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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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价管理 促进经济发展
市物价局局长 王庆生

市物价局于1995年12月重新分设,内设综合科、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价格
事务所4个工作机构,到1998年底共有干部职工27人。于1997年5月份动工,自建一座
办公楼, 建筑面积2360平方米,占地面积3330平方米,1998年6月份峻工,共投入资
金288.8万元。该办公楼是集培训、办公、接待于一体的综合大楼,1997年5月,被省
物价局确定为山东省物价干部培训基地,1998年11月济宁市物价局决定设立物价干部
培训中心,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6人,配备主任1人。1996年11月,济宁
市物价工作会议在曲阜召开。1998年5月1日曲阜市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法》,并进行了有关《价格法》的宣传活动。
1996~1998年,市物价局为全市569个行政事业单位颁发、换发了《收费许可证》,
调整变更收费项目35项,对全部收费单位的执收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全部收费单
位的收费情况分别进行了年度审验, 通过审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3年的收费总额为
3.1亿元,违法收费金额685万元,在审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1998年,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219项,为企业和
农民减轻了960万元的经济负担。
市物价局在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中的物品价值认定工作方面有了长足的发
展,不仅全部承担了全市涉案物品价值认定业务,还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交通事故的
车、物定损工作,银行货款抵押物的价格认证工作,旧机动车辆交易的价格认证工作,
都陆续开展起来, 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3年共受理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委托的各类案件295起, 价值认定标的额为1640万元,价值认定总额为1021万元,有
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合
法、准确、可靠的价格政策依据。
对国家管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及时地制定和调整,实行了监控商品定期报价
备案制度,尤其是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电价、水价、粮价、燃气、邮电、石
油、农药、化肥、种子、景点门票、医疗收费和药品等价格进行了严格控制,及时调
整,清理整顿了流通领域的市场价格秩序,理顺了价格关系,严励打击了牟取暴利、
价格欺诈、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了群众的经济利益。
对全市餐饮服务业的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顿。按照上级规定的餐饮业评审定
级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对全市310家餐饮服务门店逐一进行了评审、定级、挂牌。
根据确定的不同级别,分别规定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店的毛利率,并要求明码
标价。这样不但贯彻落实了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而且使经营者、法人在经营过程中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分别对全市具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
了全面检查;对行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对供水、供
电、邮电、建设、土地、教育、中介机构、石油、农药、化肥、种子、医疗、药品等
300多个经营收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1998年8月,市物价局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
门联合组成检查组, 对公、检、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3年累计共
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410万元,收缴罚款160万元,责令退款120万元。
[物价调控]市物价局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着力启动市场,扩大内需,取消
了一些抑制消费的政策规定,同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物价稳中有降的有利时
机,进一步加大了价格结构调整力度,主要是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按保
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适当降低了小麦、玉米定购价格;在适当降低棉花定
购价格的同时,进行了棉花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提高了铁路货运,城市自来水、公
交车票价,旅游景点门票,公路客运附加费等价格和收费标准;配合流通体制改革,
建立了在政府调控下石油,成品油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在整顿农村电价的基础上,
推行了农村分类综合电价;降低了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整顿了药品价格秩序,规
范了餐饮业价格行为,物价运行环境得到了改善,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势头有所抑制。
1996~1998年物价水平总在97.1%幅度上运行。
(孔庆雷)
[价值认定]1996~1998年,共受理本市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各类
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295起,其中公安系统147起,占案件总数的49%;法院、检察
院系统的141起, 占案件总数的47.8%,其它系统的7起,占案件总数的3.2%,各类
案件认定标的额为1639.62万元,认定总值为1020.8万元。
在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领域方面也有新的突破,除对各类涉案物品进行价值
认定以外,还对交通事故车辆,车截物品及交通设施损失价值进行了认定,规范了本
市交通事故财产定损工作,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结案率。
(马建民)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996年9月份,对全市所有收费单位的执收人员进行了
上岗培训。然后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市监察局的配合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
收费进行了审核, 到1998年共审验42个系统,569个收费单位,审验《收费许可证》
632个,《收费员证》956个,审核收费项目877项,审验收费总金额3.1亿元,审查出
乱收费单位27个,项目16项,违纪金额685万元。
积极开展了集中整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工作。 1998年7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
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止“三乱”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以曲政办发(1998)62号
文件下发《关于集中整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紧急通知》,市物价局、市监察局于1998
年7月至9月份,对全市所有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进行了集中整顿,共清理出曲阜
市级1989年以来出台的收费项目35项,文件12份,涉及本市10个部门48个收费单位,
截止1998年底各级已废止的收费项目219项,其中国家级118项,省级56项,济宁市级
45项,降低收费标准22项,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手续,为企业和
农民减轻经济负担960万元。
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1998年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以曲政办发(1998) 61号
文转发了市物价局、监察局《关于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制度报告的通知》。市物价局根
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对市经委、二轻、商业、供销、粮食、石油、医药、乡镇企业、
农机、 旅游、文物等11个系统的249家企业、5600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免费发放
了《企业交费登记卡》。依此制止了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保护了企业合法利益,减轻
了企业负担。
(吴征西)
[价格监督检查]1996~1998年,重点开展了粮价、农村电价、生资价格、种子
价格、蚕茧价格、药品价格、丝绸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89个,立
案167例,查处违价金额570余万元,处罚55万元,责令退款42万元。
认真开展了对教育、劳动、交通、公路、医疗卫生、建委、土地、公检法、工商、
税务、邮电、金融、供电等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立案查处536例,查处违价金额840
余万元,处罚105万元,责令退款78万元。
抓好价格举报的查处工作,根据举报线索重点查处了停车场收费,旅馆、饭店牟
取暴利,摩托车管理费等26件价格案件。根据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开展了自来水价格、
丝绸价格、纸张价格、石油价格和被取消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
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整顿和节日期间市场物价检查工作,主要查处违反国家《关于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关于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价格违法行
为,使市标价签使用率达85%以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搞好“双信”
工作,市物价局根据各经营单位实际情况,评出了省级“双信”单位1个,济宁市级4
个,曲阜市9个。
(孔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