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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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生产 监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孟庆生

2006~2007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
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落
实责任、治理隐患、严格执法、完善制度、加大宣传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全市
的安全生产工作。2006~2007年,全市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分别为284起、261起,
死亡48人、46人,受伤266人、170人,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135.1万元、167.7万
元, 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控制指标连续4年保持大幅下降态
势,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政府成立安委会,出台《曲阜市安
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对各乡镇街道和负
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奖
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
企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市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
共管、企业自我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严格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安监局执法监察队伍充分
发挥在安全检查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重点时期、重要季节,坚持在生产一线执
法检查。每年在“两会”、“两节”、汛期、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集中
执法检查。并积极探索“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
全隐患,通过执法队伍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整改。同时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企业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2006~2007年,
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检查50余次,分别监督检查589
次、904次,查出事故隐患483条、223条,事故隐患整改率分别为88.5%和
100%。 2007年,在全市15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100余所学校、87处人员密
集场所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活动,自查自改隐患980余项,上报较大事故隐患82处,
落实自查自改资金837万元。 市安监局围绕隐患治理这一中心任务认真开展执法
监察工作,通过严格执法,促进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整个安全
生产监管工作和执法监察工作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完善综合与专项、突击与日常、明
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提高安全检查的时效性。认真研究制定煤
矿、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
文物旅游、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学校安全等10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明确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配合联动、各方面齐
抓共管的格局,各项整治均取得明显成效。市安监局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为重点,坚持深入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
查应急救援预案、查持证上岗、查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重
点行业重点督查。通过开展非法加油点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露天采石场百日零死亡事故活动等专项
检查,确保高危行业的整体平稳。
严格程序,强化行政处罚力度。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编制安
全生产监察执法程序流程图。严格按照立案审批、调查询问、收集相关证据、确
定违法事实、经案审委集体研究,做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等程序进行,告知当
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2006~2007年,立案10起,全部结案,上缴罚款16.3万元,
均没有要求听证,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在
全市机械、轻工、纺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安全标准
化,对5家省、济宁市试点单位和5家曲阜市试点单位加强督促引导,逐步扩大企
业达标范围。加强与质监、工商、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木材
加工、建筑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落实资金、明确人员进
行整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施工安全。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
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和领域风险抵押金提取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
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管理。修订和完善《曲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
能力。严格执行市安监局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做好
各重要时期和日常值守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
的安全意识。开展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
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和“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
主题的两届安全生产大型文艺晚会、5000人次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卷、
安全生产执法竞赛等活动。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培训,2006年、2007年每年培训2000余人次,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
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感。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文艺晚会举行】 2006年6月8日晚7时30分,在沂河广场,
曲阜市“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文艺晚会和焰火晚会开幕。
晚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安监局、市广电局联合主办,市安全生
产艺术团、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承办。济宁市安监局领导成员、曲阜市领导、各
县(市、区)安监局局长等临场观摩晚会。同时,有近万名群众到现场观看晚会。
晚会进行90分钟,共有14个节目,突出“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山东梆子《安全
发展创和谐》及《安全为天》、《安全生产荣辱歌》、《四季平安》等歌曲唱出
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使命感;小品《临阵磨枪》道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特别是音乐情景剧《生日泪》表现肇事司
机因忽视安全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悔恨,现场观众受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教育。晚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
【市安监局严格执行禁酒令】 2006年12月12日,市安监局为加强行风和党风廉
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高绩效机关,制定禁酒令:严禁工
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客人除外);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
时饮酒;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与案件处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饮
酒;严禁在发案单位或接受发案单位邀请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场所
饮酒;严禁在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严禁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员饮酒;严
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酒后开车。
为确保令行禁止,市安监局做出处罚规定:
(一) 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罚款100元;
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 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3次以上者(含3次),责令待岗学习
3个月, 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二)对
酒后驾车者, 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罚款200元,取
消当年评先资格;第二次违反规定者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
罚款400元,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3次以上
者(含3次) 予以辞退。因酒后驾车、酗酒等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国家法律和
党政纪条规追究责任。(刘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