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青年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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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1945年10月,中共兖济县委设青年救国联合会(简称青救会),有会长1人。1946年4月改称滋阳县青救会,有会长1人,干事1~2人,下设6个区青救会,区设青年干部1人。1948年7月,撤销青救会。
1949年4月,中共鲁南地委在滋阳中学进行建团试点,发展团员5人。5月,建立第一个基层团支部--滋阳一中团支部,刘诣兴任支部书记。是年12月,中共滋阳县委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滋阳县工作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1951年12月,召开第一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滋阳县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少年儿童部。建立9个青年团区委员会,每区配备团干部3人。1955年,全县建立团支部400个,有团员6149人。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滋阳县委员会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滋阳县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共青团组织瘫痪,工作被迫停止。1972年6月,恢复团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干事9人。全县有基层团委16个,团支部683个,团员20328人。1987年底,全县有基层团委44个,团支部1031个,团员27352人。1990年12月,团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工农青年、学少4部1室,全县有基层团委47个,团总支126个,团支部1179个,团员24686人。1992年9月改称团市委。1993年11月,机构改革以后,团市委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工农青年、学少4部1室,全市有基层团委52个,团总支197个,团支部1158个,团员29798人。1995年,团市委内设部、室未变,全市有基层团委53个,团总支200个,团支部1167个,团员34664人。
团员代表大会 1951年12月20~23日,第一次团代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工作报告,选举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滋阳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5人,书记1人。1954年12月,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审理提案,选举产生第二届团县委。1956年8月25~29日,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奖励、表扬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选举产生第三届团县委委员19人,选举出席省团代会代表2人。1959年11月6~10日,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团县委委员31人,选举出席省团代会的代表23人。1962年5月1~6日,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听取、审议团县委工作报告,交流团的活动经验,选举产生第五届团县委委员23人。1963年5月5~10日,第六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表彰奖励先进,选举产生第六届团县委委员23人,选举出席省团代会的代表7人。1972年12月24~29日,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恢复团组织活动。大会部署今后任务,选举产生第七届团县委委员31人,选举出席济宁地委团代会代表7人。1979年1月9~12日,第八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团县委委员31人,选举出席省团代会的代表6人。1981年12月3~6日,第九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总结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来团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任务,选举产生第九届团县委委员29人。1984年7月23~25日,第十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十届团县委委员29人,书记1人。1987年7月20~22日,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工作报告,通过团县委《团结全县团员青年争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锋》的决议,选举第十一届团县委委员27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0年9月25~26日,第十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工作报告,通过了《建设吨粮县,青年打先锋》的决议,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团县委委员32人,常委11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93年8月23~25日,第十三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市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为“争三强、创百亿、奔小康、建强市”建功立业的决议》,选举第十三届团市委委员32人,常委9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

共青团兖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场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全县广大青年积极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建国后,广大青年团员,在各级团组织带领下积极参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互助组合作社时期,团员带头并动员家庭入组、入社。在养猪积肥、抗旱排涝及农田水利建设中,发挥了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1963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团县委在全县多次举办雷锋事迹报告会、展览会,发动青少年组成上千个学雷锋小组,为群众做好事。1965年,开展向王杰学习的活动,涌现出大批好人好事。1982年12月,团中央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后,团县委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开展“创先进团支部,争当新长征突击手”和“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广泛开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活动,建立起学雷锋责任区13个。在农村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成立青年婚丧嫁娶服务队。同时开展战士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的“双心”活动及采集草种树种支甘(肃)活动。1980~1990年,全县共评选先进团支部743个,新长征突击手2120人,其中受团中央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团省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新长征突击手43个、20人;团地(市)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新长征突击手分别为145个、436人。
1991~1993年,开展中共十四大精神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并组织参加全省“共青杯”竞赛活动,有6支队伍被团省委授予红旗队称号。连续3年在烈士陵园举行集体入团仪式。开展学雷锋“奉献日”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工交战线开展争夺“八五先锋杯”、“青春献计”和“双岗双提高”活动。商业服务行业开展“让团徽闪光”和争创“共青团柜台”活动。在税法普及教育活动中,团市委荣获团中央、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最佳组织奖。积极参与“齐鲁杯”城建活动,重新安装修复了城区主要街道的文明座椅百余把。在农村,重点开展“奔小康万名青年双带头”活动,培养“双带头”青年2000名。在全市建设“吨粮县”活动中,团市委提出“建设吨粮县,青年打先锋”的口号,广大团员青年踊跃献计出力。召开“推优”工作现场会议,3年中推荐优秀团员入党272人。1993年,团市委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之际,举办“伟人的足迹”演讲会。评选出单华山等10名“兖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和李慧等10名“兖州市十佳少年”。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团市委被评为全国40个先进单位之一。交纳特别团费、救助灾区失学少年工作,被团省委、济宁团市委分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1994年,大力开展“青春立功”活动和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讨论”活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300多场次。成立兖州市学雷锋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雷锋活动队伍达1500余支。在城区开展创建“青年文明路”,财贸、卫生等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市直和乡镇企业开展“青工技术比武”等活动。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50多期,培训“双带头”青年4000人。兴办团属实体--兖州市团市委养殖基地,评选出彭德举等10名“兖州市十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宣传、开展希望工程活动,发放志愿卡690张,捐款达5万余元。加大推优工作力度,培养、推荐2188名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输送367名新成员,向社会推荐726名生产和工作骨干。受团省委表彰的先进集体6个,新长征突击手5人,省“青春立功”活动记功人员30人;受团地(市)委表彰的先进集体8个,新长征突击手18人。团市委被团省委授予山东省“青春立功”活动先进团委荣誉称号;被济宁团市委评为“红旗团委”。1995年,认真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作、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创业工程3项青年工程,广泛开展“爱国、立志、成才、奉献”主题教育活动。举办青年工人培训班150期次,培训青工3000多人。在农村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200多期次,培训农村青年6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