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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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古就有植树造林的传统。1816年(清嘉庆二十一年)《滋阳县志·山川篇》记载:“前令冯公云宛鸟严行封禁,复种柏树百株而山之上黄冠,又于崖厂间杂种桃李以千百计,蔚然森茂,花时尤为玮观。”
1915年国民政府规定每年的清明节为植树节。1919年县劝业所成立,除管辖境内小片林场外,还负责宣传、劝导群众植树造林。1929年植树节改为每年3月12日“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每到植树时节均举行仪式。1933年全县营建“中山纪念林”61亩,加上其他官有林100亩,计161亩。
建国初期主要利用荒地及地头、地边、场边、坑边、空闲隙地和路旁、河旁营造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1951~1952年,县苗圃拿出18万株杨、柳苗木无偿供给谷村乡汉马河沿岸造林,1952年绿化了临滋(兖岚)公路、小孟吴寺沙滩。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依靠集体力量栽种果树,植桑养蚕。全县建立果园11处,面积538亩。
60年代至70年代初,结合农田基本建设绿化了津浦、兖济铁路,7条县级公路,汉马河、蓼沟河、黄狼沟、中源沟、下源沟、泗河、洸府河沿岸。村庄逐步建起围村林。
1974年冬季开始,全县统一规划,大搞农田林网化建设,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建成了以农田林网为主体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成为全国平原绿化最早的六县之一。至1979年办大小不等的林场23处,其中社办林场10处,大队林场10处,社队联办林场3处,经营面积共14880亩,林业专业人员1018人。果园面积达11775亩,其中苹果园面积占89%。至1981年,11个区52个单位与林业局签订了用材林基地合同,由国家提供每亩10元周转金,扶持造林17214亩。
1980年,确定3月12日为植树节,县委领导人到城郊乡倪村大队参加了植树造林活动。1982年兖州县绿化委员会成立,县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具体规定》,植树节前后开展了第一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出动21万人,义务植树96万株。此后,每年植树节,都组织义务植树活动。
1984年后,全县进行了林网更新造林。1988年开始将造林重点放在农田林网的补植完善和桑园建设上。1990~1991年,开展了县级林业资源调查及规划工作,设计制订了《兖州县1991~2000年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绘制了林业发展规划图,建立了县、乡、村林业规划档案。1992年初,县委、县政府做出《奋战1992年,达到省和济宁市‘八五’绿化标准的决定》,狠抓了造林绿化,同时大力发展了经济林。1993年11月,兖州市成为达到省“八五”绿化标准的先进市(县)。1994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奋战7年,到2000年建成高标平原绿化市》的决定,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1983年2月27日,邓小平视察兖州县城关公社寨子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