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b&A=3&rec=514&run=13

分级管理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县级干部归地委管理,其他干部由县委管理。建国初至“文化大革命”前,县级干部仍归地委管理,其他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人事科(局)管理。
1979~1983年,按照党管干部,分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委正、副书记,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由省委管理;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部、委、办正副职,县政府各委、办主任,各科局和法院、检察院的正职和公社党委正副书记、主任由地委管理,其他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管理。
1984年,管理制度改革,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对党政机关干部原则上由下管二级改为下管一级,原属省委管理的改由地(市)委管理,原属地(市)委管理的改由县委管理。其他干部分别由组织部、人事局分级管理,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由各主管部门管理。1987年,县法院、检察院升格为副县级单位,改由市委管理。至1995年,管理体制未变。
干部编制 1952年7月,按照1950年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员额暂行编制方案》,全县党政群机关团体编制员额425人,其中:县委27人,县政府82人,公安64人,群众团体18人,区(乡)机关234人。随着区划改变与机构增设,干部队伍不断扩大,1964年,全县行政编制551人,实有639人,超编88人。县党政群机关编制269人,实有382人,超编113人。1981年8月成立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隶属人事局,管理全县干部编制工作。是年,济宁地委核定兖州县行政编制945人。1984年5月,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核定编制544人,实有904人,超编460人,区镇(暂定)编制500人,实有548人,超编48人。1990年,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核定编制661人,实有1503人,超编842人,乡镇核定编制640人,实有744人,超编134人。1993年7~12月进行市乡机构改革,市直党政群机构150个削减、合并为53个,机关工作人员1662名精简、分流后为760人,分别为改革前的65.3%和54.3%。1995年,全市党政群机关单位核定编制826人,实有816人,缺编10人;乡镇核定编制516人,实有495人,缺编21人。
干部调配 自1951年8月成立人事科后,本着“计划调配、统筹安排、工作为主、兼顾生活”原则,进行县内和跨省、地、县干部的商调工作。一般调动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签字,县组织、人事部门向接收单位发商调信、档案,接收单位同意回信,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1954~1965年调动干部1978人次,其中,县内调动308人次。1966~1976年调动1450人次。1977~1990年调动1543人,其中调入714人,调出829人。
根据干部状况和单位、部门对干部的需求,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几次县内调配。建国初,为加强经济建设,调配大批干部到工厂、企事业单位工作。60年代调配到工业、财贸、文教卫生部门24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调配工作被扰乱。1980年后,调配到轻纺、文教部门的专业技术干部88人。1991~1995年,调入干部127人,调出干部74人,市(县)内调整267人。
1994、1995年,为巩固党政群机关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调配工作,对满编或超编的机关单位采取只出不进的原则,对部分部门增补机关工作人员,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公开对社会考选。考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选办公室,制订考选方案和选干简章。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应试资格关、笔试关、面试关、考核关,全部通过方可入选,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1994年,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市文化体育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3个单位组织实施了增补机关工作人员的考选工作,共考选补充工作人员67人,其中市人民法院14人,市人民检察院13人。1995年为兖州市地方税务局考选补充工作人员20人。
为开展人才引进工作,1984年8月成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到1990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51人,有9名农民专业技术员吸收为国家干部。1992年接待来访147人次,来函1587件,报名应聘的人才723人,其中高级技术人才66人,中级技术人才264人,本科以上学历的392人。有127人与市人事局签订了意向书。1993年,与4处大专院校建立了联系,与36名专家、技术人才签订了引进意向书。1994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31人,其中高级人才56人。接待来人来访178人次,来信来函156件。为市直乡镇企业签订引进人才意向书113份。1995年,全市共引进大、中专毕业生196人,引进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36人。
干部任免 建国后,全县干部行政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一般由党委提出初步意见经县长会议同意,然后委托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任免手续。
1956~1966年,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县人委任免科长、副科长、局长、副局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公安、税务等单位的股长、副股长、所长、副所长,区公所的区长、副区长,县属地方国营企业的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完全小学校长、副校长,县属医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其他相当于上列各类职务的人员。1971~1975年,由县革委政治部组织负责办理任免手续。
1976~1980年,党员担任行政副科级以上职务的由县委公布任命,党群系统的股级、中学正副校长和企业副经理以上职务的由县委组织部公布。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工商税务所正副所长、农机站正副站长由主管部门考察,人事局审核公布。
1980年5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政府组成人员(科局正职)由县委提议,县长办公会议同意,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公布,并颁布任命书。政府部门(科局)的副职以及社(镇)经济联合社委员会正副主任由县政府行文公布并颁发任命书。是年,任命正、副局级21人,股级73人。
1984年机构改革,根据“简政放权”精神,企事业单位股级以下的干部任命,设党委的由主管部门办理,未设党委的由人事局办理。县人事局依照法律程序承办任免手续,是年共任免323人,其中正、副局级92人,股级231人。
1987年,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察,选拔任用正、副科局级干部84人,其中大专13人,中专22人。1988年按照兖任(1987)27号文规定,以县长名义提请县人大任免5人;县政府委托人事局任命27人;任命中层干部159人。1990年,根据兖任(1990)37号文规定,县政府行文公布任命99名政府序列内副局(科)级人员;序列外正、副局(科)级人员67人,选拔任命中层工作人员140人(不设党委的局)。设党委的主管部门任命股级干部57人。办理36名副乡级干部的任免手续。党群部门任命正、副局(科)级24人,县人大3人,县政协12人,县人武部7人。1993年,市政府行文公布任免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正、副局级干部374人。1994年,市政府行文公布任免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正、副局级干部186人。1995年,提请市人大任免政府序列部门正职5人,任免政府不设党委的部门干部106人。
干部奖惩 建国后即实行干部奖惩,对有突出贡献或有工作过失的干部分别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1979年干部奖惩制度恢复,并日臻完善。1985年成立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属人事局),办理干部考核工作。
1986年制定《兖州县机关岗位责任制暂行办法》,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始实行年度评比奖励,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全县有291名干部受到奖励,其中先进工作者278人,升级13人。1987年先进工作者298人,升级12人。到1990年共有576人次受到表彰,其中先进工作者551人,升级25人。1991~1992年,全市共有212个部门(乡镇)7299人参加了岗位责任制考评,产生出先进工作者665人,记功人员56人,晋级人员46人,先进集体48个。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分别给予50元、200元、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每人增发15~20%的目标管理奖。1993年,结合市、乡镇两级机构改革,在全市开展岗位责任制工作。全市共有99个部门(乡镇)的3326人参加考评,产生出先进工作者250人,记功人员36人,晋级人员7人。1994年,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增大经济指标在考核中的份量,把机关转变职能、兴办经济实体纳入目标管理之中。按照兖发(1995)2号文件《关于九四年度全市党政机关考核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全市61个部门、13个乡镇及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武装部的2858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产生出优秀369人,称职247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不确定等次的有14人。其中统一考核的正科级80人,优秀13人,称职67人;副科级349人,优秀62人,称职287人。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给予36名优秀者嘉奖。1995年,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山东省、济宁市的要求,对全市66个市直部门、13处乡镇、144个事业单位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的10903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实施考核,机关2869人,事业单位8034人,产生出优秀1421人,称职8823人,不称职4人,不合格2人,辞退1人,告诫1人,不确定等次的651人。其中,市委、市政府统一考核的市直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530人,产生优秀89人,不称职2人,不确定等次的3人。
为严明纪律,对违纪违法干部依据党纪国法进行惩处。建国后到1990年,据不完全统计,有350人次受到处分,其中警告12人次,记过31人次,记大过19人次,降级18人次,降职2人次,撤职48人次,开除留用48人次,开除71人次,其他101人次。1991~1995年全市共有103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免予行政处分3人,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3人,行政记大过处分8人,行政撤职20人,降级45人,开除留察18人,开除5人。
干部精简下放 建国初,干部少,未进行精简下放工作。1958年县委制订《中共滋阳县委调整机构编制方案》,对部分机构进行撤销合并,精简干部54人。
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精简机构和压缩非农业人口。11月底,下放干部1078人(含曲阜),其中县科局级188人,一般干部890人。
1962年,根据机关精简整编方案,县机关精简整编工作从4月开始到6月基本结束,尔后转入事业单位的精简整编工作。通过整编,全县共精简干部226人。
1984年上半年,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县五大家领导班子由原来的33人,减为31人,县直部、委、办、局的领导职数比原来减少了13.5%。
1993年,全市进行市、乡镇机构改革。13个乡镇原设机构385个,精简到72个,精简率为80%;原有乡镇机关工作人员1497人,保留在岗439人,精简1058人,精简率为70.6%。市原设的党政群机构150个,精简为53个,精简率为64.7%;原有机关工作人员1662人,精简886人,保留在岗776人,精简率为53.3%。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1980年成立县科学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统计、会计4个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由科委负责职称评定综合协调工作。职称评定分职称套改复查、职称考核评定、职称晋升3个方面。工程师、农艺师、会计师等“师”级职称由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以下职称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至1983年9月,全县共有1113名专业技术干部获技术职称。其中“师”一级101人,“助师”一级359人,技术员、统计员等“员”一级653人。1983年9月,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职称评定工作暂停。
1987年,根据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恢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1987年6月成立兖州县职称改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委负责,设建筑工程、统计、新闻出版、卫生图书、文博、档案、艺术、审计8个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全县共评出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75人,中级职称980人,初级职称5635人;乡镇企业中级职称76人,初级职称617人;评出民办教师中级职称154人,初级职称1433人;评出农民技术员中级职称49人,初级职称875人。
1990年11月起,科技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是年全市有127人参加资格考试,有109人取得统计员任职资格,合格率85.8%。1991~1992年,进行了企事业单位试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定编定岗,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1991年,全市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502人,49人取得任职资格,合格率9.8%。1992年,参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人员1079人,取得任职资格的287人,合格率26.6%。其中会计师19人,助理会计师59人,会计员209人。另有913人参加全省晋升中、高级职务外语统一考试,577人考试合格,合格率63.2%。
1990~1992年,大中专毕业生定职聘任工作逐渐规范化。其间,共有900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被确定相应职称。其中1990年305人,1991年182人,1992年413人。
1993年,全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1993年6月、9月、12月和1994年共进行4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5514人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106人,中级2435人,初级2973人。262人参加全省晋升中、高级职务外语统一考试,103人合格,合格率为39.3%。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人员681人,合格人员211人,其中会计师25人,助理会计师62人,会计员124人,合格率31%。1066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29人合格,其中中级资格19人,初级资格人员10人。
1995年,全市推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7人,中级114人。评审专业技术人员1623人,其中高级12人,中级433人,初级1178人。组织122人参加外语全省统一考试,65人合格,合格率53.3%;13人参加审计资格考试,7人合格,合格率53.8%;165人参加统计专业资格考试,18人合格,合格率10.9%;320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3人合格,合格率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