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保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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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 建国初期,对农村鳏、寡、孤、独、残无劳动能力者,采取国家救济和群众资助的办法,维持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村固定专人照顾,使他们生活有保障。
1956年,鳏、寡、孤、独、残社员在吃、住、葬等方面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负责,其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大队对无儿女、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社员、父母双亡16岁以下的孤儿、生活无来源的残疾人员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制度。
1981年,县民政局统一印制了《兖州县五保户供应证》,由生产大队填写,公社批准,发放到户。大队、公社建立分散五保供给档案。全县共有五保户1204户,1321人。其中,分散供养1202人。1983年4月,县政府抽调42人组成普查组,对全县五保户进行普查,符合五保条件的1256户,149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3%。其中,54人根据自愿未加入五保,34人经协议由亲属赡养,1231人经过逐级评定发给《五保户供应证》分散供养。对未入敬老院生活自理有困难的33人,派专人服侍照顾。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五保人员生活费用由乡(镇)、村统筹供给,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
1986年12月,全县13处乡镇有12处实行了五保供应乡镇统筹。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人每年由所在村供给细粮250公斤,乡镇人民政府发给供养金120~160元。1991年和1994年全市两次进行农村五保普查,提高供养标准。1994年,全市分散供养511人,统筹资金39.4万元,供养金提高到年人均750元。1995年,分散供养五保558人,供养金年人均950元,五保老人生活有了可靠保证。
集中供养 1958年,村村队队都办起了敬老院(亦称幸福院),60岁以上的老人多数入院。后因管理不善、物资条件较差,大多数停办。1959年全县敬老院剩下40处,入院老人797名(含曲阜),后逐渐恢复分散供养。
1979年春,王因公社向阳大队(今寺上村)办敬老院1处,收养7名五保老人。1980年底全县办起敬老院18处,入院五保老人142名。供养标准为年人均细粮250公斤,菜金每天3~5角,零用钱每月2~5元。
1986年12月,全县有敬老院20处(乡镇办11处,村办9处),入院五保老人639名,占五保人数的41.4%。乡镇实行五保供养统筹。供养金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各乡镇对敬老院房屋进行整理、翻修、扩建和重建,基本达到了房舍宽敞、明亮、洁净,环境优美,还有文艺室、卫生室、伙房、餐厅,设备齐全。入院五保老人夏有蚊帐、凉席、电风扇,冬有火炉、烫壶。有的还置办了电视机、电热毯,备有文体活动场地、器材。敬老院定期组织五保老人查体防病,逢年过节,县委、县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人,携带礼品到敬老院看望慰问五保老人。
1991~1995年,累计投资310万元,对全市敬老院改建、扩建,实现了庭院花园化,房间公寓化,膳食营养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同时,开展以副养院活动,创收76万元。有9处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
1995年,全市有高标准敬老院20处,供养894名五保老人,入院率达62%。统筹供养金99万元,粮34.5万公斤,供养金提高到年人均1250元。

表20-13 敬老院兴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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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目年度│“五保”总数│敬老院情况 │
│ ├──┬───┼──┬────┬────┬────┬────┤
│ │户数│人数 │处数│入院人数│占总人数│工作护理│其中社区│
│ │ │ │ │ │% │人员数 │乡办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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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1026│1041 │1 │7 │0.7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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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1204│1321 │13 │112 │8.5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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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1204│1321 │18 │119 │9 │59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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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1204│1321 │18 │142 │10.7 │62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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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1256│1497 │24 │178 │11.9 │69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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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1236│1464 │36 │411 │28.1 │9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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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1236│1464 │36 │411 │28.1 │9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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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1226│1454 │20 │639 │43.9 │98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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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156│1391 │30 │701 │50.4 │105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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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1155│1374 │22 │886 │64.5 │107 │16 │
├──────┼──┼───┼──┼────┼────┼────┼────┤
│1989 │1159│1410 │22 │898 │63.7 │120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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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1153│1331 │22 │868 │65.2 │131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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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1151│1323 │22 │899 │68 │136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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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1083│1312 │22 │894 │68 │134 │16 │
├──────┼──┼───┼──┼────┼────┼────┼────┤
│1993 │1074│1273 │20 │894 │70 │136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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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1320│1493 │19 │878 │58.8 │144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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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1288│1452 │20 │894 │61.6 │138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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