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地面积 林木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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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境内林地多分散在城乡空隙地、寺庙、坟地等处。如范家林村有范氏林地24亩,嵫山西山坡洪福寺及山上山下栽有松、柏、槐、桃、杏等林木。片段林集中分布在泗河、护城河沿岸。1922年春新划林区两处:一处在吴寺社,面积170余亩;一处在南辛庄,面积约10余亩。
1938年,日军入侵,大肆砍烧树木,林木大部被砍伐。1947年国民党吴化文部队为架铁丝网、鹿砦,离城20华里内的树木全被砍光,林业资源再次遭到严重破坏。
1949年境内林地总面积8162亩,其中用材林地面积3829亩,桑园、果园共4333亩。果品产量10458担,其中枣占72%。
建国后,造林面积逐步扩大,1952年造林538亩,1957年造林面积达到1220亩,其中用材林350亩,经济林330亩,堤岸防护林540亩。1958年“大跃进”,大搞木轨车、木轨道,一度砍树成风,林地总面积下降到7268亩。此后林地总面积不断扩大,60年代末达到17136亩。1974~1981年,集中进行了第一代农田林网建设,全县57万亩耕地实现了林网化;214公里河堤全部绿化,泡桐镶边403公里,农桐间作8万亩,林业用地达到56036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9593亩(包括用材林8876亩,防护林13070亩,经济林17414亩,薪炭林60亩,竹林98亩,特用林75亩),未成林造林地16443亩,四旁植树310万株。树木覆盖面积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0.39%。林木总蓄积量达到364648立方米。
1984年以后,农桐间作面积和经济林面积进一步扩大,用材林面积下降,林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
1990年,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为55453亩。其中有林地51564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93%;未成林造林地2066亩;无林地1569亩;固定苗圃254亩。森林覆盖率为16%。其中有林地覆盖率5%;林网树木折实覆盖面积37629亩,占4%;间作树木折实覆盖面积19823亩,占2%;四旁植树235万株,折实覆盖面积47246亩,占5%。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495496.6立方米,人均占有0.87立方米。其中用材林蓄积38799.7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7.8%;防护林蓄积16946.9立方米,占3.4%;林网树木蓄积183260.8立方米,占37%;间作树木蓄积61137.6立方米,占12.4%;散生树木蓄积973.3立方米,占0.2%;四旁树木蓄积194378.3立方米,占39.2%。
1995年底,全市林木覆盖率为19.5%,林木总蓄积量为52万立方米,林地面积9万亩,其中经济林面积6.0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