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献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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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阳县首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案

滋阳县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于六月二十九日至七月三日举行。在这个会议上听取了朱副县长的政府半年来施政工作总结回报与中共滋阳县委代表邱伯达同志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并听取了宪法草案的传达,以及选举了全县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全县基层普选情况回报和提案处理情况的回报,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这些报告,并作出如下的工作决议案,动员全县人民贯彻执行。
一、夏季的几项重要工作
夏季工作要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突击完成夏征夏购,做好统销,结合进行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宪法草案讨论、夏防治安、文教卫生、建立国家市场、动员公债交款等各项工作。
二、中心工作
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是夏季农村工作的中心。为此,应首先抓住依靠互助合作开展农业增产运动。对互助合作必须继续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利用夏季生产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巩固现有的互助合作组织,加强组员和社员集体主义的教育,以提高生产积极性与责任心,及时地进行小段工作的总结评比,树立集体观念、以社为家的思想,同时大力展开互助合作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地教育单干农民入组入社,特别是对贫农群众,应通过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当中的困难,使他们懂得和熟悉互助合作的政策,以消除其顾虑,并大量培养和训练互助合作的骨干,以迎接今秋互助合作的大发展,打下充分的基础。为此,要掌握住夏季生产的特点,抓住夏季的增产关键,改进其生产管理,生产中主要应做好夏锄保苗,夏季积肥、增施追肥、选换优良品种,加强各种虫害的防除,并研究抓住不同地区不同时候不同自然灾害的发展规律,大力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六六六农药,做好事先的物质准备和药械供应工作。并组织抗旱防涝,大力号召进行土地基本建设,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开展打井抗旱和挖沟排涝运动。教育农民克服消极等待思想,进行多收一成得一成,多打一斤得一斤的现实主义教育。正确地掌握住以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原则,以显示互助合作的优越性。
同时还应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大力号召生产自救。通过夏购工作掌握灾情趋势,进行适当救济,要教育群众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收入着眼才能彻底克服灾荒。
三、夏征夏购工作
夏征夏购是夏季工作中第二个重要工作,并应成为七月份八月初的突击任务。
1.夏征工作--继续贯彻“以率计征、以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农业税收政策。根据五三年的水平,查实五四年的小麦产量,按照常年应产量计算征收。还应继续同群众讲清征收农业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具体政策,动员群众积极交纳,并慎重组织群众送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
2.夏购工作--动员教育群众实事求是估定产量,宣传余麦多者多购余麦少者少购不余麦者不购的原则。宣传除去缴纳公粮,每人扣除一百一十斤免购额然后分级累进,定率征购。方式以政治动员为基础并加以政府命令和适当民主评议。要求于七月上旬开始,八月初完成任务。
另外,对过去余粮未卖者,宣布只准卖给国家,不准卖给私商。高利贷必须取缔,违者定予严惩。
统销工作:按照实际情况,保证缺粮户的食粮,并应迅速建立国家粮食市场,解决群众之间的少量的有无调剂,活跃农村经济,限制粮商粮贩的投机。
四、几项结合工作
1.宪法草案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应展开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和组织群众进行学习讨论,以提出修正和补充意见,并及时反映上来。
2.夏防治安:教育群众检举粮商粮贩及反革命分子的活动,以保卫中心工作和夏征夏购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文教卫生工作:教育高小毕业生及初中生参加农业生产,并使之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充实互助合作的骨干力量。对于夏季卫生防疫,应继续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教育群众讲究卫生,增进身体健康,以防止夏季流行病的传染。
4.公债:我县公债已超额完成认购,应继续教育群众积极交款,以便及早用于国家建设。
上述各项决议,任务是繁重而艰巨的,为了使这些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必须号召全县群众一齐动员起来,为完成夏季各项任务而奋斗!

一九五四年七月三日

滋阳县人民政府布告
为逐步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国家工业化与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几年来,人民政府一贯积极提倡和尽力帮助农民群众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并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事属创举,合作社政策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和普遍,具体办社中也有些差错和缺点,以致部分农民至今还有一些疑虑和误解。为了正确贯彻政策,本府特对下列各项,重新申明,布告周知:
一、农民参加合作社,必须出于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合作社内部的事情,必须根据贫、中农民互利原则,依靠社员协商处理,任何人不得包办。
二、地主、富农不能入社。待经过几年,合作社已经巩固之后,已经依法取得政治权利的地主分子和已经放弃剥削行为连续三年并且奉公守法的富农分子,如果要求入社,为了使他们有更好的继续改造机会,社可以分别审查、决定他们是否入社。接收地主、富农分子入社,除了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以外,还要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准。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劳动者,本人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才能入社,但他的家属不受这个限制。
三、土地入社,必须根据土质好坏、产量高低,经民主评定,合理折股入社。耕地报酬应稍低于劳力报酬,具体比数由各社根据实际情况。经社员协议规定。
每个社员可按家庭人口酌留少量耕地种植蔬菜等。根据我县情况,每人所留耕地可相当于全乡每人平均耕地的2%(即五市厘)左右为宜。
合作社应鼓励社员进行喂猪、养鸡、养蜂、种菜、手工业等家庭副业生产。但是社员不能因此妨害全社生产。农闲时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社员可以自由支配本人的劳动时间。
四、耕畜应提倡采取私有公用,给以合理报酬,保证畜主不吃亏,并略为有利。私有耕畜转社公有,必须畜主自愿并民主评议合理价格。此项畜款一般应在三年内还清,经济条件较差的社可延至四年或五年。
五、初办社时,私有大型农具(如车、犁、耙、耧、水具等)不一定作价转社公有,可采取私有公用,给予合理报酬,若有损坏,由社内修理或补偿。这些农具待社的经济条件改善之后,如社员自愿,并经社员同意作价转归公有时,可按耕畜处理办法处理。一般随手使用的小农具,由社员自带、自用、自修,不应作价公有。
六、社员耕地附有的果树林木,可不入社。如树主自愿,且入社后对树木生产有利,可以入社,但应根据树木种植和培养所费劳力、资金以及树木今后的收入,民主评定适当的计酬办法或价格,保证树主不吃亏。
七、社员入社应按土地股分担一部分生产资金(如种籽、肥料、草料等),作为底垫,但数量不能过多,以多数社员拿得起为限。个别贫苦社员经全体社员同意,也可缓交、少交或不交。
八、社内生产资金不足时,可以发动社员自愿投资,但必须参照银行放款的利率给息,并立据为凭。社内应按规定期限付息还本,以鼓励社员投资的积极性。
九、合作社必须团结互助组和个体农民共同发展生产,不能讽刺、打击。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退社社员应带走的土地、私有耕畜、农具和股份基金等,社内不得借故扣留。原来的土地如果已经由社进行了重要建设,退社人应偿付公平代价,或由社用相当的土地公平交换。原来的耕畜、农具等如经过社的喂养、修理价值提高,退社人也应偿付公平代价。对于退社后的农民,合作社仍应积极帮助,搞好生产,不能歧视打击。
十、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以努力发展农业生产为主,结合开展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多种经济,保证提高生产,增加收入,不能单纯经营副业,更不能进行商业剥削。
合作社是依靠社员集体劳动来发展生产,不能雇佣长工、不能出租土地、不能放债剥削、不能集体买地、也不能侵吞公共财产。
合作社必须努力执行国家的生产计划,按照国家的规定出卖农产品,支援国家的工业建设。
此布
县长
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国共产党滋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
(1956年5月25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滋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同意上届县委的工作报告,全体代表一致认为县委的工作报告,对一年多以来工作的估计是确当的,所提今后任务是符合我县客观情况与实际需要的,也是有条件完成的。
因此,大会号召我县全党,坚决贯彻以“生产整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完成1956年粮食总产量两亿零七百零五万斤,每亩平均产量320斤的增产指标,和大豆每市亩平均产量120斤,花生每市亩平均产量(皮果)260斤,棉花每市亩平均产量50斤的增产保证指标。并在提高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养猪、养禽、养蚕、养鱼、果品等多种经济,以及恢复与发展编席、运输等各种副业生产。为实现上述指标,必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抓住增产关键。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在今年内逐级重新修订打井规划,将原有旧井进行修理深掏,新打砖灰井,修正落、接完成,并根据实际情况,打一定数量的井底坑底下泉,争取下半年将适宜水浇的土地基本上变旱田为水浇田;积极宣传贯彻农作物技术操作规程,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作用与农场示范作用,尽量完成高产作物的种植和推广优良品种的计划;对已植树要加强管理,保栽保活,并注意,提前宣传雨季造林;继续开展农业丰产、农田水利、植树造林竞赛活动,为完成全面一等模范县原计划的各项竞赛指标而积极努力。同时继续加强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按照国家计划相应地发展工业、手工业、商业,扩大社会主义商业的经营范围,完成购销计划,改善经营管理,同时做好职工文化教育福利工作。并加强交通运输业的领导,以利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共同发展。
为保证秋后全部实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并为70个左右的大社,必须大力进行对现有农业社的整顿巩固工作,整顿劳动组织,克服目前管理中的混乱现象,建立必要可行的生产、财务管理制度,处理各项具体政策,和土地规划遗留问题,当前尤应注意加强预分工作的领导,贯彻预分政策,保证90%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10%以下的社员不增不减。在整社中始终贯彻勤俭办社的方针,按照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生产,增加收入的原则,安排生产,减少非生产性的开支,杜绝贪污和铺张浪费的现象,力争巩固现有的农业社,并在秋后适当完成并(转)社计划。整社要与整党密切结合,要求两年内共发展新党员2800名,本年内共发展新党员1670名。另外对转建工作要逐级检查总结前段工作,克服缺点接受教训,迅速安排妥当。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生产救灾工作,加强政府工作的领导,做好整团建团、妇女、工会工作以及财政、税收、机关内部肃反、社会镇反、治安保卫、民兵、文化卫生消灭四害、信贷、储蓄、粮食征、购、销等各项结合工作,此外并责成县委对大会所提各项提案,认真研究,分别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
为此,要求我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上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工作努力学习,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组织广大群众投入社会主义竞赛运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的纪律监察工作和党的政治思想领导,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等违法乱纪行为。继续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及以“左”的形式出现的偏向,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转变领导作风,彻底肃清向明错误影响,为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争取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兖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关廉政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发[1988]5号文件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政府机关廉洁,提高工作效率,经县政府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要提高政府机关廉政的认识。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入改革中,政府机关担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国家工作人员能否保持廉洁作风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关系到人心背向,关系到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各级政府机关和全体行政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切实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尽职,廉洁从政,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职权,为繁荣兖州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树立既要靠政策办事,更要依法规办事的新观念,切实避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坚持依法施政,依法搞经济建设,依法发展和受理各项社会事业。
三、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今后各部门各单位凡宜于公开的制度,都要公诸于众,将公开办事的依据、原则、程序、手续和时限,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在招工、招干、“农转非”、职称评定、军转人员安置、毕业生分配、物资分配、财务支出等人民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上,凡能向社会公开的要一律公开,凡能在政府机关内部或部门内部公开的应一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利用职权“开后门”、“批条子”搞不正之风。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清理整顿“官办”公司。县政府各部门直接管辖的公司,各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一次清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做到体制公开、职能分开、财务公开。凡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应尽快转变职能,把行政管理权移交给政府部门行使。属于纯经济实体公司,在财务上要与行政机关脱钩,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工商行政部门要强化登记管理职能,对今后新成立的公司严格审查把关,凡是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五、严禁政府机关和行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的一律退出企业,担任企业名誉职务的一律辞退企业职务;不辞掉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督促其办理离职手续。政府各部门的干部不准直接从事或参与企业的经营和流通活动,不允许利用职权在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充当中介人,从中捞好处,更不允许搞“官倒”。政府各部门干部参与经商和违法活动的,除在经济上给予处罚外,还要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积极为基层和企业提供服务。应该下放给企业的权力,政府部门不得截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企业或基层摊派,要努力为企业和基层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政府机关及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名义或借口用公款送礼;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接受他人礼物;不准打着会议、年终总结、剪彩等名义,滥发钱、物和纪念品,搞变相的请客送礼。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处理公务尽量不在基层就餐。确需就餐的,应吃便饭,每人一菜一汤不吃桌饭,不上烟酒,并按规定交费。农村同志参加县召开的会议,一律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生活,除负责会议人员外,其他同志一律不得在会上就餐。
八、精简会议,少发文件。各种类型的会议能不开的就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开,能发文办理的就发文办理。确需召开的会议,属于县政府主持召开,要经县府常务会议批准,属于部门召开的,要经分管县长批准,要从规模、时间、开支等方面严格掌握。要少发文,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县府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讲话、文件等,一般不铅印。对于各类招待会、庆祝会、纪念会以及开工、竣工、开业典礼、剪彩仪式,能不办的坚决不办。任何会议和场合一律不得随便赠发实物和礼品。
九、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制约。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廉政工作的监督检查,除定期进行检查外,还要同民主评议干部结合起来,使廉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监察机关在促进为政清廉方面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担负起对政府各部门政风、政纪和廉洁情况进行监察的责任。要加强对执法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的监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各执法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要坚持公开、廉洁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强化制约机制,执行公务要增强内部监督和制约。
十、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指示,为基层和群众作出表率。在压缩投资规模、清理在建项目,清理楼堂馆所方面,凡是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就要坚决压,坚决下,不要等查出来再下。要严格控制消费基金增长,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借各种理由滥发财物,特别要防止年终、过节突击花钱、挥霍浪费。今明两年县政府各部门一般不得购买二十九种专控商品,如确需购买,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坚信党中央的正确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权威,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决不自行其是。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共兖州县委兖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农村提留工作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对农村提留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对于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有不少问题。如有的有章不循,提留无度,有的无章可循,资金管理混乱,帐目不公开,专款不专用等。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农村提留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重申以下几点意见:
1.坚持提取标准。土地承包费、水利资源费和公积金的提取,要分别按照县委(87)21号文件关于“农户承包的土地按亩收取承包费,每年每亩14~18元”,市府(85)46号文件关于水利资源费“每年每亩2元”,县委(89)5号文件关于“承包土地的农户,有承担公积金积累的义务,除正常交纳土地承包费外,每亩每年上交2~4元的公积金”的规定提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不得增加提留项目和数额。坚决杜绝乱集资、乱摊派、乱提留的现象。
2.坚持定项限额。乡镇统筹公共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兴办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烈军属补助、民兵训练、公路养护等项。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主要村干部工资及管理费等。
主要村干部工资补贴,可由乡镇代管,不属乡镇统筹范围。
乡镇统筹数额要控制在土地承包费的50~60%以内。
乡镇、村两级都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定项限额的原则,绝不可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过急地办一些生产、服务和公共事业项目。
3.坚持制度管理。农村统筹提留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
(1)预算审批制度。乡镇统筹,由乡镇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计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县“农村提留基金审查委员会”审批后执行。村提留,由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出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要分别项目一并计算,采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到户。不经乡镇人民代表(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擅自提留。
(2)检查审计制度。对乡镇、村两级提留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预算外乱提留、乱摊派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对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提留款的,要严肃处理。
(3)政务公开制度。乡镇、村两级的提留均由乡镇农经管理站(农村合作基金会)统一管理,由乡镇村分别立帐,各自核算,要做到列收列支,专款专用。提留情况要定期向群众公布,做到“三榜”上墙(预算、实提、开支)。乡镇公布到村,村公布到户。
(4)加强对农村提留工作的领导。农村统筹,提留是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局势,安定人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都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把合理负担与乱集资、乱摊派区别开来。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分管,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二日

兖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兖州县改为县级市建制的请示(节录)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兖州县地处鲁西南平原。总面积648.2平方公里,辖5镇8乡492个村民委员会。
兖州其名早见《禹贡》,为古九州之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南北朝后一直是郡、州、府治所,为历代兵家必争、商贾云集之地。解放初期曾一度为市建制。兖州地处交通枢纽,是全国八纵八横铁路在山东的唯一交叉点,环境优越,位置重要。现有中央、省、市驻兖单位85个。兖州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兖州煤田是全国八大煤田之一,总储量100多亿吨。兖州是全省未开发的三大水资源丰富区之一。地下水储量达19亿立方米。
我县已完全具备了国务院规定的设市撤县的条件。
……
鉴于上述理由,特请示市政府撤销兖州县,改为县级市建制,设立兖州市,隶属济宁市管辖。
如无不妥,请批复并予转报。
兖州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2)8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一年八月三十日《关于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兖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的通知
(92)鲁政函133号
济宁市、兖州县人民政府: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以民行批(1992)85号文批复,同意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兖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省政府确定,兖州市由济宁市代管。望你们抓紧做好兖州市的组建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