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民文明公约》、《曲阜市民“十不”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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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 《曲阜市民文明公约》、《曲阜市民“十不”行为守则》,由曲阜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曲阜市民文明公约:爱党爱国爱名城,诚实守信待宾朋,敬业爱岗多奉献,绿化
美化讲卫生,遵纪守法爱公物,求知好学倡文明,尊老爱幼睦邻里,文明礼貌树新风。
曲阜市民“十不”行为守则:(1)不随地吐痰(2)不乱扔垃圾(3)不乱贴乱画(4)不
损坏公物(5) 不破坏绿化(6)不乱穿马路(7)不出口伤人(8)不拉客导宿(9)不强买强卖
(10)不赌博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