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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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卷烟生产历史悠久。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赵仰献创办琴记雪茄烟厂,有资本1.4万元。不久出现了大中、华美、春华、金声、万兴等10余家较大的雪茄烟作坊,产品为手工卷制,其中,琴记雪茄烟厂及大中作坊(曲阜县人刘长生创办),最负盛名。琴记烟厂生产的“琴记牌”雪茄烟和大中作坊生产的“桂花牌”、“蓉花牌”雪茄烟,均以皇城所烟为原料,作料考究,做工精细,质地上乘。20年代,北洋直系军阀在城内开办雪茄烟厂,并形成批量生产。1934年。“蓉花牌”雪茄烟在北京铁道部第三届铁路沿线物产展览会上获金牌奖。此间,卷烟商孙华其,开始生产机制纸烟,有卷烟木机2架,日产“华旗牌”纸烟2000支,分20支和50支装2种。许多制烟商将注有外文商标的“飞机牌”、“球鹰牌”、“大象牌”香烟销往英、法、德、意、日、蒙古及东南亚十几个国家和地区。30年代中期,国民党第二十师师长孙桐萱办雪茄烟厂1处,取名孤贫学校习艺所,招雇女工300名,其产品有“木锋牌”、“英女牌”、“兴隆塔牌”雪茄烟。当时,全县有卷烟作坊(厂)40余家,从业者1400多人。其间,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曾指名大中作坊派员去济南千佛山残废院传授雪茄制作技艺,指使滋阳县政府给大中作坊拨大洋1000块,3年免于征费。1938年,日军侵占兖州,卷烟业每况愈下,大部分烟厂、作坊倒闭,仅大中、华美等几家勉强维持生产,至解放前夕未有大的变化。
建国后,根据国务院关于迅速恢复历史名牌产品生产的指示,1959年,土法上马办起地方国营雪茄烟厂,隶属手工业管理局。时有房屋20余间,招收原大中作坊经理刘长生全家和老技工25人,国家拨烟叶5000公斤,以手工卷制“火箭牌”雪茄烟,产品规格分大、中、小支3种。
1960年,由于部分烟地改种粮棉,卷烟原料短缺,产品价格高,加之人民生活困难,消费水平降低,卷烟生产处于停顿状态。9月,县人委批准烟厂停产,保留厂名。
1976年6月,经山东省一轻工业局批准,重建雪茄烟厂。县酒厂负责筹建事宜,购旧卷烟机1台,总投资8万元,1978年雪茄烟生产线投产,年产10MM“兴隆塔牌”雪茄94.84万支,其中,手制雪茄3.84万支。1979年5月,烟厂迁至“五·七”砖瓦厂旧址(城南棋盘街19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县轻工业局。有包装机1台,切丝机2台,卷烟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13万元,职工30人,当年产烟446箱,实现产值22万元,利润5万元。1979年底,县政府派员组织烟厂扩建会战,厂名定为兖州县雪茄烟厂,转为集体所有制,隶属县经济委员会。1981年,卷烟产量达3.58万箱,产值达1821万元,利税总额达106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2万元,职工总数达600人。
1984年6月,烟厂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省烟草公司,称兖州雪茄烟厂。由于中、高档卷烟市场覆盖面较小,1987年,烟厂投资100余万元,建高档卷烟车间。同年,“龙凤牌”雪茄烟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阔佬牌”雪茄烟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翌年,在北京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上,“龙凤牌”、“阔佬牌”雪茄烟获银质奖。1989年。卷烟产量达4.12万箱,产品达30种,实现产值2613万元,利税总额达1688万元。机制卷烟主要在省内销售,手制雪茄烟销往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及东北3省。
进入90年代,卷烟市场疲软。1990年,省内市场仅限于烟台、临沂等地,省外市场仅限于广东、上海等地,产品销量明显下降。全年产卷烟2.3万箱,实现产值1530万元,利税401万元。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168万元,职工总数695人。1992年、1993年上半年,由于行业政策调整,限产压库,烟厂陷入困境,生产难以为继,工人经常“放假”。1993年6月,山东省烟草公司决定将兖州雪茄烟厂并入滕州卷烟厂,称滕州卷烟厂兖州分厂,生产经营形势看好。1994年固定资产原值为2000万元,职工720人,生产卷烟3.98万箱,产值2202.3万元。1995年产卷烟2.17万箱,产值798.8万元。年底,停止卷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