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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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计划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方针和政策,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争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分为中期计划、短期计划和长远规划。中期计划主要是五年计划,与国家五年计划同步并与年度计划相衔接。短期计划主要指年度计划,是境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形式,1953~1995年皆制订有年度计划。长远规划是从战略上对境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构想。
五年计划 1952年9月,县统计科编制了《滋阳县1953~1957年农业生产五年计划指标(草案)》。指标切实可行,基本实现。1957年8月,县计划委员会在高指标、大计划的思想指导下,编制了县第二个五年计划,由于指标严重脱离实际,失去了可行性,加之“大跃进”运动,计划基本落空。
1965年1月,编制了第三个五年计划。1970年3月,编制了《兖州县1971~197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计划》,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计划没有完成。
1977~1980年,先后编制了兖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后3年及第六个五年计划。“六五”期间,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有计划地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在较短时间内,首先完成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并逐步展开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均超额完成。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1亿元,超过了全国、省、市计划的平均发展速度。其中,农业总产值(按新口径统计)达到2.15亿元,提前实现了第一个翻番;工业总产值(包括村办工业)达到3.95亿元;国民收入达到3.7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511.3万元。国民经济开始打破僵化的产品经济模式和封闭状态,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模式转变。各行业、各单位越来越重视质量和效益,注重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984~1986年,经过两年多时间,编制了《兖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经兖州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七五”计划主要指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亿元,工业总产值8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2亿元,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0.3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坚持以科学技术进步为依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致力于经济建设,强化商品经济观念,理顺经济关系,实现了良性循环。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1.95亿元的基础上,提前3年实现了第一个翻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
1989年10月~1990年12月,编制了《兖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1991年3月经兖州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至1995年主要经济指标为:国民生产总值达1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2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16.6亿元;粮食总产量达36万吨;财政收入达1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亿元;出口商品收购总值1亿元;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1995年,除社会商品零售额外,其余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已超额完成,其中,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0.1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0.7亿元。1994年后,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兖州实际,编制了《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至2000年主要经济指标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人均占有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6万元;财政收入达到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75亿元;出口商品供货值达到33亿元;利用外资0.7亿美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8万人(包括流入人口8万人)。
长远规划 1955年12月,县人委组织编制《1956~1962年的全面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称为7年规划。在此基础上修正制订《1956~1967年的全面发展规划(草案)》,称为12年规划。《规划》将1967年粮食亩产量定为1890斤,其余各项经济指标均严重脱离实际,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失去了指导作用,没有实现。1989年编制了《兖州县1990~2000年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纲要》,其主要内容是:在经济发展上,根据兖州经济发展的区域优势,适当考虑国家在兖投资兴建大企业因素的介入,选择本县经济未来发展的主导支柱产业,制定了推进产业结构向预定方向演化及推动地方经济向区域化、集团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人民生活方面,研究具体参量指标,注重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对教育、环保、就业、商业服务等与人们衣食住行、卫生健康紧密关联的社会事业进行了综合计划安排,使之与经济保持着适当的发展比例。
1991年11月,按照省委、济宁市委的部署,着手制定《兖州县农村奔小康总体实施方案(草案)》。此方案对各乡镇实施小康的时间进行了预测、排队,与“八五”计划相衔接,提出1997年实现小康的目标设想,量化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途径和措施。指标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000元,人均纯收入为1500元,农民人均占有乡、村两级集体公共积累为1000元,农民人均拥有家庭自有财产为4500元,人均居住面积为18平方米。实施方案经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和全市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兖政发(1992)4号文下发。
1993年12月,按照上级指示,结合实际,提出了争取用12年的时间(即到2005年),基本实现兖州市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构想。基本构想分3步走:第一步,到“八五”末,即在1994年全面完成1993年年初市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闯百亿”目标的基础上,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5.1亿元,与1993年相比实现第一个翻番。第二步,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在1993年基础上实现第二个翻番,达到110亿元。第三步,到200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20亿元,实现第三个翻番。这个构想经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以兖发(1994)10号文件下发,成为指导组织全市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行动纲领。
1994年6月后,按照国家、省、济宁市编制“九五”计划和长远规划的要求,立足兖州实际,编制了《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1996年2月29日,兖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主要经济指标是:以1993年为基数,到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60亿元,1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3.3%,人均占有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5万元。财政收入达到25亿元,年均增长1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达到345亿元,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出口商品供货值达到110亿元,平均增长21.4%。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年均增长12.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全市总人口控制在8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占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