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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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润宣

曲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办公室、政工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科,市场管理科、经济检查科、经济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财务内审科、法
制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同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一门两牌)、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
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等13个科室。下属鲁城商场工商所、旅游区工商所、鲁都酒城工
商所、旅游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同建筑市场工商所一门两牌) 4个直属专业工商所及13
个乡镇基层工商所。共有工作人员20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68人。
自1996年11月,市工商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党委以来,认真开展了以讲学
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学特色理论,学市场经济知
识、学工商法规、学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为重点,狠抓了干部学习和培训。为端正行业
作风,推行了政务服务承诺制和市场巡查制,实行“文明用语”和“挂牌服务”,开
展了“做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搞好廉政建设,
解决在办理“案、费、摊、照”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对全局业务科室、
基层工商所实行了行政执法监察、财务内审检查制度,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好评。1998
年,局党委发起“情系两江灾区献爱心”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和个体私营企业踊跃参
加, 共捐款73925.5元,捐棉衣被152件,认购赈灾彩票5.3万元,被市委、市政府评
为支援两江地区救灾捐款活动优胜奖,被济宁市政府评为救灾捐助工作先进集体。
运用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
发展。 1996年,发展企业219户,发展外资企业7户;1997年发展企业211户,发展外
资企业6户; 1998年发展企业161户,登记注册企业集团1家。到1998年12月,已登记
内资企业2035户,其中法人企业912户,营业性单位1123户,有限责任公司126户。企
业集团16家, 其中挂省级名称的12家,外资企业34户,注册资本17845万元,外方认
缴7836万元。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460件,其中“孔府家”、“三孔”商标被评为山东
省著名商标, “圣旺”等6件商标被评为济宁市知名商标。按照《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办法》确认广告经营单位10家。做好合同鉴证,严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关,
1996~1998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3328份,金额9.69亿元。1996年评定省级“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16家,1997年评定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5家,1998年“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正在评定中。
强化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6年,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
12100户,私营企业485家,从业人员47490人,注册资金15580万元;1997年,全市登
记个体工商户7341户, 私营企业420家, 从业人员21996人, 注册资金20830万元;
1998年, 全市长期个体户9000户,从业人员26983人,,注册资金6824万元,私营企
业210家,从业人数3968人,注册资本9643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13家,
1000万元以上的2家。 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开始走上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高的良好发展
势头。1998年市工商局被曲阜市委、市政府评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支
持乡镇企业发展先进单位。
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大力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到1998年12月,共建成并启动商
品交易市场54处,全市市场建筑面积已达21.8万平方米,总投资6800万元,1998年集
贸市场成交额8.4亿元, 年均递增17%。1996~1998年共举办物资交流会34次,成交
额5000余万元。在文明市场创建活动中,狠抓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坚决打击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 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全市有3处市场达到省
级文明市场标准, 8处达到济宁市级文明市场标准,鲁城商场、批发商城分别被评为
1996年和1997年度省级“规范化管理样板市场” , 鲁城商场工商所所长葛西宽,自
199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市场管理员。全市基本形成了门类
齐全、布局合理、繁荣活跃的市场体系。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推动了全市下岗职工再
就业工程,1996~1998年安置下岗职工840人,对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级作用。
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一反
两保三打击”(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欺诈、
走私物品交易) 为中心,加强了金融、农资、粮食、种子、石油、煤炭、药品、生猪
定点屠宰、文化市场及建筑市场等的治理整顿,严厉查处了制售假冒伪劣、走私贩私、
商标侵权、药品回扣、传销等不法行为;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年检、验照、经济合同
鉴证、商标定点印制、广告经营许可和审查关;大力推行市场巡查制;建立健全了消
费者监督网络, 1998年3月15日,在全市开通了济宁市首家“3.15”投诉举报网络,
并会同有关部门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会,市长谷传祥亲自点火,
价值2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付之一炬。 1996~1998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
609起,罚款110.5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
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在普法上,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
多层次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培训,不仅要求局干部职工要学法、懂
法、依法行政,还利用“3.15”宣传、日常工作、深入企业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和经
营者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和依法护权意识。在执法监督上,
制定了法制内审规定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保证了办案质量,1996~1998年处结的各类
经济案件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1998年被省工商局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被济
宁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提案先
进承办单位和包村工作先进单位。
[“3.15”投诉通讯网络]1998年,经曲阜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市邮电局
共同努力,将各乡镇工商所、消协分会电话号码后三位数一律改为315,并于3月15日
全部开通,形成了济宁市首家遍布城乡的“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方便了消费
者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6~1998年,曲阜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
投诉3729起, 解决3716起,处结率达99.6%,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161.8万元。
消费者协会从1990年成立后, 连续8年被山东省消协和济宁市消协评为先进单位,
1990和1995年被山东省政府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1997年被中国消费者
协会评为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贾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