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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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0月,中共兖济县公安局建立,下设行政、侦察、审讯、治保4个股和1个政工队,全局79人。1946年4月19日,兖济县公安局改称滋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增加到110多人,个别区设有公安员。是年11月因战局恶化,部分人员押解犯人转移到聊城一带,留下来的人员坚持敌后武装斗争,1947年2月全部撤离县境,1948年6月随县委返回。7月兖州解放,设兖州市公安局,下设秘书、侦察、审讯、治安4个科。治安科下设交警、消防两个队;审讯科下设看守所。在城区东御桥、西御桥、东关设立3个派出所,1个车站检查站,全局工作人员235人。同年12月兖州市公安局并入滋阳县公安局,保持市局设置,将科改为股。增设第四派出所,各派出所内设武装民警1个班,全县除城区外,其他8个区各设公安员1名,同时将公安部队改为政工队,县公安局有工作人员170人。1952年增设协理室、保安股。1953年撤销第四派出所。1958年11月,曲阜、滋阳两县合并,称为曲阜县公安局,内部机构仍保持原来的设置,各区公安员改称公安特派员。1960年,在谷村、道沟设立派出所,城区设立交通民警队。1962年1月,曲、滋分治,改称兖州县公安局,其内部机构未变。1964年城区交通民警撤销。1966年11月,增设外国人检查站。1967年,在颜店、泗庄、王因、大安、小孟、黄屯相继建立派出所。1968年2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兖州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成立,公、检、法合并成立政法组,统一由军管组领导。政法组有成员29人,下设办公室、政保组、治安组、审判组、民事组。1973年5月撤销军管组,恢复公安局。1974年增设漕河、红星两个派出所。1976年设刑侦股,重建兖州县公安局交通民警队。1978年增设外事股、警卫股。1982年1月增设户籍股及店子、娄庄两个派出所,1984年,店子、娄庄派出所撤销。1986年增设纪律检查组及兴隆派出所,县公安局内各股改为科。1989年县局下设办公室、纪检组、政工科、政研室、政保科、信访科、警卫科、外事科、保卫科、治安科、户籍科、预审科、刑侦科、消防科、看守所、治安拘留所、交通民警队、巡警队、车辆管理所;城区设东御桥、西御桥、九仙桥及兴隆4个派出所;农村设城郊、谷村、大安、漕河、小孟、新驿、颜店、前海、泗庄、黄屯、王因、堡子12个派出所。全局干警244人(不包括工人、合同民警)。1990年设立县治安联防办公室,1993年撤销,业务归口巡警队。1992年5月交通民警队升格为交通警察大队,1994年4月刑侦科升格为刑事警察大队,巡警队升格为巡警大队,均为副局级建制。1995年底,市公安局下设35个科、所、队,在编干警3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