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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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职能效果 推进司法和谐

市人民法院院长 张欣

2006~2007年,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
严格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
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
活动,狠抓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司法和谐
建设。
两年中,市法院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曲阜”这一核心,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
总抓手, 贴近中心, 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6~2007年, 共受理各类案件7646件,审(执)结7534件,结案率为98%,诉
讼标的额为3.2亿元。 其中,2006年受理案件3878件,审(执)结3797件,诉讼
标的额1.5亿元;2007年受理案件3768件,审(执)结3737件,诉讼标的额1.7亿
元。 两年中, 共审结刑事案件388件632人、民商事案件4763件、行政诉讼案件
820件;执结各类案件1539件。
以学习教育为先导,不断提升队伍执法水平。两年中,市法院先后开展“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等项活动,组织学习十七大精神,提高
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和道德文化建设,营造
起“法德敦睦促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推行廉政监
督卡,建立法官执法执纪档案,开展诫勉谈话,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落实廉政责
任要求,夯实拒腐防变的司法廉政阵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通过
到一些先进法院学习,邀请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到法院授课,开展庭审观摩、
法律文书评选、司法理论研讨、优秀法官评比等活动,增强队伍司法能力。2007
年10月,市法院通过承办“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首届年会”,丰富了管理经验。
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建设大调研格局,在各部门明确兼职调研员,组织成立理论
调研小组,设立法院图书室,锻炼和提高法官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
以改革谋发展,建立健全司法工作机制。市法院在已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
进一步拓宽陪审员参审途径,通过实行分组组合、排期到庭、对口参审,规范人
民陪审员参审管理。大力推行庭审旁听制度,随机抽取案件,组织党组班子亲自
旁听庭审,对办案人员打分考评,实行审判监督零距离。进一步明确司法救助范
围,规范救助方式方法,优化司法救助效果。成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加强
与公安、检察院、银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联系,实行社会联动,形成社会合力,
共解“执行难”问题。推进司法调解改革,建立庭前调解制、民事诉讼委托调解
制,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执行和解工作,从立案到执行建立起全程调解
机制。加强干警业绩考核,从干警个人到部门集体,从业务工作到廉政责任,实
行全员全方位考核,建立起人人身上有责任、事事皆有责任人的岗位目标管理机
制。
以物质化建设为突破,提升法院司法保障力。两年中,市法院以信息网络建
设为法院建设重点,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资数十万元,新增40多台电脑和服
务器,开发网络建设,完善内部局域网,实现陵城与王庄两处法庭与院机关的联
网,圆满完成最高院提出的建设“网上法院”、“数字法院”的目标。强化基层
基础建设,市法院坚持资金、人力向基层倾斜,在市政府和陵城镇政府的支持帮
助下,圆满完成陵城法庭这一搁置多年的工程建设,将陵城法庭建设成为高标准、
高质量的模范法庭,实现曲阜法院所有法庭“五化”达标要求。
两年中,曲阜法院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在司法阵线上取得累累硕果和骄人
业绩,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脱颖而出。其中,2006年,曲阜法院被省高级人
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济宁中院授予“优秀法
院”称号,被济宁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被省高级人民
法院授予“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院档案室被省档案管理局
授予“特级档案室”称号;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被济宁中院荣记“集体三
等功”。院长张欣于2006年被省妇联、省高院联合授予“山东省优秀女法官”称
号。两年中,全院13个部门、46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刑事审判】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
制裁抢劫、抢夺、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群众安全和社会秩序犯
罪,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
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认真审理贪污、
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打击腐败分子,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严
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证据不足的依法
宣告无罪,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
开宣判、法制宣传、司法建议、回访帮教等形式,有效预防犯罪。2006年,受理
刑事案件218件384人, 审结217件373人,结案率为99.5%;2007年,受理188件
282人,审结171件259人,结案率为91%。
【民商事审判】 市法院以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和谐进步的社会秩序为目
标,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商事审判上,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和保障各
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调解方式的运用,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关系,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发展。民事案件中,明确“稳定家庭、和谐邻里、减少
矛盾”的工作原则,在婚姻家庭、相邻产权纠纷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
审理中,注重调解方式的运用,优化工作的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
和谐,为“平安曲阜”、“和谐曲阜”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强化民
商审判服务大局的功能,抓好孔府家集团清理外部欠款、粮食企业破产改制以及
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为企业股权改制、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法律服务保障。2006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410件,审结
2330件, 结案率为96.6%,诉讼标的额为1.3亿元;2007年,受理2447件,审结
2433件,结案率为99%,诉讼标的额1.4亿元。
【行政审判】市法院以保护为原则,以支持为目标,妥善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土
地权益纠纷、拆迁补偿安置等重点行政诉讼案件,运用司法听证制度,积极开展
行政诉讼协调工作,通过组织诉讼双方面对面交流沟通,在诉讼外推动行政机关
改变错误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罢争,和谐“官民”关系。大力开展非
诉执行工作,加强农业税、计生社会抚养费、水费征收、土地处罚等非诉行政案
件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改善行政执法
环境。2006年,受理423件,审结423件,结案率100%;2007年,受理397件,审
结397件,结案率100%。
【审判监督 】 市法院不断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依托,实行案件
评查制,定期对全院审判文书、案卷、审判程序等进行评查,通报结果;建立疑
难案件分析机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由审判监督庭就其中原因进行评议研究,
总结错误特点和改判原因,形成文字材料后下发全院进行学习讨论。以审限期结
案率、改判发回率、案卷评查合格率为基准,确立岗位考核标准,并落实奖惩,
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对发回案件实现业务庭之间交叉重审,落实回避制度要求,
保证错误案件得到有效纠正。2006年,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11件,审结11件,其
中维持1件,改判8件,调解2件;2007年,受理13件,审结13件,其中维持1件,
改判7件,调解3件,其他方式结案的2件。
【执行工作】市法院围绕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定期组
织业务骨干清理积案,打好攻坚战,消除旧积案的同时,防止新积案的产生;积
极完善执行机制改革,在与政法委及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调基础上,构建执行
联动机制,形成打击执行老赖的社会合力,优化执行工作社会环境。探索执行工
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深入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采用执行举证、债权凭证、开庭
执行、执行和解等多种方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
统一。2006年,执结816件,执结标的额2385万元; 2007年,执结723件,执结标
的额2638万元,促进审执间的良性循环。(汪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