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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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职能
维护法律公正
市司法局局长 袁文彬

2003~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以抓基层、保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制宣
传教育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加大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曲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以“平安曲阜”建设为目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
作,加快了全市法制化进程。市普法办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
发展、稳定的大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特别是注重了对
领导干部、基层农村和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每年12月初,市普法办都组织开展声势
浩大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2004年开始,又结合“平安曲阜”
建设,加大了法制宣传的工作力度,多次组织大型宣传车队深入全市城乡进行法制宣
传,共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80余辆,解答群众咨询1500多人次,为提高
全民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利用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三年中,共举办法律知识考试3场次,参加考试人员6000余人次,
其中考核科级领导干部3700人次,合格率达100%,通过培训与考核工作,强化领
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村(居)都聘请了法制村主任,建有法制一条街,
40%的村街都达到了“民主法制示范村” 的标准。2004年,鲁城街道西关民族居委被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民主法制示范村称号。鲁城街道红星居委等10个村(居)被
济宁市司法局、济宁市民政局授予民主法制示范村称号。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仍然
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2003年,与市委宣传部、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青
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和争创“遵纪守法光荣校(班)”
活动,全市有15所中小学被济宁市授予遵纪守法光荣校称号,2005年,又成立了曲阜
市青少年法制宣讲团,进一步促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三年中,全国普法
办、法制与新闻、山东普法通讯、山东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先后15次对曲阜的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坚固。2004年,经市
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司法局对乡镇司法所进行垂直管理,直接领导其人员配备和业
务开展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配合“平安曲阜”建设工
作,认真开展对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实行了重点排查与一般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调解中心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市委、 市政府以曲发[2005]31号文件,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有部分乡镇的调解中心与市
局调解中心进行了微机联网,做到了运作规范,制度完善。以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为重
点, 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截止到2005年,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89个,
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9个,一、二类调委会280个。共有调解人员1246
人, 其他调解员202人。2003~2005年,共受理调解纠纷4663起,调处成功4507
起,成功率为96.6%;防止民转刑6起1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3起574人。2005年,鲁
城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鲁城调解委员会南池居委调解
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书院街道旧县三街调解员吴俊福被
省司法厅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提高帮教水平, 刑释
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做到组织全、 制度明、底数清、帮教实。三年中,安置帮教工作6
次, 部署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已掌握的刑释解教人员113人,全
部作了安置和落实了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和重新被劳教。
切实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
2003年开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整顿活动,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
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工作措施,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总体目标,促进了全市法律服务水平
的提高。 2003~2005年,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刑事辩护181件,民事、
经济、行政代理3109件,代理非诉讼的业务506件,解答法律咨询13509人次,担任法
律顾问单位
282家。 同时,加大了对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监管,2005年,在公安局等部门的
大力配合下,清理了一批无资格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确
保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公证处严把公证质量关,努力开拓公证业务。2005年,
认真开展了“公证队伍规范教育树形象”活动,加强了对公证人员公证质量意识的教
育力度。认真执行济纪发[2004]32号文件“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公证监督工作
纪律的通知”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投标现场监督工作。同时,公证处积极参与
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公证职能积极协助本市有关企业开展维权工作。三年中,共办理
各类公证事项3685件,其中经济公证1170件,民事公证1060件,涉外公证上升很快,
共办理了1455件。

【法律援助中心】 2003年7月,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列编,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
位, 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实行竞争上岗,配备4名工作人员。法律
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
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
服务水平和质量,拓展社会稳定的空间。2004年,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有
关部门设立了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明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一乡一站、
一村一员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畅通了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渠道。三年中,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58件,接待群众来访1400余人次,
解答法律咨询1600人次,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3年、2005年先
后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曲阜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妇女维权岗。
(王怀祯)
【加强依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 市司法局大力加强依法防治“非典”法制
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其中1000余本宣传手册,1000余份宣传挂图发
放到了全市每个行政村。 与市委宣传部、 市卫生局联合于2003年6月份确定为全市
“依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价
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即“三法一条例”,充分发挥
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宣教科科长王玉华被省司法厅评为防“非典”保稳定先进个人。
(玉 华)

【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 2005年12月,曲阜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
立,
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社会性的自律性组织,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的行业管理,保护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基层法律服
务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和农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张学忠)

【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成立】 根据中央、省、市委指示精神,经市关心下一代工
作委员会研究, 于2005年9月成立了由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袁文彬为团长的
青少年法制宣讲团,配合学校、社会、家庭开展青少法制教育。宣讲团多次进入校园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共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法制讲座30余次,受教育面达到99.6
%, 从而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青少年健
康成长全面发展。
(孟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