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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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困难 持续发展
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市财政局局长 赵业勇

1999年以来,曲阜市财政局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强化征管,严格
财政支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地方财政收入由1999年
的2.4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3.16亿元。连续16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连续4年受到市
委、市政府的表彰,2002年被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
誉称号。
一、培植财源,强化征管
1999~2002年,由于全国大环境的影响,财政情况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曲阜
财政坚持把发展经济、培植财源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稳固发展农业基础财源、壮大企
业支柱财源、抓好旅游效益财源、发展高新技术新兴财源、培育民营经济后续财源。
2002年民营经济发展到10824户,提供税金7187万元,增长8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2
%。 摸底子,搞好税源调查。强化征管,依法治税,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财政
收入稳步增长。2002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5.1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16亿元,
同口径比增长18%。 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设立了农税局和乡镇农税所,建立了协
税员制度,配备了微机和软件系统。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严厉打击做假账等违法行为。
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成立曲阜市预算收入监督办公室,打击各种偷、逃、漏税行为,
整顿预算收入单位收入不实问题。狠抓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
定,从源头抓起,强化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2002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7204
万元,支出674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严控支出,确保重点
严把财政支出关。 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4年里,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
定支出”的顺序安排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推行综合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在全市实
行了工资统一发放,实行预算定期通报和工资专户制度,确保工资的足额及时发放。
在济宁市率先实行了乡镇教师工资上划到市级统一发放。把好集中核算关。积极建立
公共财政,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本级成立会计统一核算中心。在全市12个乡镇
(街道)大力推行了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综合财政模式。1999年,成立曲阜市政府
采购中心,对全市的办公设备、重大会议的会务实行采购,每年节支率均在30%左右。
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多层次救助体系。2002年各项保险基金征缴入库9811万
元,完成支出8793万元。拨付失业金、下岗职工生活费80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08万
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加大住房公积金筹集力度,积极落实房改政策,2002年将
全市的住房补贴由15%提高到25%。
三、建章立制,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狠抓思想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班子建设,铸就了一支“铁班子”。制订了
“爱国爱局、文明诚信、敬业奉献、为民理财”为主题的30条财政工作道德规范。狠
抓廉政建设,自觉遵纪守法,把廉政建设寓于财政体制改革中,实行了内部审计制度
和岗位轮换制度。建立了聘请财政工作监督员和定期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制
度。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崇德守法、美在曲阜”等活动,
形成了热爱财政工作、开拓创新、雷厉风行、诚信服务、争创一流的管理理念。全局
80名在职干部职工中, 有党员66人,高级技术职称5人,中级技术职称44人,本科学
历34人, 大专学历40人。四年中,先后有1人荣立二等功,5人荣立三等功,1人获得
市级劳模称号。
【新《会计法》 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实施。1993年12月29日,根据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进行了修正。由于修正后的《会计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条件下,如何规范会计行为,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进而加强经济管理和
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全社会所关心和重视的
问题。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999年10月3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四号
主席令进行公布,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庆祝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市
财政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广播电视台播放了字幕,在《曲阜日报》刊登了专栏,
在各主要街道及各单位门前悬挂了标语,并印制了宣传单,全局工作人员顶着高温酷
暑利用星期天,在街头及商业繁华地段进行散发。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
全市的经济发展、规范全市的经济秩序、依法做好会计工作、依法管理会计工作、促
进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尹存香)
【曲阜实行农村税费改革】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2002年4月初,全
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人员从市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共分成综合、秘书、宣传、测算、复核等5
个专业组,采取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方式,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
历时8个多月, 按照改革的指导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顺利完成了各阶段
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重要成果。按照《曲阜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农村税
费改革前农民负担5767万元,其中,乡统筹2497万元,村提留2235万元,农业税及附
加838万元,农业特产税127万元,屠宰税70万元;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总额
为4109万元, 其中,农业税及附加3923万元,农业特产税及附加150万元,公益金36
万元。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后减少负担1497万元,全市减负率为29%,人均减负额34元。
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广大群众比较满意。
通过税费改革,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成立了农税局,为隶属财政局的正
科级事业单位,各乡镇成立了农税所,与财政所合署办公,全面建立了农业税征管制
度。实行了纳税登记制度,对纳税人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适用税率等农业税基
本要素核实登记到户。实行了纳税通知制度和定时间、定地点、定税额的“三定”征
收方式。健全了税收征管体系,各乡镇设立了农业税征收服务厅和村组征收服务点,
由农税征管人员负责征收农业税,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系已初步
建立。
(孔国华)
【税源普查】 2001年,按照省、济宁市关于开展税源普查的工作部署,曲阜市
的税源普查工作从7月初到10月底,组织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监察等部门300多
人,对全市所有经营纳税单位、个人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深入的普查。主要针对1999
年、 2000年所有缴税单位的税收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普查。共普查11180
户, 其中企事业单位1067户,个体工商业户10113户。普查税收情况表明:1999年,
全市纳税人提供的税源总量51869万元, 其中:当年实现38386万元,上年欠缴13483
万元,实际入库46411万元,占税源总量的89.48%,年底累计欠缴5458万元。2000年,
全市纳税人提供的税源总量45261万元,其中:当年实现39803万元,上年欠缴5458万
元, 实际入库40703万元,占税源总量的89.93%,年底累计欠缴4553万元。同时,组
织得力人员,对税源普查数据、资料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形成了专门的研究分析报
告,较好地完成了税源普查工作任务,基本摸清了全市的税源底数。通过对税源构成、
税收负担和税收征管体制等方面分析看,存在以下问题:地方和中央的税源贡献与税
收分成比例结构失衡,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企业获利能力仍较为低下,税
收征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财务制度没有完全到位。因此应大力发展高科技产
业,大力发展旅游业以外的第三产业,积极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加强税收征管,
依法治税、依律计征、堵塞漏洞,整治净化税收环境。
【财政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 1999年,面对普遍不景气的经济大环境,年
初,深入各重点企业、收入征管单位进行调查座谈,反复测算,围绕落实济宁市局的
收入目标,遵循积极可靠、有利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的原则,科学编制收入预算。
按照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的原则,把人头经费作为第一位的必保支出,把农、科、教
支出和市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放在优先保证的位置上,对行政事业人员人头经费采
取了“零基预算”编制办法,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努力协调各收
入征管部门关系,下发了《关于分配一九九九年市级预算任务的通知》,加强了对减
免税和各种退税的控制,对罚没收入实行了“罚缴分离”办法。在支出管理中,大力
倡导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严格坚持压一般、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
财政支出的范围、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对公用经费适当压缩。认真贯彻《预算法》,
及时批复核定的单位预算,严格按预算、按顺序、按进度花钱,坚持一支笔批款制度。
经过努力, 1999年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0333万元,增长0.95%;
地方财政收入24021万元, 增长2%;财政支出36451万元,增长1.85%,较好地保证了
工资发放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连续13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为全市的政治稳定、
经济发展和事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2000年,省委、省政府确定,
全省各地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必须步调一致,协调运作,全面推开,并专门下发了《关
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的意见》(鲁发[2000]14号),就有关问题提出
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确保行
政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
理,确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全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市直从2000年9月份开始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办法,乡镇原工资统一发放办法不变。
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有利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维
护正常的分配秩序,有利于加强人员管理,节减财政支出,有利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
能力。为加强对工资发放的管理,市财政局确定了工资统一发放的范围,确定了统一
发放工资人员,建立了人员工资档案库,确定了统一发放工资定点银行,开设统一发
放工资专户,统一各单位财务管理。经过上下努力,部门合作,全市财政统一发放工
资开始走向正规化轨道。
(孔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