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镇企业信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b&A=3&rec=343&run=13

乡镇企业(1984年前称社队企业)贷款,1950~1976年一般采取从农业贷款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适时灵活地发放,帮助社队企业解决和克服生产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困难,1976年底放款余额33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队企业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1978年底贷款余额增至73万元,社队企业总产值1976~1978年增长645万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升至44%。1979年全县拥有社队企业122家,发放贷款99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1980年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王因公社娄庄农机厂,由于产品不合市场需要长期亏损,银行贷款8万元帮助该厂生产新产品,当年即见成效:工业总产值达107万元,比上年增长25%,销售收入达87万元,比上年增长7%,扭转了亏损局面。至1983年底全县对社队企业贷款增至191万元。1984年3月,贯彻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精神,正确处理控制与搞活的关系,灵活调剂资金,支持乡镇企业发展。1985年发放贷款2015万元,贷款企业126个,其中工业企业30个,建安企业38个,食品加工饮食服务企业4个,饲料加工企业9个。1989年银行贷款余额为1443万元,支持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69457万元,实现利税4640万元。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53%。银行、信用社在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方面,紧中求活,按照产业政策和企业信用状况,分别制定了保、控、压计划,做到区别对待,扶优限劣,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作用。1995年,年底贷款余额达2508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乡镇企业发展。

表15-5 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
│年份│余额│年份│余额│年份│余额│年份│余额 │
├──┼──┼──┼──┼──┼──┼──┼───┤
│1962│19 │1971│9 │1980│100 │1989│1443 │
├──┼──┼──┼──┼──┼──┼──┼───┤
│1963│13 │1972│9 │1981│103 │1990│1590 │
├──┼──┼──┼──┼──┼──┼──┼───┤
│1964│12 │1973│13 │1982│132 │1991│1296 │
├──┼──┼──┼──┼──┼──┼──┼───┤
│1965│9 │1974│17 │1983│191 │1992│1342 │
├──┼──┼──┼──┼──┼──┼──┼───┤
│1966│ │1975│16 │1984│226 │1993│1778 │
├──┼──┼──┼──┼──┼──┼──┼───┤
│1967│ │1976│33 │1985│423 │1994│2309 │
├──┼──┼──┼──┼──┼──┼──┼───┤
│1968│ │1977│50 │1986│634 │1995│25087 │
├──┼──┼──┼──┼──┼──┼──┼───┤
│1969│ │1978│73 │1987│903 │ │ │
├──┼──┼──┼──┼──┼──┼──┼───┤
│1970│ │1979│99 │1988│1297│ │ │
└──┴──┴──┴──┴──┴──┴──┴───┘
说明:1995年数字含信用联社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