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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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职能
推进法治建设
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福泉

2003~2005年,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职能,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
民为宗旨,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做足
规范化管理文章,不断提升自身的司法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的发展。
三年中,市法院紧紧围绕“平安曲阜”建设这一核心,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主抓
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三年共受理
各类案件11331件,审(执)结10789件,结案率为95.2%,诉讼标的额为6.6422亿元。
其中,2003年受理案件4096件,审(执)结3851件,诉讼标的额4.2329亿元;2004年
受理案件3446件,审(执)结3239件,诉讼标的额1.3296亿元;2005年受理案件3789
件,审(执)结3699件,诉讼标的额1.0797亿元。审结刑事案件532件843人、民商事
案件6824件、行政诉讼案件1065件;执结各类案件2368件。
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队伍水平。三年中,市法院先后开展纪律作风
教育整顿,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政法怎么办大讨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
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集中教育整顿等项活动,组织学习十六大、十
六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转变法院工作作风,提
升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起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队伍形象。强化廉政建设力
度,全院逐级签定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的廉政责任考核,夯实拒腐防变的
司法廉政阵地。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在与省高院、中级人民法院的培训工作统一协调
的基础上,实行培训建档、轮岗轮训制度,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水平,打造出一支学习
型的法官队伍。
不断深化司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法院在2003年、2004年先后深入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规范化管理年两项活动,严格落实省院提出的六个规范、四项改
革、六个机制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全面改革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包括行政后勤、
队伍建设、立案、审判、执行在内的各项制度1万余条,构建起以制度管人、管事、
管物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大力贯彻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要求,在曲阜市人大常委会的
主持下,2005年市法院从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49名,并于2005年5月1日全部正式
上岗。积极推进司法警察合同聘用制改革,2005年7月,通过组织考试,以3年为期,
从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15名,充实了法院工作队伍力量。完善工作机构设置,按照
上级法院要求,结合自身法院工作分工需要实际,增设监察室、信访科两科室,提高
了法院工作的整体效率。
以办公信息化和法庭建设为重点,推进现代化建设。三年中,市法院推行先进的
信息网络建设,在原有微机50余台的基础上,新增微机10台,并添购大型服务器1台,
斥资引入省法院统一开发使用的自动化办公系统, 完善内部局域网,于2004年4月实
现了与省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全省各兄弟法院的网络互联,圆满完成了最高院提出
的建设“网上法院”、“数字法院”的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在法庭力量薄弱、
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市法院进一步集中基层审判力量,整合司法资源,于2004年
12月撤销原书院人民法庭, 将4处法庭撤并为3处,形成了法庭建设的规范化、规模
化。王庄人民法庭已成为省高院考核通过的首批“五化”法庭之一。
三年中,曲阜法院严格司法,顽强拼搏,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
体和模范个人。其中,曲阜法院2003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
3年被授予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刑事审判庭2003年被省高院授予全
省先进维权岗荣誉称号,2004、2005年两度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陈凡生被最高
人民法院评为2005年度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周岩、陈凡生、刘强、李景林先后被
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周代玲于2003年、2004年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严打整治斗争
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女法官称号,孙相民于2005年被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
号,王成兰被授予2003年度全省维权先进个人称号,孔昭义被授予2004年度全省司法
鉴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刑事审判】 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积
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市法院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
扫黄打非、打击“双抢”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
性侵财犯罪,促进了社会稳定,有力地推进“平安曲阜”建设。2003年,受理刑事案
件166件250人,审结154件227人,结案率为92.7%;2004年,受理172件280人,审结
166件281人,结案率为96.5%;2005年,受理220件355人,审结212件335人,结案率
为96.5%。依法惩治腐败,加强对职务犯罪和其他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保障了国家
经济安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证据不
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
过公开宣判、法制宣传、司法建议、回访帮教等形式,有效预防犯罪。

【民商事审判】 市法院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加强民商事审判,平等保护各
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2003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462件,审结2233件,
结案率为90.7%,诉讼标的额为3.6862亿元;2004年,受理2409件,审结2208件,结
案率为91.6%,诉讼标的额1.0519亿元;2005年,受理2465件,审结2383件,结案率
96%,诉讼标的额为0.82亿元。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注重调解方式的运用,优
化法院工作的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平安曲阜”、“和谐曲
阜”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案件
的审理,将民事案件的审理与司法救助相结合,重点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
真审理购销合同、金融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形成;慎重
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 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 维护农村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国家
“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牢靠的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 市法院严格贯彻积极收案、稳妥结案原则,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
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3年,受理525件,审结525件,结案
率100%; 2004年,受理177件,审结177件,结案率100%;2005年,受理363件,审
结363件,结案率100%。妥善处理集团诉讼案件,突出审理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
关、矛盾容易激化的农民负担、房屋拆迁安置、土地补偿款等案件,和谐官民关系;
及时审理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烟草专卖、技术监督行政管理案件,规范市场的
行政管理;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税、计生社会抚养费、水费征收、
土地处罚等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保障了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改善了曲阜市行政
执法环境。

【审判监督】 市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审监改革,成立审判质量管理委员会,建
立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增设信访科,对申诉复查和再审申请严格审查;
推行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再审启动程序,明确再审的事由、次数和时限;将中院发
回重审统一归审判监督庭办理,加大对改发案件承办法官的考核奖惩。2003年,市法
院受理再审案件12件,审结12件,其中维持7件,改判5件;2004年,受理6件,审结6
件, 其中维持4件,改判2件;2005年,受理17件,审结17件,其中维持10件,改判6
件,调解1件。三年中,依法维持21件,改判13件,调解1件,有效维护了判决的既判
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市法院围绕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执行权分立改革,
在原有“两庭一室” 的基础上,划分为6个执行业务组,建立执行工作局长直接负责
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深入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采用执
行举证、债权凭证、开庭执行、执行和解等多种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
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3年,执结939件,执结标的额5469.249万元;
2004年,执结688件,执结标的额2777.194万元;2005年,执结案件741件,执结标的
额2583.789万元,执结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汪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