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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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起,金属材料的购销业务由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经营,1963年划归物资部门经营。物资局采取按照国家计划统一管理,按指标调配,依靠社会收购和企业挖潜弥补计划不足的办法,确保全县工农业生产所需钢材的供应。1967年,物资局建冶炼厂1处,利用西安某厂提供的废铝渣提炼铝材,缓解了全县工业用铝的紧张局面。
1976年物资局设业务股,分管经营金属材料。1983年物资局成立金属建材和金属回收两个公司,负责金属材料的购销业务,经营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两大类18个品种。省内货源主要来自济南、青岛、莱芜等钢厂。省外来自上海、辽宁、内蒙等省市,有色金属由全国各金属制品厂提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属市场日趋开放,物资局通过参加物资市场调节会等途径,先后与全国7个省市,11个厂家建立了业务关系。仅1979年就向全县提供各种金属材料2448吨。1990年钢材供应量3993吨,其他金属材料524吨。
1993年,金属材料市场全面开放,统配计划取消,各类金属材料均有市场调剂。1995年,市物资部门经销各种金属材料3200吨,其中钢材2600吨,生铁3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