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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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县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于1988年成立,办公室设在文化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办事员4人。此后,根据《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县政府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主任,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各1名副局长任副主任。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实施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此后,各乡镇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管理组织,形成了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1990年11月,文化局设文化市场管理股,同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个班子,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1993年,改股为科,隶属市文化体育委员会领导。1994年,管理科下设文化市场稽查所,有工作人员5人。同年3月,兖州市人民法院与兖州市文化体育委员会建立了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联系点,开展对文化市场依法管理的调查研究,处理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案件。
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组建后,按照《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对印刷、音像、书刊、娱乐演出、文物、美术、电影等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登记、注册,1988年查获违禁录音带34盒,非法出版物24本,迷信品6种22件。1988~1994年的7年中,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先后组织公安、工商、广播等有关单位进行了28次联合大检查,抽查300余次。共查缴销毁黄色淫秽书刊2万册,黄色录音录像带200盒(盘),裸体黄色扑克20副,迷信品5000余件,取缔非法书刊摊点2处,印刷厂1个。同时,本着教育同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法规教育,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学习班、讲演班30次,放映幻灯30场700余幅,转发省、市、县文件3000余件,支持扶助兴建文化经营点26处。
1995年,全市注册登记的印刷厂48个,打字复印部38个,舞厅8个,书报刊亭摊点18个,电子游戏厅18个,艺术品制做和字画装裱部4个,儿童游乐场6个,台球娱乐厅30余处,电视放像点13个,音像制品销售点40余个。清理整顿登记后,文化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为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