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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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推动物价工作健康发展
市物价局局长 黄德吉

曲阜市物价局设有曲阜市物价检查所、曲阜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管理科、办公
室、 收费管理科、拍卖行6个办公机构,有工作人员29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
度16人,中级职称8人。
1999~2002年,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市物价局确
立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高效、求实、创新,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
思路,全局上下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做好物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增强
服务意识”活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为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聘请了长年
法律顾问, 通过法制教育, 增强了法制观念。加大对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在
《山东省价格信息》、《曲阜日报》、济宁电视台、曲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
宣传和报道曲阜的物价工作,重新树立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关于颁发 的通知》
精神,市物价局分别于1999年9月、2002年9月对全市所有收费部门和单位的执收人员
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收费员证》。在培训的基础上,严把《收费许可证》
换发关,按照中央和省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收费单位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没有
省级以上文件依据的,一律不予办理,从源头上堵住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年中,市物价局在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中的物品价格鉴证工作方面有了
长足的发展,不仅承担了全市全部涉案物品价值认定业务,还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交
通事故的车、物定损工作,银行贷款抵押物的价格认证工作都陆续开展起来,并呈现
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年中,共受理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935
起,价格鉴证标的总额为4332.23万元,价格认证总额为1004.8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
国家利益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合法、准确、
可靠的价格政策依据。
对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及时制订和调整,实行了监控商品定期报价备
案制度,尤其是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电价、水价、药价、粮价、燃气、邮电、
石油、种子、景点门票、医疗收费等价格进行了严格控制,及时调整,清理整顿了流
通领域的市场价格秩序,理顺了价格关系,严厉打击了牟取暴利、价格欺诈、坑农害
农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了群众的经济利益。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对教育、卫生、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收费情
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行为。配合市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开
展了对公检法、工商、民政等部门收费情况及“收支两条线”的检查,在一定程序上
规范了收支行为,遏制了乱收、乱支行为的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对生产资料、
市场管理、粮食流通体制执法大检查,理顺了其价格关系,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保
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积极主动拓展工作领域,大力开展停车
场收费情况的检查。开展了以反暴利、反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政策、法律、法
规的宣传活动及餐饮业、商业、服务业明码标价的普及、检查工作。快速、严厉查处
群众举报、 来信来访案件,设立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配备了专用车辆,对群众举
报案件严厉查处, 及时反馈, 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四年中,共受理举报案件
134起,查处134起,结案率100%。共检查单位871个,查出违纪金额1212.09万元,其
中实行经济制裁178.87万元,退还用户金额350.42万元。
【价格调控】 1999~2002年,市物价局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调整”的工作方
针,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通过积极开展对粮食、
肉蛋禽、鲜菜、烟酒糖茶以及耐用品市场价格的跟踪调查,落实各项价格政策。通过
整顿人力三轮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价格,遏制了乱收费、欺诈游客现象的发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调整优化了部分产品和服务价格,先后制订了“孔子故宅”、
“圣贤馆”、“名人书画展”、“杏坛剧场”、“石门山森林公园”的门票价格。按
政策规定调整了供水价格、三孔景区照相价格及名优特新玉米种子的销售价格,促进
了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合理回升及经济的健康发展。
【清费、治乱、减负】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此项工作
涉及12个乡镇、 街道办事处,396个行政村和14个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涉及收费项目
41个, 收费标准102个,凡属农民需到收费部门交费的收费单位都在收费大厅、收费
窗口或收费室内悬挂了涉农价格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牌。为方便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还
公布了“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局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筹集资金11万元,为
全市396个行政村免费统一制作了“曲阜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 ,发放到各行政
村上墙公示,并印制了“曲阜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卡”共14.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
市每个农户手中,做到了交费者家喻户晓。通过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开展,真
正达到了“收费管理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
的。据统计,通过公示,仅电费一项由原来的0.67元/千瓦时降到全省统一价0.52元/
千瓦时, 每年可为全市农民减轻电费方面的负担近420万元,综合其他收费项目每年
可为全市农民减轻负担870余万元,人均减负16.5元。
2002年2月,与监察局联合对全市368家企业,实行了企业交费登记卡和进企业收
费批准通知书制度,使绝大部分收费单位收费时都能做到亮证收费,杜绝了对企业乱
集资、乱摊派现象的发生,提高了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
开展对《收费许可证》的审验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整章建制,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四年中,共注销《收费许可证》54个,变更和注销收费项目36项,每年可为企
业和社会减轻负担460余万元。
【价格鉴证】 1999~2002年,共受理本市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各类诉
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价格鉴证935起, 其中公安系统647起,占案件总数的69%;法
院、检察院系统的275起,占案件总数的29%;其他系统的13起,占案件总数的2%。各
类案件鉴证标的总额为4332.23万元,价格认证业务19起,认定总值为1004.85万元。
价格服务领域不断拓宽,除对各类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证以外,还对交通事故车辆、
车载物品、银行抵押贷款的价值进行鉴证。连续4年被省物价局评为先进单位。
2002年7月,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山东
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此项
《条例》的颁布对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
的正常进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价格监督检查】 1999~2002年,市物价局开展多种形式物价监督检查,创造良好
经济发展环境。一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涉农收费价格检查,对乡计
生办、乡建办、土矿所、农网改造等涉农收费单位检查,查处了婚姻登记搭车收费、
换发土地使用证超标准收费,农网改造收费不统一、材料费加价及乱列支挪用等问题,
并作出了严肃处理。二是开展旅游市场整顿,为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加强了明码
标价工作,在旅游市场、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停车场等重点场所普及推广,查处
了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和高回扣、高让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宾馆、饭店、导游乱加
价、乱收费问题进行了处理,检查结束后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出台了《曲阜市
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有力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发展。三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药品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建委、土矿局、自来水等收费单
位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均作出了严肃处理。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性服
务收费检查。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查处了变相降价进行促销的无序竞争行为。在调查企业《收费登记卡》时,发现火车
站对装卸货物有收取电话费现象,立即开展对火车站多项服务收费检查,查处了自定
项目收取电话费及重复收取过磅费等问题,赢得了装卸企业的赞誉。
积极推行明码标价整顿工作, 严禁价格欺诈。2001年2月,在全市开展了实行三
色标价签及明码标价整顿工作,推行“五个一”示范点,即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范
企业,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景点,发放材料3000余份,并对明码标
价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五个一”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普及率达
90%以上,为全面推行打下了基础。
认真搞好“双信”和物价检查基础工作,根据济宁市物价局的工作部署,对全市
10家重点企业进行评比验审,评审出百货大楼为“省级双信单位”,中医院、华联商
厦为“济宁市级双信单位”。
2001年,曲阜市物价检查所成功创建为国家级“规范化检查所”。
(田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