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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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劳动工作 振兴曲阜经济
市劳动局局长 刘 斌

1998年底,劳动局在编职工15人,设办公室、劳务综合办公室、劳动监察安全仲
裁科三个科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1998年3月升为科级单位,劳动仲裁办公室1996年
10月升为副科级单位,这两个办公室均与劳动监察安全仲裁科合署办公。局下属单位
有:劳动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 职工7人;劳动服务公司职工28人,设失业保险
股、经营股、培训股、直属企业股、安置股、劳务股、再就业办公室、财务股、办公
室九个股室;劳动保险事业处职工25人,设办公室、审计科、财务科、养老保险科、
福利统筹科、医疗保险科、工伤生育科、退管科八个科室;技工学校教职工65人。
1996~1998年城镇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困难,是劳动
工作的重点。市政府出台了有关政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开就业门路,通过宣传
教育,转变人们的就业观念,用政策鼓励城镇待业、失业人员向乡镇企业、私营企业
就业和自谋职业。三年中给企业招聘合同制工人4719人;28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1970
人;收缴社会捐助资金286万元;救助困难企业职工8600人次。
继续深化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基金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职
能,指导企业搞活内部分配。劳动保险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项基金的收缴和社会服务
工作, 每年各项基金收缴率均在95%以上,到1998年7月全市企业的3122名离退休人
员,由银行储蓄所发放养老金。
安全生产工作,三年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领导责任和规范管理。
通过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经常检查,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层层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事故隐患, 限期整改。 开办管理人员培训班二期138人;
1996年办电工班二期600人;1998年办焊工班二期388人。
劳动仲裁工作,依据劳动法规,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劳动
关系开展工作。 三年中办理合同制工人签证13400份;接待来访群众2040人;受理劳
动争议案件58起, 涉及职工671人,调解仲裁结案57起。1998年受理的集体上访案件
为13起,比1997年的6起上升了116%。
劳动监察工作,针对《劳动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并在1997年、 1998年组织了劳动年检活动。1996年8月查处了一批劳动违法案件,收
缴罚金2.95万元。 1997年3月,参加年检的单位159个,涉及29500名职工,对每个企
业的《劳动年检手册》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审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纠
正。 109家企业取得“合格证”,21家企业进入整改行列。同时,催缴养老保险金74
万元, 清退风险金近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680份。1998年4月开展的劳动年检工作共
有150个单位参加,108个用人单位领取了《劳动年检合格证》,下达了《劳动监察限
期整改指令书》38份,督促用人单位补交养老金230万元,兑现拖欠职工工资3.3万元,
补交失业金和农村劳动力管理费11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340份。1998年10月在全市开
展了劳动用工检查,对检查的46个单位,在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清退农村劳动力594人,补办招工手续266人。
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1996~1998年举办各种就业培训
63期3508人,1998年会同旅游服务中心,以市技校为主体建立了旅游培训基地。培训
烹饪专业83人,导游专业123人。对合格人员颁发了技术等级证书和导游培训证书。
[劳动就业安置]1996年以来,劳动就业任务繁重,除城镇待业人员需要安置外,
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是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的重点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局、
市总工会、市妇联于1997年、1998年联合开展了“实施再就业宣传年”活动,旨在转
变人们的就业观念。1996年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城镇就业工作的
试行意见》,与乡镇企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部分乡镇企业纳入统一劳动管理的意
见》,解决了城镇待业、失业人员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问
题。而后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市区宾馆、
饭店统一劳动管理的意见》,用政策鼓励城镇待业、失业人员到乡镇企业、私营企业
就业和自谋职业。形成与国营、集体相对应的市外(劳务输出)、城外(乡镇企业)、企
业外(个体户、自谋职业)“三外”就业的政策格局,进一步开阔了就业渠道。同时还
成立了为“三外”就业配套服务为主旨的“曲阜市劳动力调剂中心”,并开办了“代
招”业务,1998年设立了面向社会的再就业指导中心,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由于
一系列有效措施,稳定了本市的就业局势。
1996~1998年共招收合同制工人4719人 (1996年2185人,1997年1500人,1998年
1034人) ;安排技工学校毕业生982人(1996年317人,1997年352人,1998年313人);
劳服企业发展24处,安置待业人员302人;1970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三年中劳务输出、外地打工3715人,解决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1996年全市共有企业163户,其中国有104户,集体59户;年末共有职工29258人,
其中国有企业21267人,集体企业7991人。1997年全市共有企业152户,其中国有93户,
集体59户;年末共有职工28780人,其中国有企业20959人,集体企业7821人。1998年
全市共有企业151户,其中国有93户,集体58户;年末共有职工29591人,其中国有企
业21214人,集体企业8377人。
[劳动保险]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保险体系,本市已完成了职工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险种齐备的框架建设。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包
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覆盖企业已达一百八十多个,参保
职工三万二千多人。
1997年与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磋商制订了由银行代征代
发社会保险金的具体方案, 从1997年7月起第一批由银行发放离退休金的有1950人,
到1998年7月, 全市企业3122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发放,提高了社
会服务化水平。
针对企业欠缴保险金愈来普遍的问题,市政府下发了曲政发[1997]62号文件,
将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与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荣誉挂钩,增加了责任和压力。同时在保
险处内部实行了收缴责任制,调动起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收缴手段,加强银
行代扣力度,处领导带队,责任小组分工包片催缴等措施,各项基金的收缴率均在90
%~95%以上。
基本养老金: 收入7936万元, 其中1996年2643万元,1997年2734万元,1998年
2559万元。支付5200万元,其中1996年1384万元,1997年1929万元,1998年1887万元。
支付8971人次,其中1996年2700人,1997年2969人,1998年3122人。
女职工生育基金: 收入347万元,其中1996年109万元,1997年115万元,1998年
123万元。 支付337万元,其中1996年107万元,1997年111万元,1998年119万元。支
付人数共1661人,其中1996年535人,1997年561人,1998年595人。
医疗保险金:收入647万元,其中1996年196万元,1997年241万元,1998年210万
元。支付554万元,其中1996年119万元,1997年220万元,1998年215万元。支付人数
共502人,其中1996年60人,1997年61人,1998年63人。
失业保险金:收入438万元,其中1996年136万元,1997年117万元,1998年185万
元。 支付62.9万元,其中1996年21万元,1997年38万元,1998年3.9万元。支付人数
1696,其中1996年633人,1997年1027人,1998年36人。
1997年1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给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待遇。1995年
12月31日前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在增加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7月1日起增加。
本市企业离休人员人均月增加135元, 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56元。参加了社会保险统
筹的企业,3148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的待遇,由保险机构负责已于春节前发到本人手中。
1998年,按照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济宁市劳动局、财政局的文件精神,给纳
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范围是:1996年12月
31日前办理离退休、退职的企业人员;执行时间为1997年7月1日;调整比例:离休人
员(含建国前老工人)月增基本养老金的9%;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的月增基本
养老金的11%,1993年10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月增基本养老金的5%,退
职人员月增基本养老金的9%。 企业离退休人员仍执行机关事业工资的按济宁市机关
事业单位增加待遇的办法和时间执行。
此次增资,全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符合政策规定增资的有2858人,人均增加
34.9元;全市补发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的增资共140万元,至8月底此项工作结束,
9月份按增资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
[劳动工资]继续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继续推行工
效挂钩和企业岗位技能工资, 指导企业搞活内部分配, 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
1998年底止, 全市154个企业中,实行技能工资制的56个,岗位技能工资制的10个,
计件工资制的44个,承包效益工资制的36个,计时工资制的3个,其他形式的5个。
1996年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1997年由省调整为220元,调查了解,95%
的企业已执行。 1997年根据鲁劳发[1996]221号和[1996]济劳字第91号文件精神
给企业职工增加工资。增资主要体现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全市增
资企业183个(包括劳服企业),职工29503人,月增加工资2188828元,人均增资74.19
元。其中,全民企业102个,职工21429人,月增资1668167元,人均77.85元;集体企
业78个,职工21429人,月增资499606元,人均64.56元;三资企业3个,职工335人,
月增资21055元,人均62.85元。
通过审核企业效益,兑现了企业职工滚动、浮动固定升级。1996年,兑现1995年
的企业90个,占企业总数的61%,职工13897人,占48.3%,共晋级13897级,月增资
195815元, 人均增资14.10元。1997年,兑现1996年的企业31个,占总数的16.9%,
职工5786人,占19.6%,月增资86790元,人均15元。1998年兑现1997年的企业52个,
占总数的33.8%, 职工12100人,占总数的39%,晋升8719级,月增资129041.2元,
人均14.8元。企业3%奖励晋级,1996年兑现1995年的企业54个,占企业总数36.5%,
职工524人,占职工总数的1.82%,晋升524级,月增工资7800元,人均14.8元;1997
年兑现1996年的企业46个,占企业总数25.1%,晋级职工346人,占职工总数1.2%,
月增资5068元,人均14.7元;1998年兑现1997年的企业44个,占企业总数28.6%,晋
级职工12407人,占职工总数40%,晋升372级,月增资5803.2元,人均15.60元。
按照有关规定给新招职工、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及调动工
作的人员办理审批转正、 定级及改定工资标准。1996年共办理1755人,月增资20776
元;1997年共办理1563人,月增资19886元;1998年共办理2107人,月增资2322元。
本市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1996年4565元,其中国有企业5104元,集体企业3179
元;1997年4722元,其中国有企业5263元,集体企业3284元;1998年4862元,其中国
有企业5382元,集体企业3561元。
[就业服务]劳动服务公司(与就业办公室合署办公),1996~1998年通过职业介
绍所安排合同制工人4719人(1996年2185人,1997年1500人,1998年1034人);为加快
劳动市场步伐, 统筹解决再就业等问题,1998年3月进行了城镇就业登记工作,对符
合条件的7000人, 发放了“就业证书”。三年中收缴失业保险金458万元,支付62.9
万元,资助困难下岗职工1696人;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进行
培训,三年中办各类班63期培训3508人 (1996年22期1381人,1997年5期160人,1998
年36期1967人) ;进一步加强劳服企业的管理,三年中新办劳服企业24个,安置待业
人员302人(1996年办8个安置96人,1997年办8个安置185人,1998年办8个安置112人),
劳服企业经营额达6600万元(1996年为2400万,1997年为2200万,1998年为2000万),
实现利税368万元,(1996年为140万,1997年为120万,1998年为108万);本市面向上
海、天津等城市的劳务输出,三年中输出劳动力3715人 (1996年为1229人,1997年为
986人,1998年为1500人),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困难,并为本市增加社会
收入1857.5万元(1996年为614.5万,1997年为493万,1998年为750万)。
(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