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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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3~2005年,兖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紧紧围
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兖州,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题,以创新"
三位一体"管理机制为载体,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争一流"的工作思路,
业务工作抓质量、队伍建设抓素质、工作机制抓创新、检务保障抓科技、全面工作抓
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治市,保障改革开放和
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市检察院认真
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三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2件9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
件51件78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立查案件,起到了震慑职务犯罪,警戒违法者,
教育群众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开展。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构建"打、防、控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的长效机制,按规范化、制度化、重实效的要求,在预防网络的覆盖面、个案预防的
数量、行业预防的领域和大的建设工程同步预防等诸方面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腐败。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维护社会稳定。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
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三年来,共受理各类刑
事案件523件1017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467件9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
件770件1217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670件1066人。上呈济宁市院审查起诉重大
刑事案件34件110人,出庭支持公诉433场(次)。批捕、起诉的准确率达到100%。同
时,为了配合公安机关的公捕以及法院的公审大会,检察干警们经常加班加点,放弃
节假日休息,加快批捕、起诉节奏,适时介入侦查、预审环节,提前熟悉、掌握案情,
同公安、法院协调配合,使犯罪分子及时受到严惩,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
焰。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认真抓好检察环节
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市检察院坚持把诉讼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依
法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一是不断加大
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力度和刑罚执行监督,共立案监督案件47件51人;对应当逮捕而
未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追捕34人;对应当起诉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23人;对侦
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7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
裁定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42件。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受理当事人提出申
诉的民事、行政案件96件,立案61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42件,代表济宁市院出庭
支持抗诉34次,再审改判13件,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79件申诉
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三是积极开展控告申诉监督工作,在工
作中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
领导下,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多措并举,大力加强
检察队伍建设, 干警的政治、业务、技能三个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开展了"强化法律
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联系实际,开
门整顿。请党委、人大和上级院领导点问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摆问题,从来信
来访中找问题,发动干警自己查问题,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向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发函征求意见,使全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执法思想、执法作风、职业
道德等方面得到纠正, 从根本上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
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抓手, 大力加强对干警业务素质的培养。通过不断加强法
律知识的学习,深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爱民意识、公正
意识、文明意识、清廉意识,树立公正、公开、公平、统一的现代司法理念。三是提
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的,强化岗位技能训练。通过自行举办电子政务、检察实务、侦
查技能、公诉业务、司法警察体能训练等短训班,开展了模拟庭辩、办案经验交流、
研讨活动和岗位技能训练,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庭上应变能力和运用
法律揭露、证实犯罪的能力。四是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开展争当办案能手、
争做优秀检察官等一系列创优活动,带动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先后有些28个
科室和51名个人受到省、市院记功表彰,2005年市检察院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
等功。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重点,抓住人民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
施,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年来,市检察院共立案
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2件9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1件78人,渎
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一是办案重点更加突出,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把行政
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贪污受贿、私
分国有资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
要案。三年来,共立查大要案48件,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
的大案48件, 占立案总数的77.4%。在查办的案件中,科级干部犯罪案件13件15人,
处级干部4人。 二是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坚持视办案质量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
把案件质量贯穿到初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办案的各个环节。在办案中始终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主诉、主办和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
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侦查活动,不断完善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证
了案件质量,所立查的案件中有罪判决率逐年上升。案件质量呈现出"两升两降"(案
件侦结率、起诉率上升,撤案率、不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构建"打、防、控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
长效机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了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的大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努
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咨询,有
针对性地堵塞漏洞,结合"检务公开"和创建"平安兖州"活动,组织和参加大型法制宣
传活动34场次, 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二是加强个案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系统预
防,在里彦监狱、金桥监狱、市委党校、市政府看守所、市税务系统建教育基地5处,
在金融、建筑、粮食、税务、邮政、交通、供电、烟草等部门建立预防网点31处,上
法制课37场次,先后组织5大系统12个单位的部分干部职工到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是适时介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
【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2004年4月, 根据高检院的规定,为加大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市检察院全面
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选任王桂礼、赵兴磊、卞传运、赵传荣、王福伟为人
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
撤销案件、拟不起诉三类案件进行监督。试行以来,共14件16人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
监督,并积极探索对"五种情形"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行,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加快科技强检步伐 强化检务保障】市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科技强检"方针,
重点抓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购置了办公、办案
技术设备,开通了局域网和网上举报系统,三级专线网建设实现了数据、语音、视频
三网合一,公诉工作实现多媒体出庭示证。同时,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高实际
应用能力,基本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网上考核、资料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和质量。建起了功能齐备的警务工作区,安装了数字化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
为侦查办案提供安全保障。
【建立职业公诉人队伍】 市检察院坚持用改革的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职业
公诉人队伍,实行捕诉一体化改革。2003年,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工作,
选拔了5名职业公诉人, 成立了职业公诉人管理办公室,实行捕诉一体化管理。办案
中,始终做到"三落实",即案件落实到组,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落实到日。职业公诉
人制度的实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受理的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其中,
三天办结的案件占批捕案件的50%,起诉案件的审结时限平均提前了15天。
【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结合检察
工作特点,建立了一套以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为主体的涵盖检察工作方方
面面"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在工作过程中,通过任务分解、量化考核、分类竞比、奖
优罚劣,使三项工作紧密融合,互相促进,互为保障,共同发展。"三位一体"工作机
制的建立,使全院干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思想有压力,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不清,
奖罚不明,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大大激发了
队伍的内在活力,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想干事、会干事、
能干事、干成事的局面已经形成。
【机构设置】 兖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
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 (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
三块牌子)、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9个职能科室,辖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
内设6个股级科)、反渎职犯罪侦查局(正科级,内设3个股级科)和政治处 (内设法
警大队),现有在职人员86人。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领 导 成 员 名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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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姓 名 │性别│ 籍 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任 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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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 │ 苏成运 │ 男 │ 山东济宁 │ 汉族 │ 中共党员 │20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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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检察长 │ 王庆山 │ 男 │ 山东兖州 │ 汉族 │ 中共党员 │1994.4~20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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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成林 │ 男 │ 山东兖州 │ 汉族 │ 中共党员 │199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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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建华 │ 女 │ 山东滕州 │ 汉族 │ 中共党员 │199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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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仁刚 │ 男 │ 山东兖州 │ 汉族 │ 中共党员 │199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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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组长 │ 潘子飞 │ 男 │ 山东寿光 │ 汉族 │ 中共党员 │20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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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助理│ 张爱国 │ 男 │ 山东兖州 │ 汉族 │ 中共党员 │2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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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副科级单位领导成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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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职 务│ 姓 名 │ 性别 │ 籍 贯 │民族│ 政治面貌 │ 任 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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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 │局 长│ 孙建国 │ 男 │ 山东昌乐 │汉族│ 中共党员 │1998.3~ │ ┃
┃ 贪 ├───┼────┼───┼─────┼──┼─────┼─────┼────┨
┃ 局 │ 副 │ 孔 伟 │ 男 │ 山东曲阜 │汉族│ 中共党员 │1994.6~ │ ┃
┃ │ 局 │ │ │ │ │ │2004.4 │ ┃
┃ │ 长 ├────┼───┼─────┼──┼─────┼─────┼────┨
┃ │ │ 程焕常 │ 男 │ 山东泰安 │汉族│ 中共党员 │1996.9~ │ ┃
┃ │ │ │ │ │ │ │20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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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建强 │ 男 │ 山东五莲 │汉族│ 中共党员 │2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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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李 青 │ 女 │ 山东兖州 │汉族│ 中共党员 │2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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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局 长│ 孔 伟 │ 男 │ 山东曲阜 │汉族│ 中共党员 │2004.4~ │ ┃
┃犯罪侦查局├───┼────┼───┼─────┼──┼─────┼─────┼────┨
┃ │副局长│ 冯德泰 │ 男 │ 山东东平 │汉族│ 中共党员 │2004.4~ │ ┃
┃ │ ├────┼───┼─────┼──┼─────┼─────┼────┨
┃ │ │ 汪洪军 │ 男 │ 山东兖州 │汉族│ 中共党员 │2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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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处 │主 任│ 马洪伟 │ 男 │ 山东兖州 │汉族│ 中共党员 │2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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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贞 王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