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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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邮政局开办之初即办理收寄包裹业务。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增加代货主收价(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包裹的重量、尺寸以及火车、轮船通达局均有具体规定。1934(民国23年),包裹业务分为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小包、大宗包裹4类。邮寄包裹只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包裹的重量、体积都有规定。1966年起,县局营业窗口收寄包裹开始使用“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不再贴邮票。1975年以后,县局营业窗口开始办理国际包裹业务。1979年保价包裹又分为甲类保价包裹和乙类保价包裹。甲类保价包裹主要有手表、怀表、金银首饰等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等;乙类保价包裹指不超过30元的普通物品。1980年后,县局和各支局陆续配备了包裹自动计费磅秤。1990年,邮件处理中心竣工投产,装备了监控系统、电梯和传送带,1993年12月1日,包裹分拣机投入运行,改善了工作条件,实现了包裹处理机械化。1995年包裹总业务量达210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