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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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底,县机关幼儿园创立,开始学前教育。1958年8月,山东省托幼工作会议提出解放妇女劳动力,大力发展托幼事业。为贯彻会议精神,县政府首先抓了幼教师资的培养。10月初举办幼师培训班,培训幼师60名。此后,商业局、煤机厂、人民医院、百货公司、印刷厂、运输公司、建筑公司等单位及部分村庄相继办起了幼儿园、托儿所。1959~1976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大部分单位的幼儿园、托儿所停办,学前教育流于形式。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前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据1979年统计,城镇有幼儿园17处,入园幼儿352名,保育员68名;农村育红班392处,托儿所302处,长年坚持的26处,入园儿童达17838人。
1980年开始,部分小学附设幼儿班,即学前班,招收6岁儿童入学,根据幼儿特点开设语言、计算、常识、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县政府调整县托幼领导小组,各公社相继成立了幼儿工作领导小组,培养选拔了保教行政工作人员26名,县妇联和教育局联合举办幼师培训班,培训幼师645名,充实了幼教师资力量。1985~1986年,6岁儿童入园人数占92.1%。1987年有幼儿园279所,在园儿童16160人。到1995年全市有幼儿园385所,在园儿童16530人,幼教工作者增加到805人,各小学普遍附设了学前班,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保证新生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1995年,兖州市教育委员会被评为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集体。
附 兖州市机关幼儿园 1956年底创办,原名滋阳县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幼儿园,是境内第一所幼儿园。幼儿来自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寄宿制。
1962年1月,改称兖州县机关幼儿园。“文化大革命”期间,规章制度虽遭破坏,但全体教职工始终坚持工作。
1978年以后,幼儿园规模逐渐扩大,新增教室10间,扩充到3个班,分小班、中班、大班,单级进行教学。1981年,由寄宿制改为全日制(早晨送园,下午接回)。1985年新建面积1470平方米、可容纳6个班的教学楼1栋。1986年发展到5个班(小班1个、中班2个、大班2个)。1995年发展到6个班(大、中、小班各2个),幼儿150余名,教职员30名。市机关幼儿园设备较完善,有综合攀登架、转椅、拱桥、摇船、压板、录音机、幻灯机、电影机、风琴、手风琴和数百件小型玩教具。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工、体育等课程。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幼儿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动静结合,是一所较先进的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