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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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2月,县人民政府试办第一家集体企业--建国木工厂。1952年后,相继组建了白铁、针织、鞋业等4个初级生产合作组。1954年组建木业、白铁、红炉、竹器、石灰等9个集体生产合作社,有社员200人,年产值35.2万元。主要产品有金属小农具、竹木农具、木制家具等。
1956年初,个体手工业基本实现了生产合作化,共组建手工业合作社(组)45个,其中,城区社(组)19个。手工业合作社(组)由县手工业联社主管,从业者1400余人。农村手工业合作社(组)于年底划归农业合作社副业。1957年,城区社(组)调整为15个,社(组)员1016人,全部资金20.44万元。年产值19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4.5%。产品有小农具、金属制品、竹木家具、服装、车马挽具、棉丝织品、皮鞋类等20多个类别。
1958年下半年,掀起全民办工业的高潮,城区手工业纷纷改社建厂,农村大力兴办公社工业。全县集体企业增至62家,其中合作工厂15家,公社工业45家,合作社(组)2个,总产值318.6万元。由于贯彻“以钢为纲”的方针,以轻工为主体的集体企业原料短缺,生产连年滑坡。1961年开始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是年集体企业调整为15个,产值为184.5万元。1962年,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精简归队等一系列调整措施,公社工业仅存城关、新驿2处。
1965年,集体企业恢复到26家(城区14家),从业人员949人,固定资产原值314.7万元,产值30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0%,在建材、铁木农具、皮革、服装等类产品的生产中占有优势。
进入70年代,县手工业联社所属生产合作社,基本摆脱手工业生产模式,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1976年,16家定为大集体企业,归属县二轻工业局。1977年,公社(镇)办企业全部改属县社队工业局,公社工业由12家发展为46家。1978年,全县集体企业96家,其中县属19家,城镇16家,公社工业58家,家属工厂3家。集体工业产值3371万元,其中,县属工业占41.9%,公社工业占40.4%,城镇工业及家属工厂占17.7%。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5.7%。固定资产原值1145万元,县属企业占39.2%,公社工业占49%。利税425万元,公社工业占47.3%。职工总数为9897人。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集体工业进行了整顿,并在整顿中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1979~1984年,关、停、并、转工业企业共15家,1985年,全县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113家。其中,县属企业17家,乡(镇)办工业93家,其他3家。集体工业产值695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9.33%,利税47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111万元。村办企业增至648个,产值3002万元,利税569万元,资金1914万元。随着工业企业发展,集体工业门类不断增多,至80年代末,先后增加了造纸、水泥、金属压延、化学、电器等。境内集体工业企业不仅数量增长,规模亦逐步扩大,兖州镇泡花碱厂生产能力达到万吨。城郊乡造纸厂、合金钢厂,大安乡煤气管厂,颜店水泥厂,泗庄乡合金抗磨铸造厂,王因淀粉厂,堡子乡地毯厂已初具规模。其中造纸厂发展较快,年产能力达到4500吨。
进入90年代,乡镇工业持续发展,二轻系统工业呈滑坡趋势。1995年,有乡以上集体工业148个,总产值51.66亿元,其中,县级市属工业16个,总产值6897万元,乡镇工业132个,总产值50.97亿元。村办集体企业697个,产值307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