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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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汉始,皇帝对孔子嫡裔赐食邑,以为祭祀费用。公元前48年(汉初元元年)
元帝赐孔霸食邑800户,公元元年(汉元始元年) 平帝赐孔均食邑2000户。东汉中期,
食邑减至千户,至东汉末仅存百户。魏晋至隋唐时期,孔子嫡裔的食邑千户、百户不
等。

从北宋开始,由赐户变为赐田。1008年(大中祥符元年)宋真宗赐孔庙祭田百顷,
以其田租祭祀孔子。1086年(元祐元年) 哲宗新赐祭田百顷。8年后,敕将旧祭田均给
族人耕种,再赐新祭田百顷。1130年(天会八年)金太宗下诏免前朝赐田税课。金、元
两代, 除补足宋代赐田失额外,新拨祭田、学田共计259余顷。明代对孔府的优遇超
过往代。1368年(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一次赐孔庙祭田2000大顷,永乐年间又赐赡
田73大顷。衍圣公府的祭田分布到5屯4厂18官庄。清代“悉照前朝旧制相沿”。清兵
入关时,圈占孔府祭田73大顷,衍圣公奏请补足。1653年(顺治十年)皇帝下诏,用明
代山东德、鲁二藩王的庄地如数补齐。至此,孔府的祭田形成6屯7厂18官庄,分布在
山东、江苏、河南、河北4省30多个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