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抽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b&A=3&rec=539&run=13

清末,境内实行以雇用形式招募兵员制度。县衙按照山东臬司所需兵员分配数额招募士兵,一般每年招募1次,有时根据军需情况临时招募。“凡本籍良民,年龄、身高符合条件,素无嗜好和身无暗疾,经检验合格者方可招募为新兵。”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各股军队为扩充兵员,直接到地方招募新兵。1913年张勋新编定武军驻兖州城,1926年前后,山东督军张宗昌部等,都在兖州城内设有募兵站,张贴告示,招兵买马。1932年,县联庄分会训练大队成立,规定4大亩地派1名壮丁,以区(乡)为单位参加武装训练,充当联庄会会员,并规定,凡20~40岁的男子,除残废者外,均有充当会员的义务。1935年,联庄会改为乡农学校,会员改称“学兵”。军队扩充兵员从会员、学兵中拔取。财主、富户子弟不愿当兵,往往出钱雇用他人代替。
除用招募方式招收新兵外,地方武装还采取抽丁办法扩充自己的部队。1940年,国民党县政府组建县大队,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等抽丁制,强迫青壮年男子当兵。1945年9月后,国民党政府实行按地亩抽壮丁方法扩充兵员。富家子弟不愿当兵可花钱买壮丁顶替,穷苦百姓当兵者居多,亦有少数兵痞以此为业,反复卖身从军。1947年下半年,国民党军队在战场上节节败退,兵员锐减,便采取强制的办法到处抓兵,当时仅城郊就有360多人被抓。为逃避抓兵,许多青壮年背井离乡,饱尝兵燹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