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a&A=4&rec=47&run=13

做好信访工作为社会稳定服务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韩健民

1998年5月14日, 曲阜市信访局更名为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行
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到1998年底,信访局共有行政人员9人,工勤人员(驾驶员)
1人。 全市专兼职信访干部79人,其中乡镇13人,市直专兼职66人。1996~1997年,
中共曲阜市委信访领导小组由19人组成,市委副书记李进普任组长。
1998年,市委信访领导小组由23人组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王克孝任组长。
1996~1998年,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583件起,其中来信2000件,
处结1986件,处结率为99.3%。来访2583起(6740人次),处结2535起,处结率为98%。
集体上访97起,处结95起,处结率为98%。
1996~1998年,信访工作不断引起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全市普遍建立了一把手
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领导同志坚持了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信访工作、阅批群
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制度。市级领导阅批群众来信1218件,
接待群众来访327起、 1164人次,包案处理信访案件98起。1998年建立了信访工作领
导责任区,完善了领导接访制度,在接访前三天,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接
访领导、时间、地点等。
1996年1月, 《信访条例》开始实施,全市进行了广泛宣传,张贴《信访条例》
布告600份, 印发学习材料800册,利用曲阜报举办专题讲座5讲,通过电台、电视台
对信访法规进行了播讲。 1996~1998年, 全市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逐步实行了
“逐级上访制度” 、“上访书面答复制度”等项制度,3年给上访群众填写答复意见
书69份。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996~1998年,全市继续实行信访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使之不断完善、
细化。1997年、1998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市信访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对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和各企业党委进行了物质奖励和经济处罚。1996~1997年,市
委、市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吴村镇、
时庄镇、防山乡、裕隆公司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济宁市
给赵志珂、许振国、刘承龙3同志记三等功1次。
1996~1998年,市信访局对信访工作文件、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立案卷40卷。
坚持调查研究, 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材料37篇, 被《山东信访》 采用6篇,被济宁市
《信访情况》、《信访动态》采用13篇。利用《信访情况》、《信访摘报》为市委、
市政府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1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