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大常委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b&A=3&rec=422&run=13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1980年5月,兖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始设,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至1995年,共5届。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实行集体领导,通过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机构 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其办事机构不断完善。1980年7月设立常委会办公室,有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1985年1月设人民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1987年4月29日,设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民代表联络办公室,同时撤销人民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1989年5月16日,人民代表联络办公室改为人事代表工作室,增设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991年7月27日,增设信访工作室、老干部科。1992年12月,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40人。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有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工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老干部科,工作人员共25人。
常委会会议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1980年5月~1984年5月,共举行32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46项,作出决议、决定3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人。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84年5月~1987年3月,共举行23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打击经济犯罪等工作汇报41项,作出决议、决定1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人。1987年1月16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了王恩富违犯计划生育的错误,决定撤销其副县长职务。
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3月~1990年3月,共举行22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义务教育法》、《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和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城乡建设、财税物价大检查、侦察监督、审判监督、经济审判等工作汇报42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提出审议意见3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990年3月~1993年2月,共举行24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城市规划法》、《药品管理法》、《会计法》、《种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和计划生育、第二个五年普法、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汇报52项,提出审议意见36项,作出“关于撤县设市”等决议、决定16项,批准了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总体规划”、“农村奔小康总体实施方案”。讨论通过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代表和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2月~1995年,计举行22次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和实施新税制、乡镇企业、经济审判等工作汇报41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提出审议意见3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9人。
主任会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是决定行使职权的会议组织形式,处理常务委员会主要日常工作。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37次,第十届召开31次,第十一届召开26次,第十二届召开26次,第十三届召开40次。先后听取“一府两院”关于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档案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农村五保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报告26项,关于畜牧业生产、对外经济贸易、农业生产专项基金审计、广播电视、技术监督、劳动就业、人民防空、社会治安等工作汇报61项,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工作汇报45项,对各项汇报分别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日常工作 联系代表 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按区、乡(镇)或系统划分若干小组,定期联络人大代表及群众。“文化大革命”使代表联络制度中断。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后,代表联络走向正轨。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本着就地就近、方便活动的原则,将全县404名人大代表划分为94个小组、19个联系大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将350名代表划分为17个联系点,57个小组;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将300名代表划分为10个联系点,52个小组;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全县300名人大代表划分为16个联系点,42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积极开展联系选民和议事活动,搜集和反映代表及群众对人民政府的意见与要求。1988~1992年,人大代表议事和村民代表议事活动522场次,参加代表1852人次,选民27687人次,议事2814件,提出意见、建议718条。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关于代表工作的暂行办法》,建立了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制度;在全市建立17个代表联系点,明确了联系点负责人;将1358名五级人大代表统一编为100个代表小组,民主推选组长;指导各联系点和代表小组制订学习、活动制度,为每个代表印发《代表法》,征订《人民代表报》、《人民权利报》共2000份。1984~1995年底,常委会印发《常委会会刊》共66期,《人大工作通讯》108期,把历次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和常委会的重要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历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通过深入代表联系点、建立代表接待日、召开代表座谈会、接待代表来访、处理代表来信等形式,经常了解代表活动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代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议案办理 县第一届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共受理代表提案2520件,处理提案的基本程序是: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负责答复。第九届至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中,共收到代表议案(1984年提案改称为议案)23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91件。处理议案的基本程序是:在每次会议征集议案后,由议案委员会审查立案,报主席团通过后,向大会作议案审查情况报告。大会闭幕后,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具体部署办理方法、步骤和措施,并将议案、建议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将议案、建议办理的情况与结果,向各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作出书面答复,同时分别报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如代表对答复和办理不满意的,将议案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3个月后,人大常委会听取一次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下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由政府办公室向大会报告上一次会议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1980年以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是:当年能解决的占60%左右,因地方财力困难等原因列入计划逐年解决的占32%左右,对不属于本市职权范围或政策不允许的向代表解释清楚。
调查视察 1980年以来,人大常委会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执行,组织代表开展了42次视察活动,参加视察活动的人大代表1268人,提出改进工作建议371件。
1981年3月10~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相和同副主任、委员一行10人,在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财税局负责人陪同下,对全县323处中小学进行了一次全面视察。视察中,深入宣传中共中央(1980)84号文件即《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向县政府提出了集资办学的建议。视察后,县政府拨款9万元,驻兖单位投资21万元,发展全县教育事业。
1984年10月,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18名县人大代表陪同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团对10处中小学和小孟西吴寺古遗址等几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视察,向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的建议。1985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3名县人大代表对兖州煤矿机械厂、山东拖拉机厂、兖州毛条厂、兖州肉类联合加工厂、兖州酒厂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就污水排放问题,提出了治理环境污染的建议。
1987年5月,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怀川同副主任、委员和33名县人大代表,分赴全县13处乡(镇),对《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向县、乡(镇)人民政府就“搞好土地利用规划,积极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建议。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53名人大代表对王因、新驿、颜店、堡子4个乡(镇)的50多个食品加工厂、经营场点和县城内的27个个体食品摊贩进行了视察,根据视察情况,委员们在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全县食品卫生工作有了明显好转。1988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和济宁市委、兖州县委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意见,组织22名县人大代表,分别对县政府序列的13个委、办、局,6个乡(镇)及县法院、县检察院执法大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一府两院”提出了“深入普法、严格守法、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建议和要求。1989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43名县人大代表,视察县城卫生状况,针对城区脏、乱、差问题,代表们提出“全城动员,突击治理,建立组织,加强管理,建设文明县城”的建议。根据这个建议,县政府成立了城区爱国卫生突击活动领导指挥部,动员全县300个部门、单位的5万多名干部群众,清除垃圾4万立方米,改变了城区脏、乱、差的状况。后设立兖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使城区环境卫生纳入了经常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
1990年11月,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28名县人大代表深入到20个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对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中,代表们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县政府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完善药政、药检、药品监督体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1991年5月20~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4名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县属18处工矿企业。视察中,代表们对县政府和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企业的工作成绩表示满意;并就深入贯彻《工业企业法》、依法治厂,广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问题提出了建议。1992年4月,驻兖州的全国、省、市和部分县、乡(镇)500名人大代表,对农民负担情况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视察活动,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先行组织视察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乡(镇)的视察活动进行巡查。代表们根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规定,指出了农民负担过重,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提出减轻农民负担,加速农村奔小康的意见,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1993~1995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条例〉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农民负担、环保执法、乡村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了4次较大范围的视察调查活动。参加视察、调查的各级人大代表468人,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30条。
另外,历届人大常委会还先后陪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58次,接待全国及外省兄弟县市人大参观考察团体257个。机关各委(室)深入全市710个(次)单位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395篇,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服务。

表18-1 兖州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一览表
┌────┬────┬────┬───────┬───┬────┬───────┐
│届次 │主任 │籍贯 │任职时间 │副主任│籍贯 │任职时间 │
├────┼────┼────┼───────┼───┼────┼───────┤
│第九届 │张相和 │山东平邑│1980.5~1984.5│高怀清│山东平邑│1980.5~1984.5│
│ │ │ │ │李锡录│山东蓬莱│1980.5~1984.5│
│ │ │ │ │安雨亭│山东肥城│1980.5~1984.5│
│ │ │ │ │孙本伦│山东威海│1980.5~1984.5│
├────┼────┼────┼───────┼───┼────┼───────┤
│第十届 │刘仕久 │山东费县│1984.5~1987.3│赵祝言│山东招远│1984.5~1987.3│
│ │ │ │ │于立志│山东薛城│1984.5~1987.3│
│ │ │ │ │安雨亭│山东肥城│1984.5~1987.3│
│ │ │ │ │梁绍文│山东兖州│1984.5~1987.3│
│ │ │ │ │李广兴│山东兖州│1984.5~1987.3│
│ │ │ │ │洪我评│福建晋江│1984.5~1987.3│
├────┼────┼────┼───────┼───┼────┼───────┤
│第十一届│宋怀川 │山东兖州│1987.3~1990.3│梁绍文│山东兖州│1987.3~1990.3│
│ │ │ │ │王修忱│山东兖州│1987.3~1990.3│
│ │ │ │ │李广兴│山东兖州│1987.3~1990.3│
│ │ │ │ │胡桂英│山东兖州│1987.3~1990.3│
│ │ │ │ │杜安华│山东兖州│1987.3~1990.3│
├────┼────┼────┼───────┼───┼────┼───────┤
│第十二届│宋怀川 │山东兖州│1990.3~1992.5│李广兴│山东兖州│1990.3~1992.5│
│ │ │ │ │王修忱│山东兖州│1990.3~1993.2│
│ │李广兴 │山东兖州│1992.5~1993.2│栾贻惠│山东莱芜│1990.3~1993.2│
│ │(代主任)│ │ │胡桂英│山东兖州│1990.3~1993.2│
│ │ │ │ │杜安华│山东兖州│1990.3~1993.2│
│ │ │ │ │尚传金│山东兖州│1990.3~1993.2│
├────┼────┼────┼───────┼───┼────┼───────┤
│第十三届│张月志 │山东兖州│1993.2~ │王福东│山东兖州│1993.2~ │
│ │ │ │ │栾贻惠│山东莱芜│1993.2~ │
│ │ │ │ │胡桂英│山东兖州│1993.2~ │
│ │ │ │ │潘凯生│上海 │1995.2~ │
│ │ │ │ │杜安华│山东兖州│1993.2~ │
│ │ │ │ │尚传金│山东兖州│1993.2~ │
│ │ │ │ │张希立│山东兖州│1993.2~ │
└────┴────┴────┴───────┴───┴────┴───────┘

附 县参议会 1944年10月,为发动各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建立兖(州)济(宁)县参议会。高祥符任参议长,丁广惠任副参议长,随同抗日民主政府活动。参议会有议决县预算、决算及募债事项,议决县单行法规,建议县政兴革事项,审议县长交议事项等职权。1946年4月,兖济县参议会改称滋阳县参议会。高祥符、丁广惠任正、副参议长。1946年底,丁广惠牺牲,1947年2月后,高祥符随县政府转移外地。1948年3月党政机关返回县境,参议会未再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