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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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点定位 锐意创新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心建设
市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李方印

2006~2007年,曲阜市行政审批中心始终坚持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为宗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高点定位,锐意创新,不
断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缩短审批程序,提高办
事效率,努力创树政府“阳光工程”和“便民平台”形象,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重要作用,赢得企业和群众好评。进驻审批
中心的部门和单位已有21个,行政审批项目120项,窗口工作人员43名。
2006~2007年, 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22594件,附带收费2605.6万元,
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
2007年,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点定位,全力重视支持行政审批工作,经常
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行政审批工作,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审批工
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深入中心视察调研,做出重
要批示。按照市领导指示,市行政审批中心专题研究工作,提高认识,高点定位
工作,一致认为:行政审批工作是树立曲阜城市形象、提升政府效能的平台,是
曲阜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经济环境名片,是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
环境的政府阳光工程。这些都极大地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推动曲阜市
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提升,实现新的跨越。
强化措施,大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济宁市创新发展环境二十
条规定》,按照凡是投资办企业必须办理的审批项目、凡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的审批项目、务必进驻审批中心的原则,2007年,市政府对本市现行的
审批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查、梳理,明确进驻中心的部门和项目,力求应进必进。
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确保窗口全权办理。工商和物价等部门窗口,实现统
一受理、统一送达、“一个口进一个口出”。“两集中、两到位”的实施,有力
推动部门的整建制进驻。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实施“两集中、
两到位”以后,部门审批职能集中到中心窗口统一办理,这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
更高要求。把好人员入口关和出口关,中心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窗
口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严格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入驻基本条件,按照“以事定人、
人事相符”原则,定岗定人。对不符合条件、影响中心形象的,坚决予以清退;
开展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红旗窗口等评先树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进取
意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中心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业务培
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的意识。同时,中心还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到外地先
进地区参观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创新机制,提升中心管理水平,并联审批是由中心牵头,组织窗口部门配合,
针对涉及多个部门或具有前置性的审批项目,开展“一门受理、报告相关、联合
会审、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一项工作。建立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机制后,
由中心业务科牵头,在企业注册、投资等事项上,分别制订工作流程图,全面推
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和统一办理,取得良好效果,深受企业界欢迎。建立绿色
通道,推行特事特办机制。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是市委、市政府
“天”字号工程,是压倒一切的重点工作。服从服务于招商引资,快捷推进重大
建设项目的审批办理,是中心的工作重心。中心专门出台《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试
行办法》,建立一整套运行程序,项目一进入绿色通道,中心审批代办制、协调
运作特办制将迅速启动,在最短的时间快速办理。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实行绩效
考核。中心从成立之初,就推行窗口工作人员的量化绩效考核。为能够全面、客
观地反映窗口工作的实绩,中心按照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量化
考核,直接与评先树优挂钩,每年都要评出红旗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并进行嘉
奖,同时将窗口工作纳入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不仅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而且促进窗口部门对中心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延伸考评机制的深度和广度,中心
在大厅设置“征求意见箱”、“监督咨询台”,经常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发放
服务评议书;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星期不少于2次,进行不定时督查,
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收到良好效果。
【“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即进驻审批中心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把
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向
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整建制进驻中心运作。“两到位”,即审批项目进中心要
到位,要把中心窗口作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审批权限要到位,各进
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需要明确一名副局长(主任)到审批中心带班,并作为窗口首
席代表全权负责窗口的一切事务。
【推行“三项制度” 提高审批效率】一是首问负责制,即最先接受来中心办事
人请求的窗口单位,必须主动热情地负责解答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属于自己
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要负责帮助指引到有关
窗口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
诿、 拒绝、搪塞。二是限时办结制,对进厅的120个审批事项,由各单位制定审
批时限后对外张榜公布,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
批时限要尽量提前,总体上限定在3~5个工作日内;简单审批事项要随到随办,
对申请人未按规定提报要件或要件不全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要件。三
是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首问负责制、不一次性告知的,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回原单位审批、有吃拿卡要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带班领导
的责任,对进厅单位项目应进未进、带班领导未到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
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拒不执行、顶风而上的,一经查实即通报曝光,并视情节
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
楚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