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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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 1981年曲阜始建公证处, 配备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共6人,1990年增
至9人。1981年,办理有奖储蓄、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6件。1982年,办理公证事项
2365件,其中农村承包合同公证2109件,占89.2%。自1983年,公证业务面逐步扩展,
是年办理公证事项739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644件,占87%。1984年,实行公证联络
员制度,干部走出机关登门办证,拓宽了办证面,全年办理各项公证1331件。是年为
落实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公证业务以专业户、个体户
及经济联合体为重点, 全年共办理此类公证648件, 占经济合同公证总数的58%。
1985年,根据中央关于“司法部门要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要求,共办理
公证事项1729件, 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508件,占87.2%。1986年后,办证数量逐年
上升,至1990年,5年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598件,相当于前5年的3倍多,其中经
济合同公证15783件,占89.7%。在公证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证,对于不属实、
不合乎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一律拒办,杜绝了人情证、关系证,防止了依靠经济合同行
骗的犯罪行为,各类纠纷大为减少。

顾问 1958年8月,始建曲阜县法律顾问处,配备律师3人,文书1人。11月裁撤。
其间共承办刑事辩护案件28起, 代理民事案件25起,代写各种法律文书283件,解答
法律询问626起,进行法制宣传38场次。1981年1月复设法律顾问处。至1985年有主任
律师、副主任律师、律师各1人,律师工作者2人,特聘律师2人。1990年增至9人,其
中高级律师1人, 中级3人,初级2人,工作人员3人。尚有特聘兼职律师3人。1981~
1985年, 共出庭辩护刑事案件129起,代理民事案件及非诉讼案件1333件,帮助当事
人挽回经济损失240.43万元。接访3346人次,代书470件,解答法律询问3789件(次)。
自1986年, 律师业务全面展开,至1990年,民事代理和非诉讼代理累计733件,刑事
辩护275起,代书1195件,解答法律询问14391件(次) ,接防13152人次,帮助企业和
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38万余元。1982年始,市法律顾问处开展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至1990年已担任市、乡政府部门及企业等35个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