市污水处理 费征收标准偏低的问题,建立适应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成本补偿和价格激励机制,保证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防止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 发展, 结合邹城市实际,2004年7月,市建设局、物价局联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 开征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提高其它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报告》,市政 府第17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经济宁市物价局批准,2004年10月12日,邹城市以政 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执行新标准。征收标准: (一)居民生活(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暂不征收);按实际用水量,从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按0.3元/m3征收污水处理费; 从2006年1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按0.5元/m3征收污水处理费;从2007年1月1日起,按0.7元/m3征收 污水处理费。 (二)自2004年8月1日起(2004年9月1日抄见水量),按实际用水量,行政事业 用水,按0.70元/m3征收污水处理费;工业用水,按0.80元/m3征收污水处理费;经营 服务及其它用水,按0.90元/m3征收污水处理费。 四、抓好污水处理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市污水处理厂从运行情况看,效果良好,经邹城市环保局监测,完全达到工艺设 计要求,出水水质优于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并分别于2003、2004年多次通过省、市环 保局及国家环保总局明查暗访。 目前平均进水COD在200-600mg/L之间, BOD5在80- 150mg/L之间,NH3-N在25mg/L左右,SS在200mg/L左右。经过处理后出水COD低于60mg /L, BOD5在10mg/L以下, NH3-N不超过10mg/L, SS低于15mg/L。 氧化沟内污泥浓度 (MlSS) 维持在3500-4500mg/L之间,能保持活性污泥较高的活性和较好的沉降性能, 确保了出水水质。 五、变废为宝,积极开拓中水回用市场 污水处理厂多方研究分析发展前景,借助地处开发区优越的地理位置,把中水回 用工作列入了市场化运作的议题,编制完成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2003年3月24日,邹城市人民政府(邹政字[2003]第4号文)《关于向邹县电厂 供应邹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中水的函》,向电厂保证了中水供给项目的建设及供水量。 经双方多次专题座谈,与邹县电厂草拟供水协议。该项目建成后可减轻邹县电厂、开 发区现有水源供水系统的压力,使其生产用水可以得到可靠保证,并使邹城市污水处 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100%,可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用于弥补运行经费不足的问题, 污水实现零排放。对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减轻生产、生活供水压力,改善生态环境 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撰稿人: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