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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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日战争至195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及地方武装,一直实行志愿兵
役制。抗日战争时期,全县自愿参军者3087人;解放战争时期有2973人。抗美援朝期
间,全县城乡青年为保家卫国踊跃报名参加志愿军,先后有2801人被批准入伍。其中
涌现出大量动人事例,仅1953年,全县有父母送子参军者581人,妻送郎参军者171人,
兄弟互送参军者309人,兄弟相争参军者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