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城镇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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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伪防疫委员会兖州诊疗所曾在城内公共厕所、污水坑、池塘喷药消毒。每年还令城镇居民进行2~3次卫生扫除。
1948年8月18~25日,兖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城镇军民对城镇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开展卫生防疫突击运动周活动,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50年代初,城镇组织清扫队,后改为“金汁业”合作社定期清扫街道,清运垃圾,统一清理厕所粪便。1958年统一规划,整修街道,疏通府河。结合兖(州)济(宁)铁路复修,整修货站及车站下街道。填平东护城河,改造街道环境。
1964年,县爱卫会对城镇垃圾、粪便实行统一管理,公共厕所放置灭蝇药物、工具,街道定点设置公用垃圾箱。1965年城镇清洁卫生委员会成立,有清洁工人30人,负责城镇清洁卫生。
1977年兖州县城镇清洁卫生管理委员会(简称清管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颁发《城镇清洁卫生管理通告》。全城划分40个卫生区,垃圾、粪便由清管会统一清运、管理。
1978年4月,县爱卫会发动城镇数万人,突击清理街道30多公里,清运垃圾3000立方,新设垃圾箱(池)160个。年底,县爱卫会制定《兖州县城镇工厂、机关、学校、居民、企事业单位卫生要求》、《城镇卫生管理条例(试行)》。城区划分单位卫生包洁区,规定每天清扫,每季组织一次检查。
1982年,县委、县政府将爱国卫生运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规定每年3月为文明礼貌月。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等节日期间开展卫生突击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县爱卫会制定城镇单位卫生标准,实行门前“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门内达标(达到卫生标准)。1990年拆除旧垃圾箱(池),建吊笼式垃圾中转站和台式垃圾箱等卫生设施,有560个城镇单位达到山东省爱卫会规定的行业卫生标准。
1993年6月,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城的决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发动全市群众治理环境卫生,增建卫生基本设施。是年底,省爱卫会对兖州城镇检查验收后,命名为省级卫生城市。1995年城镇有吊笼式垃圾中转站5处、台式垃圾箱20个,水冲式公厕16处,果皮箱136个,垃圾、粪便处理场各1个等卫生基本设施,为城镇卫生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