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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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滋阳支行开展了现金管理工作,对各开户单位核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擅自突破,限额由银行审查,政府审批。各单位的收支活动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进行收付,各支出项目间严禁互相混用。各单位要编制现金收支计划,对支出和收入的每笔现金逐笔审核,并对现金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月检查季考核。这种管理方法持续到1957年,保证了国家计划经济的实施。1958年由于“左”的思想干扰,银行制度被取消,现金管理被搁置,从而导致企业坐支严重、库存超限额、现金自收自支等现象。1962年银行对现金的管理纳入工作日程,当年回笼货币822万元,改变了市场货币过多的状况。“文化大革命”期间,现金管理中出现了乱开支和私人随意借公款现象。1977年11月,恢复现金管理制度。1988年9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兖州县支行积极配合各专业银行,对其各开户单位认真做好现金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现金管理抽查工作,使现金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