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工商行政管理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润

曲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办公室、政工科、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科,市场管理科、经济检查科、经济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财务内审科、法
制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同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一门两牌)、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
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等13个科室。下属鲁城商场工商所、旅游区工商所、鲁都酒城工
商所、旅游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同建筑市场工商所一门两牌) 4个直属专业工商所及13
乡镇基层工商所。共有工作人员20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68人。
自1996年11月,市工商局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党委以来,认真开展了以讲学
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学特色理论,学市场经济知
识、学工商法规、学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为重点,狠抓了干部学习和培训。为端正行业
作风,推行了政务服务承诺制和市场巡查制,实行“文明用语”和“挂牌服务”,开
展了“做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为搞好廉政建设,
解决在办理“案、费、摊、照”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对全局业务科室、
基层工商所实行了行政执法监察、财务内审检查制度,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好评。1998
年,局党委发起“情系两江灾区献爱心”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和个体私营企业踊跃参
加, 共捐款73925.5元,捐棉衣被152件,认购赈灾彩票5.3万元,被市委、市政府评
为支援两江地区救灾捐款活动优胜奖,被济宁市政府评为救灾捐助工作先进集体。
运用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
发展。 1996年,发展企业219户,发展外资企业7户;1997年发展企业211户,发展外
资企业6户; 1998年发展企业161户,登记注册企业集团1家。到1998年12月,已登记
内资企业2035户,其中法人企业912户,营业性单位1123户,有限责任公司126户。企
业集团16家, 其中挂省级名称的12家,外资企业34户,注册资本17845万元,外方认
缴7836万元。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460件,其中“孔府家”、“三孔”商标被评为山东
省著名商标, “圣旺”等6件商标被评为济宁市知名商标。按照《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办法》确认广告经营单位10家。做好合同鉴证,严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质量关,
1996~1998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3328份,金额9.69亿元。1996年评定省级“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16家,1997年评定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5家,1998年“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正在评定中。
强化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6年,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
12100户,私营企业485家,从业人员47490人,注册资金15580万元;1997年,全市登
记个体工商户7341户, 私营企业420家, 从业人员21996人, 注册资金20830万元;
1998年, 全市长期个体户9000户,从业人员26983人,,注册资金6824万元,私营企
业210家,从业人数3968人,注册资本9643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13家,
1000万元以上的2家。 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开始走上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高的良好发展
势头。1998年市工商局被曲阜市委、市政府评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支
持乡镇企业发展先进单位。
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大力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到1998年12月,共建成并启动商
品交易市场54处,全市市场建筑面积已达21.8万平方米,总投资6800万元,1998年集
贸市场成交额8.4亿元, 年均递增17%。1996~1998年共举办物资交流会34次,成交
额5000余万元。在文明市场创建活动中,狠抓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坚决打击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 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全市有3处市场达到省
级文明市场标准, 8处达到济宁市级文明市场标准,鲁城商场、批发商城分别被评为
1996年和1997年度省级“规范化管理样板市场” , 鲁城商场工商所所长葛西宽,自
199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市场管理员。全市基本形成了门类
齐全、布局合理、繁荣活跃的市场体系。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推动了全市下岗职工再
就业工程,1996~1998年安置下岗职工840人,对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级作用。
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一反
两保三打击”(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欺诈、
走私物品交易) 为中心,加强了金融、农资、粮食、种子、石油、煤炭、药品、生猪
定点屠宰、文化市场及建筑市场等的治理整顿,严厉查处了制售假冒伪劣、走私贩私、
商标侵权、药品回扣、传销等不法行为;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年检、验照、经济合同
鉴证、商标定点印制、广告经营许可和审查关;大力推行市场巡查制;建立健全了消
费者监督网络, 1998年3月15日,在全市开通了济宁市首家“3.15”投诉举报网络,
并会同有关部门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会,市长谷传祥亲自点火,
价值2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付之一炬。 1996~1998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
609起,罚款110.5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
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在普法上,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
多层次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培训,不仅要求局干部职工要学法、懂
法、依法行政,还利用“3.15”宣传、日常工作、深入企业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和经
营者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和依法护权意识。在执法监督上,
制定了法制内审规定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保证了办案质量,1996~1998年处结的各类
经济案件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1998年被省工商局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被济
宁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提案先
进承办单位和包村工作先进单位。
[“3.15”投诉通讯网络]1998年,经曲阜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市邮电局
共同努力,将各乡镇工商所、消协分会电话号码后三位数一律改为315,并于3月15日
全部开通,形成了济宁市首家遍布城乡的“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方便了消费
者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6~1998年,曲阜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
投诉3729起, 解决3716起,处结率达99.6%,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161.8万元。
消费者协会从1990年成立后, 连续8年被山东省消协和济宁市消协评为先进单位,
1990和1995年被山东省政府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1997年被中国消费者
协会评为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贾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