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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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6月,曲阜县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发动全县人民开展除
四害、 讲卫生、减少疾病的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1月,撤销卫生防疫委员会,成立
曲阜县爱国卫生委员会。 1952年3月,根据省政府紧急通知,县爱国卫生委员会立即
作出了反细菌战的总体部署。全县人民家家动员、人人动手,清除细菌、病毒微生物
的孳生场所,消灭寄生虫传染的中间媒介。

1958年, 全民动员,掀起大规模除害灭病突击运动。同时,成立了30人的清洁
队,对城镇卫生区粪便实行统一管理,保持街道清洁和厕所卫生。1965年,制定《城
镇粪便、 垃圾管理暂行章程》 ,成立了曲阜县城镇粪便管理委员会。在农村开展以
“四改造”(改造厕所、积肥坑、牲畜栏圈、鸡窝)为中心的积肥运动。

1973年春,东风(书院) 公社高家村,学习推广了日照县爱国卫生运动与生产相
结合的经验,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使全村卫生面貌大改变,被誉为“卫生村”。

1974年在全县推广了高家村积肥、卫生、创高产的经验,实行“两管”(管粪、
管水) “五改” (改厕所、炉灶、环境、栏圈、水井) 。1977年后,大力开展以搞好
“两管”、“五改”和食品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城镇卫生工作,实行分片
划区, 责任到人,每天打扫,定期消毒。1977年8月,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与山东省寄
防所联合对城区及孔林两次进行飞机灭蚊撒药,使蚊蝇密度大为降低。1979年,成立
曲阜县灭蚊技术指导小组。1980年,防疫站成立消毒杀虫站,实行有偿服务,并购进
各类蚊蝇灭剂供应群众灭蚊、灭蝇。

1981年, 县政府颁布《关于建立清洁卫生日和收交公共卫生费的规定》,经曲
阜县第九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实施。卫生费集中使用,建立了一批公共卫生设施。
1982年3月, 在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成立了综合治理脏、乱、差指挥
部,把治理脏、乱、差和搞好清洁卫生做为主要内容,并开展评比活动。

1984年, 制定了《关于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的实施措施》,沿街各单位都签订
了“门前三包”协议书,还开展“门内达标”活动。1985年,在济宁市夏季卫生大检
查中,曲阜获第二名,秋季获第一名。

1989年, 灭鼠工作通过了省爱卫会“基本无鼠害”验收;消毒杀虫工作站被省
爱卫会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曲阜被列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市)、卫
生综合执法试点县(市)。年底被省爱卫会授予“爱国卫生先进城市”。1990年12月12
日,山东省爱卫会命名曲阜市为“省级卫生城市”。

环境卫生 1929年, 县公安局设卫生饬警负责街道清洁及检查各街官厕所的卫
生。1938年由伪警察所主管城区卫生检查事宜。1947年县警察局附设清洁警察队负责
城区街道卫生工作。

建国后, 为减少环境污染,从1975年起,对工厂废气、废油、粉尘采取综合治
理。对城镇厕所统一管理,对农药使用加强技术指导。1979年,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
卫生防疫站负责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测、管理。1986年,对全市机动车辆推广磁化
节油减烟器,减烟30~50%。对2l处乡镇企业进行废水污染调查,对曲阜市电影院进
行二氧化碳监测。选择红星居委会、橡胶厂、南泉村为大气卫生监测点,进行飘尘、
二氧化碳项目监测。1987年,卫生防疫站设立环境卫生科,负责环境卫生监测。1990
年,开展卫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制定各类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开展环境卫生达标活
动。

给水卫生 1962年卫生防疫站开始对城区5个群众给水源进行检测。1963年防疫
站用漂白粉间接加氯法消毒饮水井329眼。1964年,为加强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工作,
全县改造水井1650眼, 对565口井进行消毒。对污染水源的厕所、积肥坑以及牲畜栏
圈等进行了处理。 1981年3月~1982年12月,防疫站对全县部分给水源作了一般卫生
学调查,分析项目有物理性状、化学消毒处理、细菌指标等19项。调查结果表明,三
种形式生活饮水源均无卫生防护地带。1986年,全市农村大力开展改水工作,使全市
46%的人口用上清洁卫生水。1990年,已有70%以上的城市人口用上自来水;农村自
来水比重也越来越大,减少了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食品卫生 民国期间, 食品卫生由公安局负责检查。建国后,食品卫生由县卫
生科负责,每年夏秋季与县医院联合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并进行食品行业人员的健康
查体工作。1956年,防疫站成立城市卫生管理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1958年,食
品业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定期进行食品行业卫生检查。1963年,制定了《曲阜县饮食
服务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及《曲阜县服务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饮食监督,
对不适合在饮食业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整。 1977年3月,成立曲阜县食品卫生领导小
组。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检查评比,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981年夏季,济宁
地区食品卫生大检查,曲阜被评为先进县。198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5年开始,陆续对从事食品生产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
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和健康查体。1989年,曲阜被列为山东省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
“示范县(市)”。

学校卫生 1955年开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1964年3月防疫站对全县农村中学进
行青春期发育调查,男女第二性征调查结果分别为16.75岁和15.55岁,女性比男性第
二性征出现年龄早一年。1964年对曲阜一中、曲阜师范学院进行学生视力及自然采光
调查。学校加强对学生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坚持做眼保健操。1980~1982年对一中、
曲阜师范学校、吴村与小雪公社中学进行健康查体,共查8637人,初步摸清了中、小
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及疾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小学生工作暂
行规定》,从1983年起,每年都对入校新生和在校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曲阜一中和曲师大附中对入校新生进行一盆一巾检查,对女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教
育。1984年起防疫站对中小学5种常见病(近视、砂眼、龋齿、脊柱弯曲、蛔虫病) 和
因病请假情况进行监测。1988年,全市中小学生进行了全面性驱蛔服药。1990年,全
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健全了学校卫生档案。

工业劳动卫生 1955年开始对各企业单位进行有害因素监测, 对参加有害作业
的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及能力鉴定,提出防治职业病和改善职工工作条件的措施。1978
年以来,多次对有关企业单位进行职业病调查和工作环境监测,查出来的患者和疑似
患者均送医院复查治疗,并对工厂提出改善措施。1982年,对全县79个企业单位进行
粉尘、 毒物及职业病调查,受查总人数11317人。1983年对县印刷厂铅作业工人进行
了健康查体;1984年对南辛日光灯厂进行了卫生学调查及职工健康查体。1985年重点
抓了X线三档建立, 对县办、社办有尘、有毒厂矿企业监测,并对部分厂矿企业接尘
工人进行职业性查体,建立三级矽肺病人卡片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1989年建立了工
业卫生和职工健康档案。1990年,按省建材工业职业危害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
市建材行业职业危害进行调查, 实查532人,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均给予调离。对橡
胶厂、水泥厂、汽车配件厂、化工厂1953人进行普遍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农村劳动卫生 1978年, 曲阜县成立“防止农药中毒抢救领导小组”,下达了
《关于安全使用和严格管理农药的通知》,要求农药有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合理使
用。1980年后,由于棉花种植面积扩大,农药使用增多,农药中毒较为严重。1981年,
全县农药中毒543人,其中生产性中毒267人,经及时抢救无一例死亡。1985年,县医
院、防疫站及各卫生院都成立了5~7人的农药中毒抢救领导小组。1981~1990年,每
年举行一次农药中毒防治学习班或经验交流会。 1988~1990年,已连续3年未发生一
例生产性农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