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征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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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 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 , 开始推行征兵制。当时由于民间受
“好铁不捻钉,好男不当兵”的观念影响,征兵制在县内推行不开。乡、保长只得按
土地或人丁数额摊派兵员。或20亩、30亩土地摊一兵员,或按两丁抽一、三丁抽一的
办法派兵。 地主、富农多出钱买壮丁,穷苦人家则靠卖壮丁来养家糊口。1947年3月
国民党军进驻曲阜后, 盛行抓壮丁,至1948年,仅在防山、小雪两区就抓走壮丁20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