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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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市药监局局长 刘仲伟

2002年4月, 原曲阜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药检所)升格为曲阜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了一个新阶段。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广泛深入。市药监局(所)利用重大节假日,采
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集中销毁假劣药品等多
种形式,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宣传。1999~2002年,共组织不同形式的宣
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万余人次,并印制了悬挂式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文600多
套,配发到各有关单位在明显处予以张贴。在培训方面,对药品从业人员分期、分批、
分层次举办综合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20多期,受训5000余人次。编辑《药事管理与法
规摘编》3期,将政策法规送到管理相对人手中。
药品质量稳步提高。 1999年,全市共抽验药品38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44批,
药品合格率为88.6%;2000年,共抽验药品590批,检出不合格药品54批,药品合格率
为91.1%; 2001年,共抽验药品645批,检出不合格药品28批,药品合格率为95.6%,
比1999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监督为中
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依法行政,以法治药,建立健全了全市药
品监管网络,市政府成立了曲阜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在全市聘任了
18名药品监管联络员及12名社会监督员。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开展了“药品质量信得
过单位”评选活动;开展了农村用药质量大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大检查、一次用
医疗器械大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大检查、药品经营行为大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严厉
打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保证
了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1999~2002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药品和医疗
器械市场监督覆盖面在95%以上,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0起,立案查处30起,其中制
售假劣药品案9起,无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案12起;捣毁制假窝点2个,取缔无证经
营12户,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0万元;查处假劣药品300种,价值130万元;移交公安
机关犯罪嫌疑人1人。
全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
针,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的同时,做好“热情服务促
进发展”这篇文章,通过大办企业和为企业跑项目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快速发展。自市
药监局成立至年底, 全市共新建成药品零售企业3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3家,药用辅料新上品种6个。全市共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
经营企业80家。
市药检所1999年5月被济宁市卫生局评为济宁市药检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4月,
被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全省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王朋1999年5月被济宁市
卫生局评为药检系统先进个人。
【曲阜市药品检验所撤消】 曲阜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原市药检所)于1978
年9月成立, 属卫生局股级全额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药品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
至2001年11月16日撤消。2002年10月21日,曲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曲编发[2002]
28号文对撤消原市药检所等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将原市药检所的24名在职人员和
4名离退休人员整建制划归市药监局。
【曲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
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
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1]61号)精神,曲阜市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于2001年11月16日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鲁编办[2001]119号)批准设置,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2年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济宁市第一个挂牌的县级药监局,同时加挂曲阜市药
品检验所、 曲阜市药品稽查队牌子。2002年3月18日,首任局领导班子上任,局长:
刘仲伟,副局长:石玉刚、付洪林。2002年10月21日,曲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曲编
发[2002]28号文的形式对组建市药监局和撤消原市药检所及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
确。 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0人(含离退休4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人员
15名。 2002年5月29日,经曲阜市委组织部批准设立了市药监局党组,党组书记:刘
仲伟,党组成员:石玉刚、付洪林。2002年11月19日,经曲阜市委组织部批准设立了
市药监局党支部,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石玉刚任党支部书记。
市药监局属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是济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主管曲阜
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的药政、药检、药品生产和流通及医疗器械的监督管
理职能,依法对全市1000余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
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保证全市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纳入药品管理范围】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于
2000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自2002年4月曲阜市药监局组建开始,
全市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与药品一起划归药监局统一管理。
【规范乡镇卫生院代购配发药品行为】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市乡村卫生
组织一体化管理的实际, 为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供应,市药监局于2002年9月起,利
用近3个月的时间, 对乡镇卫生院代购配发药品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市药监局下发了
专门文件,成立了专门组织,并进行指导督促。在各有关单位自我整改的基础上,召
开现场会, 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过程管理等5个方面对12个乡镇卫生
院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全市12处乡镇卫生院都达到了标准要求,药品代购配发行为得
到进一步规范。
(张照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