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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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 1930年成立滋阳县民众教育馆,馆址在县城佛爷庙内,下设图书、讲演、体育3部,各设主任1人,事务人员若干。讲演部工作分固定和巡回讲演两种形式。图书部藏有《万有文库》及古籍书多种,报纸若干,供民众借阅。体育部组织民众开展体育和娱乐活动。日伪统治时期,该馆改为新民教育馆,馆址迁至城内太和镇息马地街,设阅览、陈列、宣传3部,经费由县公署教育款产管理委员会拨发,为其统治服务。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民众教育馆,隶属县公署教育局,馆址迁回县城佛爷庙内。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民众教育馆改名为人民文化馆,1953年改称文化馆,馆址在中山路中段佛爷庙。下设图书、时事宣传、群众文艺3个组。有工作人员3~4人,分管县剧团、剧场、图书室、广播站等单位。1956年,县剧团、剧场和广播站先后分出。1965年工作人员9人,1972年秋,馆址迁至建设路12号毛泽东思想展览馆内,工作人员7人。1976年馆设政治宣传组、文艺辅导组,1977年按专业分为行政组、音乐舞蹈组、文学创作组和美术摄影组。1982年有工作人员19人,1988年职称评定后,有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14人,管理员1人。1995年,工作人员28人。
文化馆自建馆开始,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养业余文艺人才。1950~1965年共组织文艺会(调)演15次,举办美术、摄影、文艺创作等培训班,培训文艺骨干350人。1966~1976年,仅举办3期文艺创作辅导班,编印文艺创作辅导材料1期,组织文艺演出20余场次。1978~1982年,举办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文学、戏剧培训班12期,培训骨干及业余作者340余人。1986年1月,文化馆组织部分人员分成两组分别在漕河、泗庄、王因、道沟和县第一实验小学举办舞蹈培训班5期,培训130余人。同年4月,在城郊区马桥村为城郊区幼儿教师举办音乐舞蹈培训班1期,培训幼儿教师67人。1987年举办各种辅导班、培训班10期,其中美术1期,摄影1期,音乐舞蹈8期,培训辅导310余人次。全年更换橱窗15期,搜集滋阳八景美术作品1套。1988~1995年共组织农村会(调)演3次,编印文艺辅导材料6期,举办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培训班29期次,培训1000余人,举办文艺创作学习班12期,辅导业余作者200余人,培训各类文艺骨干230余人。
文化站(室) 建国初期,陆续在新驿、颜店、大安、王因4区建立文化站,负责本区及附近区的文化工作,1953年后停办。1975年6月王因、颜店公社建立文化站,同年,小孟公社、漕河公社文化站相继建立。1978年1月建新驿、大安、前海、黄屯文化站,3月建道沟、谷村文化站,4月建泗庄文化站。1980年10月建城郊文化站,1981年1月建城关镇文化站。在此基础上,新驿、道沟、大安、王因、谷村、黄屯、颜店7处公社建成文化中心(站)。1983年,新驿公社文化站被命名为山东省群众文化艺术先进集体,站长蔡绪玲被评为群众文化艺术先进工作者并获奖。文化(中心)站在行政上隶属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文化馆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乡镇文化站设站长1人,工作人员1~2人。
1985年,全县文化(中心)站工作人员有8人转为国家干部,其他为合同制干部。1988年有3人被评为助理馆员。到1990年底,全县文化(中心)站已全部建有图书室、阅览室、游艺室、电视室、广播室、体育场、游艺场、影剧院和农民夜校等活动阵地。大部分乡镇建有演出队、体育队、科技队、创作组、书画协会、诗社等。
1976年开始建立农村文化室,到1995年底,共建各类文化室(亦称俱乐部、民兵之家)354处,占全市乡村总数的71.8%以上。文化室建有阅览、广播、游艺等设施。
职工俱乐部 1957年,在花园街东首南侧建铁路职工俱乐部,礼堂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可用于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组织舞会等文体活动。1964年10月兖州县职工俱乐部建成,为县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有房屋16间,300平方米。1976年后,以组织阅览、图书借阅、棋类、老年门球、气功等文体活动为主。1989年成立业余京剧小组。职工俱乐部有职工8人,拥有灯光球场、门球场各1个。
1995年境内还有山东拖拉机厂、兴隆庄煤矿、煤矿兖州机厂、驻兖部队等职工俱乐部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