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募兵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a&A=1&rec=495&run=13

民国初期,军队及地方民团的兵源,仍沿袭清末的募兵(招募雇佣)制。军队或官
府扩充队伍,可随时在县内招募新兵,一般先在县城、集镇等公共场所张贴布告,然
后设点树旗招募。应募者多为贫苦家庭子弟及社会无业游民。手续简单,仅记姓名、
年龄、 籍贯等。入募后按等发饷。1926~1927年,城南小雪一带因生活所迫而入募奉
系军阀部队当兵者有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