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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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马书轩

1996~1998年,曲阜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党的纪委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积极地发挥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的内容,以中央制定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和《廉政准则》为重点,结合省市提出的有关要求,以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项治理的
形式,认真抓好落实。坚持科局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申报制度,狠刹了公款吃喝风,各
党委(党组)每半年报告一次招待费开支情况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随时记录领导
干部收交的礼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民主生活会发言等情况。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量化考核,坚持谈廉访廉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对
受处分的领导干部实行回访教育制度,对个别领导干部打招呼制度。
狠抓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严肃党的纪律。1996年,市纪委受理群众信访76起,
全市立查违法违纪案件65起。 其中违反财经纪律的6起,贪污受贿的13起,失职渎职
的6起,道德败坏的19起,其他性质的21起。受党纪处分的19人:开除党籍9人,留党
察看1人, 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和警告的各4人。受政纪处分的29人:开除留
用3人, 撤职2人,降级18人,记大过1人,记过2人,警告3人。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
13人。 1997年,全市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8起,立查违法违纪案件71起。其中,违反
财经纪律的4起,贪污的24起,贿赂的7起,侵占盗窃的6起,违反政治纪律的3起,道
德败坏的16起, 其他的11起。受党纪处分的42人: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4人,撤
销党内职务4人,严重警告和警告19人,免予处分1人。受政纪处分的23人:开除3人,
开除留用察看3人,撤职1人,降级以下处分的16人。1998年,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
报296起, 立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72起。受党纪处分的68人:开除党籍19人,留党察
看7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和警告39人。受政纪处分的18人:开除2人,撤职4人,降
级以下处分的12人。 通过查办案件,三年共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在加大惩处力度
的同时,对虽未构成违纪但确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受到不实举报和
被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了事实,从而保护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治理公路乱收费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国道、省道、市乡道路无乱收费现象。农
民负担严格控制在《条例》规定之内。严格实行了农民负担预决算审批制度,每年组
织农民负担检查,对因侵犯农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给予了严肃处理。清
理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将查出的违纪资金足额上交市财政统
一管理。中小学乱收费有所遏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乱收费管理意见》,实
行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公、检、法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政法机关落实了上级提出的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各项
规定。为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分期分批对28家国营、集体及私营企业实
行了挂牌保护。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突出位
置,在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加强监督,对换届选举、招考公务员、减轻
农民负担等工作申明纪律,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三年来,市纪委、监察局与有关部
门配合,先后开展了对城市综合开发费的收支、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性事业性收
费、非农业建设用地、统计工作、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生产、电价管理等专项执法监
察。被查单位692个,纠正退还违纪金额7506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25项,发现案件线
索9起, 立查6起,处分违纪人员5名。维护了国家法规的权威,保护了国家、集体和
群众的利益。在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广泛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制度,在国有企业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在农村普遍建立了党员议事会和村民
议事会,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和民主理财制度。
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学条规、守纪律、
作表率”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及“领导干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以身作
则,率先垂范”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
价值观,提高了政治素质,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在思想、组
织、业务、作风纪律、廉洁勤政等方面提出了十条要求。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年来,先后有22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重用,有19名同志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有
24名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系统,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活力。抓
好业务培训, 实行量化考核。 三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
1755人次。对纪检监察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对每年评出的先进集
体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加强了调研和信息工作。三年来共撰写
调查报告、 典型材料52份,被济宁市以上采用14份;上报信息302条,被采用96条;
济宁市以上的新闻单位采用曲阜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稿件257篇。
[举办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曲
阜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广电局、农信社协办的首次党纪政纪
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于1998年9月举行。 赛前,市纪委下发了通知和复习资料,经过
层层选拔、预选赛,最后由经贸委等6个代表队于9月11日在市农村信用联社会议室进
行了决赛,经贸委代表队获得了一等奖。全市各党委(党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党
员干部百余人观看了比赛。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 ]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即中发[1997]13号文件,以下简称
中央“八条规定”) 下发后,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贯彻意见,下发了
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即曲发[1997]42号文件)。市委成立了
由市委副书记柳亚峰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德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袁炳
新,副市长韦良华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建委、财政局、审计局、邮电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专门的
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格实行了领导干部住宅电话限
额补助和移动电话限量限额制度。 到1998年7月,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享受住宅
电话限额补助的领导干部共827人,并对批准配备使用的196部移动电话发放了“准用
证”。二是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得到了控制。三是坚持实行了接待费报告制度。四是
严格控制办公楼的建设与装修。五是各种检查和达标评比活动得到控制。六是严格按
规定控制党政机关小汽车的配备。七是严格控制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旅游。由于全市
落实中央“八条规定” 措施得力, 效果明显,在1997年10月济宁市召开的落实中央
“八条规定”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孔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